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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友誼進展速度,和熱戀中的情侶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一同吃飯,一同自習。志野也不再騎自行車,而是和肖默一起回家。有時候周末的下午,肖默還會去志野家裡補習,每次看見志野書架上滿滿當當的獎狀和獎杯,肖默總是拿起來看半天,愛不釋手。

志野愛拿肖默開玩笑:“你不是說我們是一類人嗎?我會的你應該也會啊。”

“我一定會的。”每當這時,肖默似乎更加信念堅定地投入到學習中去。

偶爾,肖默會留下來吃晚飯,志野的母親第一次看見兒子帶朋友回家,每次都會興沖沖地燒一桌子好菜,替肖默準備好他最愛喝的橙汁,再夾上滿滿一碗菜,笑眯眯地看着兩個小家夥說:“你們倆就像對雙胞胎,連愛吃的菜也一樣。”

把飯菜消滅幹淨後,肖默都會主動幫忙洗碗,他說這些事平時在家裡都是他幹的。多了個人,志野和母親都覺得家裡更有溫馨的感覺了。

這種莫名其妙的平衡,在某天肖默一個問題下,被打破了。

“為什麼我一直沒有見過你的父親。”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肖默看着一張志野的全家福問道。

“他不經常回家。”志野的回答很簡短。

“是工作的緣故嗎?”肖默追問。

“工作個屁!”志野情緒激動起來,“不是我媽賺錢養家,我早就餓死了。”

從志野的隻言片語中,能夠拼湊出一個他心目中父親的輪廓。他的父親是個商人,生意上的事情比較煩瑣,所以回家的時間不多,但每次回家似乎都會鬧得不歡而散,貼補的家用也少得可憐,最重要的是,父親質疑志野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每次喝醉酒都對母親大呼小叫。

“你倒說說看是和誰生了這個雜種?我算來算去日子都不對,那段日子我都不在家裡,你怎麼會懷孕的?”

母親總是一個勁兒地哭,解釋了許多次,可每次父親還是會這樣質問她。

關于這個話題,志野隻提起過這麼一次,肖默也就不敢再多嘴。

形影不離的兩個人在學校裡被視為異類,但他們樂在其中,用志野的話來說,這是他中學最開心的一段時光。

随着肖默的成績節節攀升,考試的時間也臨近了。

而懸而未決的調查,影響到了志野的升學。如果有虐殺動物的污點,可能重點高中會重新考慮人選,留給志野證明清白的時間不多了。事件過去了幾個月,找到那件血衣的希望也更加渺茫了。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學校裡再一次發現動物屍體,讓事情發生了轉變。

兇手露出了馬腳。

上午第一堂數學課,老師正準備從講台裡拿粉筆,卻摸出來滿手的血。這時,大家才發現一隻黃狗的屍體被塞在了講台裡,全身布滿了可怕的傷口,它的眼珠裡已經有白色的蛆蟲在蠕動。

但就在講台内壁上,發現了一枚清晰可見的血掌印,還有一件白色的T恤衫,上面染滿了鮮血。

所有見到這個掌印的人,都立刻知道了它的主人是誰。

六根手指的掌印,這個學校裡隻有阿飛一個人。阿飛的右手天生奇異,居然有兩根大拇指,兩根大拇指在指節處相接,像一根分叉的小枝丫。如此特别的掌印,就算有人想刻意僞造,也頗有難度。

也許有天賦異禀的手指,阿飛打人特别的疼,學校裡被他欺負過的同學都非常恨他。他成為虐殺動物的真兇,在大家心裡可謂實至名歸。

很快,虐殺動物的阿飛就被“緝捕歸案”,幾個老師把他送往了警察局,還通知了他的家長。

志野洗脫了嫌疑,雖說是件高興的事,卻也提不起高興的勁兒來。

“你有沒有覺得這件事有點奇怪。”食堂吃午飯的時候,志野用胳膊肘頂了頂身邊的肖默。

“奇怪?有什麼奇怪的?”肖默直起身子問,嘴裡還含着一口飯。

“之前所有動物屍體都沒有在教學樓裡面出現過,這次居然放在老師的講台裡,而且也沒有用到透明膠布,最後還粗心地留下了血衣。”整件事情被志野這麼一梳理,和之前幾起虐殺動物比起來,就有了很多不一樣的地方。

“可能是阿飛知道學校查得緊,可他又忍不住變态的嗜好,慌裡慌張地草草了事吧!”肖默說。

“但你不覺得這次的黃狗很大嗎?以前都是小貓小狗,要抓要殺都比較容易。”

“難抓所以才連膠帶都沒綁。”

“也不是沒可能。”志野撫着下巴,“你說抓這隻黃狗的時候,會不會被咬到?”

“我怎麼知道?真是的,又不是我抓的狗。”肖默繼續埋頭吃飯,另一隻手偷偷将手腕上不小心露出來的繃帶藏進了袖口,他用筷子敲敲志野的碗,說道,“别想了,你快點吃,飯都涼了。”

也不知道志野聽沒聽進去,他就像着了魔一樣,在思索着什麼。

“我想到了,終于讓我想到了。”

看着志野興奮的臉,肖默一下子停住了手裡的筷子,問道:“想到什麼了?”

“看你緊張的,我想到了給半夏的生日禮物。”

肖默費力地咽了口口水,笑着說:“你才想到呀。”

“還記得我和你第一次遇見時的那隻黑白相間的小狗嗎?”

“你說歡歡?”

“嗯。就是它了。”

“你别告訴我,打算把歡歡當生日禮物送給半夏?”肖默半信半疑地問。

志野信心滿滿地答道:“半夏最喜歡的動物就是狗,她聽說講台裡慘死的黃狗,還流眼淚了呢。”

在志野的懇求下,肖默把歡歡帶回了家,從頭到腳把它洗幹淨,還喂飽了肚子。他們找來一個小鞋盒,打算半夏生日當天,把歡歡裝進鞋盒裡送給她。

歡歡暫居肖默家的時候,志野去看過幾次,每次去志野總覺得歡歡有些怕肖默,它時常把志野的身子作為屏障,和肖默保持一定的距離。

志野聽說過一句話,狗最怕殺過自己同類的人,它們的鼻子可以聞出來那人身上的血腥味。

其實,志野也懷疑過那隻黃狗是肖默殺死的。冒風險做這種事情,然後嫁禍給阿飛,隻對志野一個人有好處。學校裡除了肖默,志野沒有第二個肯為自己做這種事情的朋友了。

雖然心中滿是疑惑,可志野還是很高興肖默這種為了友誼的舉動。

幾天後,教導主任在廣播裡告訴大家,阿飛坦承了自己殺死黃狗,塞進老師講台裡的全過程,而血衣的尺碼也和阿飛吻合。

志野總算松了一口氣,他拍拍後腦勺,自嘲着:我可笑的念頭一定是因為推理電影看多了。

模拟考一結束,升學考就迫在眉睫了。不過,半夏的生日比升學考先一步到來。

這一次模拟考,肖默的成績居然擠進了全年級前三,這樣的進步幾乎讓所有人都大跌眼鏡,包括替肖默輔導的志野。作為學校裡盡人皆知的死黨,他和志野之間的差距正以不可思議的速度縮小,他們兩個人在各方面都越來越像了。

隻有一點除外,那就是在半夏面前的表現。

為了送禮物的時候不至于在半夏面前出醜,志野決定還是委托肖默代他将歡歡交給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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