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儒學案·泰州學案·明經方本菴先生學漸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方學漸字達卿,号本菴,桐城人也。少而嗜學,長而彌敦,老而不懈。一言一動,一切歸而證諸心。為諸生祭酒二十餘年,領歲薦,棄去,從事於講學。見世之談心,往往以無善無惡為宗,有憂焉。進而證之於古,溯自唐、虞,及於近世,摘其言之有關于心者,各拈數語,以見不睹不聞之中,有莫見莫顯者,以為萬象之主,非空然無一物者也。然先生之言,煞是有病。夫心體本空,而其中有主宰乎是者,乃天之降衷,有無虛實,通為一物者也。渣滓盡化,複其空體,其為主宰者,即此空體也。若以為虛中有實,歧虛實而二之,豈心體之本然哉?故先生以不學不慮,理所固然,欲亦有之,但當求之於理,不當求之於不學不慮。不知良能良知之不學不慮,此繼善之根也。人欲之卒然而發者,是習熟之心為之,豈不學不慮乎?先生欲辨無善無惡心之體,而自堕於有善有惡心之體矣,是皆求實於虛之過也。先生受學於張甑山、耿楚倥,在泰州一派,别出一機軸矣。
      心學宗
      人心道心,非謂心有二也。危,高大也。人心之量本自高大,其中道理則極精微。心危而微,故謂之中。何以執之?必也惟精乎?精於求微,乃充滿其惟危之量,而道始歸於一,一則中矣。此允厥執中之旨也。談道之士,慕高大而忽精微,必至於蕩而多歧矣。此理在天為明命,在人為明德,顯然共見,無所用隐也,人自弗之顧耳。
      文王敬止者,非止以事,止以心也。一心發之為仁敬孝慈信,是一止而衆止,五者根於一止,則衆止總一止矣。
      理無上下,學乎下,所以達乎上。中人以上,可以語上,謂其悟上於下之内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謂其慕上於下之外也。
      陰陽以理言,故謂之道。此道生生,毫無殺機,故曰善。得此而成性,其善可知。此君子之道也。理寓於氣,氣不能不殊,得氣之偏者,所見亦偏。仁者,以道為仁。智者,以道為智。得氣之濁者,日用乎道,而不知其為道,故性善之理,不明於天下,而知道者鮮矣。知者,德之知,非見聞之知也。物者,吾心所接之物,非泛言天下之物也。格,正也,去不正以歸於正也。緻知者,非可以空虛想像而,緻在正其所接之物,使各當於理而得其宜焉,則緻知有實功矣。
      上天之載,大德敦化,實有為之載者,藏於無聲無臭之中,非無聲無臭之為載也。君子敬信笃恭,實有是德,涵於人所不見之中,非徒不顯而已也。
      孟子指理義根於心,而後之人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此異說所由起也。或問:“物理者何?”曰:“物在外,物之理在心。提吾心則能物物,是理在心而不在物也。”
      心出於理則放,心入於理則存。求放心者,常存仁義而已。
      心外無性,心外無天,一時盡心,則一時見性天;一事盡心,則一事見性天;無時無處不盡心,則無時無處不見性天。存之養之,常盡心而已矣。夭壽修身,純於盡心而已矣。此孔門之心法也。
      仁義禮智根於心,異端以心為空,是無根也。
      誠者善之本體,幾者誠之發用,本體既善,發用亦善。但既發,則其善有過有不及,就其過不及名之為惡,是善本嫡派,惡乃孽支,善其本來,惡則半途而來,非兩物相對而出也。
      識仁則見本原,然非一識之後,别無工夫。必勿忘勿助,誠敬存之,則識者永識,實有諸身。不然,此心終奪於物欲,雖一時有識,祗為虛見,而不能實有諸身矣。
      灑掃應對是下,灑掃應對之心是上。
      心要在腔子裡,腔子天理也。
      根本是未發之枝葉,枝葉是已發之根本。但見沖漠無朕,不見其中有萬象之根,是謂根本無枝葉,後來欲芟枝葉以還根本也可乎?
      張子所謂大其心,即孟子盡其心也。大者,非馳骛空虛,但視天下無非我而已。盡者,非窮極分量,但随在不有我而已。仲尼之道,盡於忠恕,忠恕則大其心矣,盡其心矣,與天地萬物相流通,而性天現前矣。
      性具於心,謂之道心。善學者求道於心,不求道於事物。善事心者,日用事物皆心也。
      此理涵於物先,流於物後,超於物外,貫於物中。自今求之,其在物先物外者不可測,而在物後物中者有可見。因其可見,求其不可測,因物後,以知物先,因物中以知物外,切實易簡,所謂《中庸》之學也。今之學者異於是,以物後為迹,而玄想於物之先,以物中為粗,而馳骛於物之外,見以為高也,而日用則疏矣。
      主一者主於理也,不主於理,但空其心,以事來不亂,物去不留,為心之妙境,而揆事應物,不免失則,惡在為聖人之學乎?
      慎獨者聖學之要,當其燕居獨處之時,内觀本體湛然惺然,此天理也,存理而欲自退,是第一着工夫;内觀此中稍有染着,此人欲也,檢察欲念,從何起根,掃而去之,複見本體,遏欲以還理,是第二着工夫。兩者交修,乃慎獨之全功也。
      流行者氣也,主宰者理也,知理之為主,則知從事於氣者之非學矣。
      未萌之先,誰為防之?方萌之際,誰為克之?唯天理為之主,時時提醒,則人欲自去。《中庸》、《大學》非有二功,所謂格物者,不過於應物時,戒慎恐懼,求當於天理而已矣。
      虛靈中有理,為事之根,奈何以虛靈為無乎?《集註》:“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今學者删之,曰:“明德者,虛靈不昧之德也。”删去理字,則無體;删去事字,則無用。但雲虛靈不昧,則混於釋氏靈明之說,而非《大學》之本旨矣
提示您,本章還有下一頁點擊繼續閱讀!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