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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詳紅樓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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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記"指石上刻的記錄,因此初名"石頭記"時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節是後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錄"石頭記"後,為了保存"情僧錄"書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雙關兼指寶玉,也是書名已改"情僧錄"後。初名"石頭記"時寶玉沒做和尚。

欣賞紅樓夢,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愛書中某一個少女。像選美大會一樣,内中要數史湘雲的呼聲最高。也許有人認為是近代人喜歡活潑的女孩子,賢妻良母型的寶钗與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實自有紅樓夢以來,大概就是湘雲最孚衆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獨湘雲沒有面貌的描寫,除了"醉眠芍藥裀"的"慢起秋波"四字,與被窩外的"一彎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雙眼睛與皮膚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鶴勢螂形",極言其細高個子,長腿,國人也不大對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兩句詩說得最清楚:"衆中最小最輕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書舶庸譚"卷四,題玉壺山人繪寶钗黛玉湘雲"瓊樓三豔圖",見周汝昌著“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九頁。)她稚氣,帶幾分憨,因此更天真無邪。相形之下,"任是無情也動人"的寶钗,寶玉打傷了的時候去探望,就脈脈含情起來,可見平時不過不露出來。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項聯如下:

縱使期期生愛愛(雲幼時口吃,呼二哥為愛哥),從無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稱大舌頭──誤作口吃,而且通常長成後還有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點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寶玉嘔氣,寶玉沒有分辯,"自己轉身回房來",句下批注:"颦兒雲與你何幹,寶玉如此一回則曰與我何幹可也,口雖未出,心已[悟誤]矣……"回房襲人提起寶钗還要還席,"寶玉冷笑道:他還不還,管誰什麼相幹?"批注:"……此相幹之語,仍是近文,與颦兒之語之相幹也。上文來[未誤]說,終存于心,卻于寶钗身上發洩。素厚者惟颦雲,今為彼等尚存此心,況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寶玉與寶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為她人緣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緣之說。湘雲倒是寶玉确實對她有感情的。但是湘雲對黛玉有時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為從前是她與寶玉跟着賈母住(見"四詳"),有一種兒童妒忌新生弟妹奪寵的心理。她與寶黛的早熟剛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雲要替邢岫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麼荊轲聶政?"這些人裡面是湘雲最接近俠女的典型,而俠女必須無情,至少情窦未開,不然隻身闖蕩江湖,要是多情起來那還得了?如果戀愛,也是被動的,使男子處于主動的地位,也更滿足。俠女不是不解風情就是"婊子無情",所以"由來俠女出風塵"。

前幾年我在柏克萊的時候,有一次有個漂亮的教授太太來找我,是美國人讀中國史,說她的博士論文題目是中國人的俠女崇拜──兼"中國功夫"與女權運動兩個熱門題材──問我中國人這樣注重女人的幽娴貞靜,為什麼又這樣愛慕俠女。

這問題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對女人管得更緊,罩面幕,以肥胖為美,填鴨似的在帳篷裡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結果他們鄙視女人,喜歡男色。回教國家大都這樣。中國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筆直之後,隻另在社會體系外創造了個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間發現她的面影。

那天我沒扯得這麼遠,也還在那間狹小的辦公室裡單獨談了三刻鐘模樣。她看上去年紀不上三十,身材苗條,頭發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還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衛特基(報上譯為羅莎妮?衛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澤東革命性的不朽"給我,作為報酬,也隻好笑納了,也沒道謝。大概他們夫婦倆都是新左,一兩年後雙雙去北平見毛澤東,她訪問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報上看見,也在電視上看見她。中共"兩報一刊"指控四人幫"維持非法的對外關系,出賣國家與黨的重要機密……""傳說政治局的報告稱: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後接受美國學者羅莎妮?衛特克的訪問中洩漏了黨政秘密。它說,江青安排了此項訪問,希望衛特克能寫一本書,建立江青的聲望,以方便她最後的篡黨奪權。"(華盛頓郵報)"四人幫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訪問。那一系列訪問曆時一周,前後達六十小時。……"(紐約時報)"……美國學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個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傷害。"(紐約時報)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權運動論調,将江青視為被壓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歸正傳,且說史湘雲,由于我國曆來的俠女熱,多數讀者都覺得她才是寶玉的理想配偶。傳說中的"舊時真本"内寶玉最後與湘雲結合,我一向暗笑這些人定要把他們倆撮合成了才罷,但是四詳紅樓夢後,看法不同了。

"四詳"發現早本不自黛玉來京寫起,原有黛玉來之前,湘雲小時候長住賈家,與寶玉跟着賈母住一間房──介紹湘雲的時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寫了──都删掉了,包括湘雲襲人暖閣夜話──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談話中追叙──湘雲當時說的"不害臊的話"──有關婚事,因為是在襲人賀她定親時提起的;也與她們倆過去深厚的交情有關,因為湘雲接着就說:"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不害臊的話"當然是湘雲說但願與襲人同嫁一個丈夫,可以永遠在一起。如果湘雲真與襲人一同嫁給寶玉,結果襲人倒走了,嫁了蔣玉菡,還是不能在一起。預言的應驗含有強烈的諷刺,正像許多神話裡有三個願望一一如願,而得不償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為結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筆也删了,連同寶玉湘雲青梅竹馬的文字以及湘雲相貌的描寫?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總批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颦兒為其所惑?"周汝昌認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指寶玉最後與湘雲偕老。他這樣解釋這條總批:

論者遂謂此足證麒麟與寶玉無關。殊不思此批在此隻說的是對于"木石"來講,"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遠在"金玉"一局之後,與"木石"并不構成任何矛盾。當中尚隔着一大層次,所以批者語意是說黛玉隻當關切金玉,無庸再管麒麟的事。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四頁

這當然是強辭奪理。黛玉怎麼會不關心寶玉将來的終身伴侶是誰,何況也是熟識的,與自己一時瑜亮的才女,即使他們的結合要經過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許多人相信"白首雙星"回目是指寶玉湘雲。因此脂批又代分辯,批回末一節:"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于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裡之外",表示這兆頭應在衛若蘭身上。

八十回内衛若蘭隻出現過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喪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來自"風月寶鑒"。"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大出喪,才有衛若蘭其人。問題是秦氏喪事寫進此書時就有衛若蘭了,還是後添的,在吊客名單末尾加上個名字。

"風月寶鑒"一收入此書,書中就有了太虛幻境。太虛幻境的冊子與曲文都預言湘雲早寡:"展[即轉]眼吊斜輝,湘江水逝楚雲飛。""厮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已經是"斜輝",夕陽西下了,而且"終久",顯然并沒有再婚。如果當時還沒有衛若蘭這人物,那麼她嫁的還是寶玉──"才貌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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