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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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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八
      (二四)鬥争的事例——這亦叫作優勝的事例。①這種事例指示出各種性德相互之間的優勝與屈服;指示出哪些性德是強而得逞的,哪些性德是弱而退讓的,因為物體的運動和努力亦有其複合、分解和錯綜關系,正不亞于物體本身。因此我要首先舉陳運動或活動性德的主要種類,以便把它們集在一起而就着力量這一點來更清楚地加以比較,并從而把鬥争的或優勝的事例指出和指定得更加明确。①克欽注明,參看二卷二四條。
      克欽還指出,有些事例,培根稱為“抗拒”的事例,是很對的;至于又都賦予一個屬名,叫作“運動”,那就不大對了。“運動”這個名詞這樣用來是很含混和不恰當的——它包括到多種抗拒性和“惰性”的趨勢,包含着一切質體普遍具有的抗拒消滅的性德。運動,作為一種極其簡單的動作來加以界說,如伊壁鸠魯(Epicurus)定為“地點的變易”,那是正确的。——譯者
      第一種運動是物質中的抗拒運動。①這是物質的每一個别部分所固有;物質憑着它才絕對地拒絕遭受消滅。任何火,任何重量即壓力,任何強暴,以至任何長時間,都不能把物質的哪怕是極小極小的任何部分化為無,它永遠總有在那裡,永遠總占着某些空間。你無論把它置于何種窘境,它總會借改變形式或改變位置的方法把自己解脫出來。
      如果這些都不行,它就原封不動存在下去。總之它絕不會走到無有或無所在的途徑上去。
      這種運動,在經院學者們(他們幾乎總是從事物的結果及其所不能方面而不是從其内在原因方面來給事物命名和下定義的)說來,就是“兩個物體不能同在一個地方”這條原理,或者就叫作“防止體積相入的運動”。②關于這種運動,沒有必要來舉什麼例子,因為它是每一物體所固有的。①拉丁本原文為MotusAntitypioe。第一個使用這名詞的是亞裡斯多德。
      (克欽注道:Antitypioe意為物質的不滅性,是我們所知的一種普遍的性質。——譯者)②克欽注明,參看二卷三六條第六例。
      第二種運動是我所謂之連接運動。這就是說,物體不能忍受把自己在任何一點上從與另一物體的貼靠中拆離開來,仿佛深以相互連接相互貼靠為樂的樣子。這種運動在經院學者們說來就叫作“防止虛空的運動”。①例如水被吸起或在唧筒中的時候,肌肉為吸血器所拔的時候,便都表現出這種運動。又如罐頭上若僅鑿一孔,其中的水就停着不流出來,非把罐口打開讓空氣進入才行。此外還有無數同類的例子。第三種運動是我所謂之自由運動。②這就是說,物體總是要逃脫非自然的壓力或張力而恢複到适合于自己的性質的體積。關于這類運動,我們亦有數不清的例子。先看逃脫壓力方面,如水在經人遊泳和有船劃過時的運動,空氣在有物飛過和有風蕩動時的運動,以及鐘表當中發條的運動,便是一些例子。這裡我們還可舉一個小小的例子,那就是從孩子們的氣槍來看空氣受壓時的運動。孩子們常拿一條赤楊枝或類似的東西,把它挖空,兩頭各用軟木塞或類似的東西堵住;然後用槍杆把一頭的軟木塞或不論什麼塞子推向另一頭,那一頭的塞子就砰然一聲發射出去,可是它還沒有接觸到這頭的塞子或槍杆。至于說到逃脫張力方面,如經過抽吸而存留在玻璃蛋内的空氣便顯示着這種運動;又如弦、革和布在張緊後都要回跳,除非經長久持續而受有太大的力量;此外還有許多類似的現象都顯示出這種運動。這類運動在經院學者們說起來時是名為“依照四大元素性的法式的運動”。這個命名真可謂“不思之甚”了,因為這類運動并非水、火和空氣所特有,而是各式各種堅實的質體如木、鐵、鉛、布、羊皮紙等等所都有的;這些物體在體積上都各有其适當的限度,在這限度以外是不易再把它吸拔到什麼可觀的程度的。由于這個自由運動在所有運動中最為顯着,又有其無限的應用,所以我們如果是明智的話,就該把它很好地辨認清楚。有些人竟極其粗心地把這個運動與上述抗拒運動和連接運動混在一起,就是把逃脫壓力與抗拒運動混為一談,把逃脫張力與連接運動混為一談;好象是說,物體受到壓迫時之所以退讓或擴張乃是為要避免體積的相入,受到擀張時之所以回跳和收縮又是為要避免虛空的出現。其實,如果空氣在受到壓迫時有意要把自己收縮到象水的密度,或是木頭在受到壓迫時有意要把自己收縮到象石頭的密度,那就根本不必要有體積的相入,可是倒會有遠遠大于這些物體所實際受到的壓力。同樣,如果水有意要擴張到象空氣的稀度,或者石頭要擴張到象木頭的稀度,那就根本不需要有虛空随之而來,可是倒會有遠遠大于這些物體所受到的張力施加在它們身上。由此可見,物體是永不會弄到體積相入或虛空出現的地步,除非凝化和稀化達到極限;而我這裡所說的兩種逃脫運動則離那兩個極限還很遠很遠,還隻不過是物體所具有的兩種欲求,就是物體要在其固結狀态中(或者說是要在其形式中,假如經院學者們喜歡的話)來保存自己;就是物體借緩和辦法和感應作用來加以改變外是不願驟然地離開固結狀态的。還有一點是人們尤其必要知道的(因為許多事依據于此):所謂強力的運動③(這在我們就叫機械的運動,但在德谟克利泰——他在闡釋他所說的一些基本運動方面是應當排列在甚至第二流哲學家以下的——卻叫作鞭笞的運動)④不外就是這個自由運動,也就是逃脫壓迫趨向松弛的運動。因為無論是在通過空氣的僅僅一擲或者一串飛行中,若非被推動的物體的各個部分都被推動着的物體影響和壓迫到超過其性質所能禁受的程度,就不會發生所謂移動或地位的改變。實在說來隻有當每個部分前後相接都在推頂着下一個部分的時候,整體才運動起來;而它還不是僅僅向前運動,同時亦作旋轉運動,這是由于各個部分亦圖借此來解脫自己或把壓力分配得較為平均之故。關于自由運動,我就講到這裡。①克欽注明,參看一卷六六條。——譯者
      ②克欽注明:這裡所謂“自由”即伸縮性的動作。——譯者
      ③克欽注明,參看一卷六六條。——譯者
      ④拉丁本原文為Motusplagae,在二卷三五條中已曾先見。英文本在那裡則譯作motionofpercussion,我據以譯作撞擊運動;在這裡則譯作motionofstripe,我據以譯作鞭笞運動:實則都應統一于前者。
      弗勒指出,培根對于德谟克利泰向來是評價很高的,很可怪,在這裡卻貶抑了他。
      ——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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