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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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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令,則治不留;法平,則吏無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則民少言;任善,則民多言。行治曲斷,以五裡斷者王,以十裡斷者強,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賞戰,求過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則顯,民變誅,計變誅止。貴齊殊使,百都之尊爵厚祿以自伐。國無奸民,則都無奸市。物多末衆,農弛奸勝,則國必削。民有餘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則農不怠。四寸之管無當,必不滿也。授官、予爵、出祿不以功,是無當也。
      國貧而務戰,毒生于敵,無六虱,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國以功授官予爵,此謂以盛知謀,以盛勇戰。以盛知謀,以盛勇戰,其國必無敵。國以功授官予爵,則治省言寡,此謂以冶去治、以言去言。
      國以六虱授官予爵,則治煩言生,此謂以治緻治、以言緻言。則君務于說言,官亂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退,此謂失。守十者亂,守壹者治。漢已定矣,而好用六虱者亡。民澤畢農,則國富。六虱不用,則兵民畢競勸而樂為主用,其竟内之民争以為榮,莫以為辱。其次,為賞勸罰沮。其下,民惡之,憂之,羞之;修容而以言,恥食以上交,以避農戰;外交以備,國之危也。有饑寒死亡,不為利祿之故戰,此亡國之俗也。
      六虱:日禮、樂;日《詩》、《書》;曰修善,曰孝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戰,必貧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謂君之治不勝其臣,官之治不勝其民,此謂六虱勝其政也。十二者成樸,必削。是故興國不用十二者,故其國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毀也,多者不損也,效功而取官爵,雖有辯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謂以數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謂以易攻。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利出一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國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國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則民不用。是故興國罰行則民親,賞行則民利。行罰,重其輕者,輕其重者一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輕,刑至事生,此謂以刑緻刑,其國必削。
      聖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執賞罰以壹輔仁者,必之續也,聖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
      聖君獨有之,故能述仁義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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