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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元年~十八年) 文公十八年(前6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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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醜,公薨于台下。秦伯荦卒。夏五月戊戌,齊人弑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歸于齊。季孫行父如齊。莒弑其君庶其。

    【傳】

    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将死。”公聞之,蔔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蔔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醜,公薨。

    十八年春季,齊懿公下達了出兵日期,不久就得了病。醫生說:“過不了秋天就會死去。”魯文公聽說以後,占了個蔔,說:“希望他不到發兵日期就死!”惠伯在占蔔前把所要占蔔的事情緻告龜甲,蔔楚丘占了個蔔說:“齊懿公不到期而死,但不是由于生病;國君也聽不到這件事了。緻告龜甲的人有災禍。”二月二十三日,魯文公逝世。

    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蜀之父争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仆。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骖乘。

    齊懿公在做公子的時候,和邴歜的父親争奪田地,沒有得勝。等到即位以後,就掘出屍體而砍去他的腳,但又讓邴歜為他駕車。奪取了閻職的妻子而又讓閻職作他的骖乘。

    夏五月,公遊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撲抶職。職怒。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弑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

    夏季,五月,齊懿公在申池遊玩。邴歜、閻職兩個人在池子裡洗澡,邴歜用馬鞭打閻職。閻職發怒。邴歜說:“别人奪了你的妻子你不生氣,打你一下,有什麼妨礙?”閻職說:“比砍了他父親的腳而不敢怨恨的人怎麼樣?”于是二人就一起策劃,殺死了齊懿公,把屍體放在竹林裡。回去,在宗廟裡祭祀,擺好酒杯然後公然出走。齊國人立了公子元為國君。

    六月,葬文公。

    六月,安葬魯文公。

    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秋季,襄仲、莊叔去齊國,這是由于齊惠公即位,同時拜謝齊國前來參加葬禮。

    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敬赢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見于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

    魯文公的第二個妃子敬嬴生了宣公。敬嬴受到寵愛,而私下結交襄仲。宣公年長,敬嬴把他囑托給襄仲。襄仲要立他為國君,仲叔不同意,仲叔進見齊惠公。請求不要立宣公為國君。齊惠公新即位,想要親近魯國,同意了仲叔的請求。

    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諱之也。

    冬季,十月,襄仲殺死了太子惡和他的弟弟視,擁立宣公為國君。《春秋》記載說“子卒”,這是為了隐諱真象。

    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複叔仲氏。

    襄仲用國君的名義召見叔仲惠伯,惠伯的家臣頭子公冉務人勸止他,說:“進去必定死。”叔仲說:“死于國君的命令是可以的。”公冉務人說:“如果是國君的命令,可以死;不是國君的命令,為什麼聽從?”叔仲不聽,就進去了,襄仲把他殺死了而埋在馬糞中間。公冉務人事奉叔仲的妻子兒女逃亡到蔡國,不久以後重新立了叔仲氏。

    夫人姜氏歸于齊,大歸也。将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适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

    魯文公夫人姜氏回到齊國,這是回娘家而不再回來了。她将要離開的時候,哭着經過集市,說:“天哪!襄仲無道,殺死了嫡子立庶子。”集市上的人都随着她哭泣,魯國人稱她為哀姜。

    莒紀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仆,且多行無禮于國。仆因國人以弑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

    莒紀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喜愛季佗而廢黜太子仆,而且在國内辦了許多不合禮儀的事情。太子仆依靠國内人們的力量殺了紀公,拿了他的寶玉逃亡前來,送給魯宣公。宣公命令給他城邑,說:“今天一定得給。”季文子讓司寇把他趕出國境,說:“今天一定得徹底執行。”魯宣公詢問這樣做的緣故。季文子讓太史克回答說:

    “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曰:‘見有禮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于其君者,誅之如鷹鹯(zhān)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兇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行父還觀莒仆,莫可則也。

    “先大夫臧文仲教導行父事奉國君的禮儀,行父根據它而應酬對答,不敢丢失。先大夫說:“見到對他的國君有禮的,事奉他,如同孝子奉養父母一樣;見到對他的國君無禮的,誅戮他,如同鷹鹯追逐鳥雀一樣。”先君周公制作《周禮》說:“禮儀用來觀察德行,德行用來處置事情,事情用來衡量功勞,功勞用來取食于民。”又制作《誓命》說:“毀棄禮儀就是賊,窩藏賊人就是贓,偷竊财物就是盜,偷盜寶器就是奸。有窩贓的名聲,利用奸人的寶器,這是很大的兇德,國家對此有規定的刑罰,不能赦免,記載在《九刑》之中,不能忘記。

    “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兇德。夫莒仆,則其孝敬,則弑君父矣;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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