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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與“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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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裡路雲和月”,這是南宋嶽飛《滿江紅》詞裡的名句,“三十”是他的年齡自況,“雲月”比喻他日夜轉戰,這是我們從小就都知道的。但中國漢文化有個特點,就是凡已存在過的妙詞佳句,都可移用到今天的現實語境中,“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不用改易一個字,新的意蘊,即已延伸甚至轉化而成。20世紀40年代,中國進步的電影藝術家就以《八千裡路雲和月》命名過關于抗日題材的電影;那時候引進美國好萊塢的片子,明明是西洋人拍的西方故事,本與中國文化無關,為票房推銷,以适應一般中

        國人的審美心理,也都盡量改取一個從中國古典文本裡借來(或稍加推衍)的語彙,如《亂世佳人》、《鴛夢重溫》、《屏開雀選》、《青山翠谷》等等,這辦法一直延續到今天。

        據2000年2月3日《北京晚報》記者程勝報道,北京一位瓷品收藏者淩先生1996年在安徽某縣搜集到一副瓷燒的對聯,用以鑲嵌瓷字的底闆已毀,但從上面取下的瓷字完整無缺,上下聯分别是“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裡路雲和月”,每字約在8至12厘米之間;除此十四字外,尚有四個約5至6厘米的瓷字,是“曹雪芹書”。經有關專家鑒定,十八個瓷字皆系清代中期景德鎮窯産品。現在我們雖然還不可輕率肯定,這些瓷字就是據曹雪芹真迹燒制的,但也萬萬不可輕視這一發現。凡知道點“紅學”的都知道,我們一直沒能搜尋到過曹雪芹的哪怕一個字的真迹,我們現在所據以研究《紅樓夢》的各種手抄本,有的可能很接近曹雪芹親手書寫的底本,卻一律都是他人的過錄本,這回淩先生通過《北京晚報》記者披露的瓷字雖仍非最本原的“曹字”,如能被專家進一步鑒定為真物,則與發現了曹雪芹書法的刻石或拓片一樣,意義也是非同小可的。

        這裡姑且緩論瓷字的真僞,先讨論一下,曹雪芹有無可能寫出這樣的一副對聯。有的人可能覺得,這對聯實在平常,無非是有人向曹雪芹求字,或事先講明了要寫嶽飛詞裡的這兩個熟句,或曹雪芹懶得動腦筋為之特拟,便随手寫下了這兩句當時腦海裡飄過的句子。又有人可能覺得,曹雪芹揮筆寫下這兩個句子,反映出他思想中(至少是潛意識裡)有“滅胡虜”的情緒,這就似乎為“紅學”中認為《紅樓夢》是“排滿之作”的一派,提供了新的依據。不過,我以為,倘曹雪芹對嶽飛這兩句詞感興趣,提筆大書,則無論是自己挂起,還是贈予乃至售予他人,都可能另有離開嶽飛原意的寄托在焉。

        《紅樓夢》的文本裡,截取前代人詩詞裡的句子,來象征人物命運,或從中轉化出另外的意思,這一手法可謂貫穿始終,是我們解讀他這部巨著時必須加以掌握的“鑰匙”。最集中也最直接的例子是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與宴的八位女性分别掣出了八根象牙花名簽子,每根上面都題着四個字并有一句唐詩或宋詩,如探春掣的是杏花簽,題着“瑤池仙品”,詩句是唐高蟾《下第後上永崇高侍郎》裡的“日邊紅杏倚雲栽”,原詩“日邊”喻帝王,“紅杏”喻權貴,表達的是科舉下第後的矜持怨艾,曹雪芹挪用到《紅樓夢》文本裡意思完全轉化了,是用“日邊”喻郡王,“紅杏”喻探春,暗示探春以後将類似“杏元和番”那樣遠适藩王。

        《紅樓夢》的傳世抄本大都有署名脂硯齋或畸笏叟的大量批語,盡管對于這兩個署名究竟是一個人的還是兩個人的,究竟是男是女、與曹雪芹有否血緣或婚配(同居)關系,“紅學”界意見尚不能統一,但這批書者與曹雪芹有着極其親近的關系,熟悉甚至卷入了曹家的家世變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是曹雪芹寫作《紅樓夢》的“高參”,乃至直接參與了至少是局部的寫作,在這幾點上“紅學”界并無争議。脂硯齋、畸笏叟的批語在“紅學”界一般統稱“脂批”,“脂批”裡一再出現“三十年”的字樣,如“三十年前事見書于三十年後,今餘想恸血淚盈”。“讀五件事未完,餘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餘卅年來得遇金剛者亦不少……”“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于紙上……”不少脂批後面注明了年代幹支,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十年前”大約是公元1728年即雍正六年之前,那是曹氏家族仕途命運的一道分水嶺,雍正六年曹   在江甯織造任上被抄家治罪,“家富人甯,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将盡”,“樹倒猢狲散”,從此後如“花落水流紅”,“如花美眷”全都“零落成泥碾作塵”,曹氏四五代艱辛積攢努力擴展的赫赫功名灰飛煙滅,據此,倘曹雪芹借嶽飛的詞句“三十功名塵與土”來一抒心中的憤懑,實在是天知地知自己知,親近者如脂硯齋者知,而其他人很可能被他的狡狯假借所瞞蔽,還以為他隻不過是順手寫下最穩妥也最“大路貨”的熟句哩!

        《紅樓夢》的正文裡,也有直接提起年頭論事兒的時候,第七回甯國府焦大醉罵“二十年頭裡的焦大太爺眼裡有誰?”所謂“二十年頭裡”應是書中賈代化襲甯國公且還在世的時候,如再加十年,三十年頭裡,則“太爺”賈演該還活着,焦大小時随“太爺”(原型應為曹雪芹高祖或曾祖)出兵,有從死人堆裡救出主子的功勞。第四十七回賈母稱“我進了這門子做重孫子媳婦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孫子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着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不說“五十”或“五十五”等整數,而精确地說“五十四年”,顯然是因為這個藝術形象的原型确實是有五十四年的婚齡,據周汝昌先生考證,《紅樓夢》從第十八回至第五十四回全寫的是以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為背景的那一年裡的故事(該年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種被鄭重寫入到第二十七回裡),則“三十年頭裡”約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正值康熙第六次南巡,曹雪芹祖父曹寅第四次接駕,曹寅妻李氏當然與丈夫一起正經曆着富貴已極的時期,以李氏為模特的賈母,在書中出現時卻已處于百年詩禮簪纓之族的“末世”了。凡此種種文字裡,都彌漫着“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深沉喟歎,如假借“三十功名塵與土”的句子來加以概括,也無不可。

        《紅樓夢》第一回正文裡還明确地寫入了該書由“曹雪芹于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删五次”而成,盡管關于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在“紅學”界一直存在歧見,但《紅樓夢》大體成型是在曹雪芹三十歲左右當可認定,因為第一回開篇即有第一人稱的作者自述,明言“将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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