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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講 秦可卿原型大揭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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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查出的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個思路。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廢太子身邊的一個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廢的關鍵時刻,産下了一個嬰兒,他們不願意讓這個可憐的孩子,一落生就陷于被圈禁的處境,于是趁着混亂,買通看守,将其偷運出宮,送往曹家藏匿。這種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象推論,是不能說服人的。那麼我不跟你進行抽象的推論了,我要告訴你,從清朝所留下的檔案裡面,可以找到根據,證明在那樣的情況下,是有人曾經逃逸出來的。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們反複清理遺留檔案的時候,都沒有被删去。例如,根據《清聖主實錄》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記載,在太子第二次被廢的前後,從太子被圈禁的鹹安宮裡面就逃出過一個人,不過不是一個幼兒,是一個成人。這個人有名有姓,當然是滿族人,叫得麟。這個人他沒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廢了,又要從毓慶宮移到鹹安宮,而且移到鹹安宮以後,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獲得自由了,他就決定逃走。他采取了一個什麼辦法呢?詐死。他裝死,想辦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說死人了,要運死屍,所以就把他當做死屍擡出去了。這可不是假設,不是推理,這是生活中真實存在過的事情。這個得麟詐死逃出以後,還有人收留他。你不要總是問,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經是死罪,難道會有人敢于收留他嗎?那不也是死罪嗎?依我看,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下,總會有人冒死做一些違法的事。那個收留得麟的是一個大學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後來康熙親自處理這個案子,得麟被處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雖然太子被廢了,但是像嵩祝這種人,還是要做讨好廢太子的事,就是總怕廢太子再成為太子,最後還要登基成為皇帝。現在我們雖然還沒找到任何關于太子的女兒偷運出來,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們可以不必再問:那是可能的嗎?因為其可能性,應該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個成人,詐死以後裝作死屍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運出來,何況剛剛誕生的嬰兒。得麟不過是廢太子身邊的仆役,尚且有大學士嵩祝覺得“奇貨可居”,可以作為将來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錢,願意将其收留藏匿,那麼,收留藏匿胤的一個女兒,對于曹家來說,難道不是能獲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資嗎?何況“宿孽總因情”,他們之間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實有了感情。

        說到這兒,可能有人會說,我還是有點不服氣,我知道清朝當時有宗人府啊。什麼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個成員,每一個皇族血脈的孩子,從嬰兒就要開始登記的。宗人府是管這個的,這些是要嚴格登記的,不能說你生一個孩子就讓人家抱養了,隐瞞起來,這查出來以後可是死罪。但還是上面那句話,在任何時代,都會有個别人,冒死去做一些違禁的事。我現在就舉實例告訴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經處理過相關的一個案子。就是宗室原來的内大臣覺羅他達,因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個孩子,他就不想要了。盡管宗人府定例森嚴,他就是不報,不報這個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麼辦呢?就有包衣佐領——這個人還有名字,康熙還點了名,名字叫鄭特,他就把覺羅他達不要的這個孩子,領到自己家養起來了。現實生活當中的曹家,就是滿族的包衣,就是統治集團的一個奴才班子裡面的成員,跟這個鄭特的身份,是一樣的。作為包衣,鄭特居然就敢于背着宗人府,收養皇族血統的後代,這可不是什麼小說裡面的情節,這是曆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麼問了:皇家有規定,皇族血統的孩子必須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記的,難道會有人敢于不登記嗎?私自收養皇家血統的孩子,是違法的,尤其是奴才身份的人,更不允許把皇族的後裔私自抱去養起來,難道會有包衣,把皇族沒在宗人府登記的孩子,私自抱去養起來嗎?可能嗎?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問題,康熙親自處理過這樣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處理時還提出這樣一條,說這一家血脈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後在選秀女的時候,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選秀女的名單裡面了。康熙很嚴厲地指示,有類似情況要嚴格查明。雖然皇帝很嚴厲,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從被圈禁的宮裡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瞞着宗人府,違禁地送給别人;而包衣奴才身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統的孩子抱到自己家養起來……包衣鄭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按說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脈拿到自己家裡養,何況是被廢掉的,壞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發生過類似事件。因此,我們所面對的就不是一個可能不可能的問題,依我說,這是完全可能的,隻是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胤的一個女兒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檔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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