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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義姑姊者,魯野之婦人也。齊攻魯至郊,望見一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于山,兒随而啼,婦人遂行不顧。齊将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将乃追之,軍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爾。”婦人乃還。齊将問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對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将曰:“子之于母,其親愛也,痛甚于心,今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向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于是齊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齊君曰:“魯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于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婦人束帛百端,号曰義姑姊。公正誠信,果于行義。夫義,其大哉!雖在匹婦,國猶賴之,況以禮義治國乎!詩雲:“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此之謂也。
頌曰:齊君攻魯,義姑有節,見軍走山,棄子抱侄,齊将問之,賢其推理,一婦為義,齊兵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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