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護眼 字體:大
中
小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伯姬者,魯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親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廟見,當行夫婦之道。伯姬以恭公不親迎,故不肯聽命。宋人告魯,魯使大夫季文子于宋,緻命于伯姬。還,複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勞于遠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後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猶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時,伯姬嘗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來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詳錄其事,為賢伯姬,以為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當此之時,諸侯聞之,莫不悼痛,以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猶可複,故相與聚會于澶淵,償宋之所喪。春秋善之。君子曰:“禮,婦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燭。伯姬之謂也。”詩雲:“淑慎爾止,不愆于儀。”伯姬可謂不失儀矣。
頌曰:伯姬心專,守禮一意,宮夜失火,保傅不備,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賢之,詳錄其事。
提示您,本章閱讀完畢,點擊進入下一章閱讀!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