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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我國傳統習俗中最隆重的節日。此節乃一歲之首。古人又稱元日、元旦、元正、新春、新正等,而今人稱春節,是在采用公曆紀元後。古代“春節”與“春季”為同義詞。春節習俗一方面是慶賀過去的一年,一方面又祈祝新年快樂、五谷豐登、人畜興旺,多與農事有關。迎龍舞龍為取悅龍神保佑,風調雨順;舞獅源于鎮懾糟蹋莊稼、殘害人畜之怪獸的傳說。随着社會的發展,接神、敬天等活動已逐漸淘汰,燃鞭炮、貼春聯、挂年畫、耍龍燈、舞獅子、拜年賀喜等習俗至今仍廣為流行。
【元宵】我國民間傳統節日。又稱正月半、上元節、燈節。元宵習俗有賞花燈、包餃子、鬧年鼓、迎廁神、猜燈謎等。宋代始有吃元宵的習俗。元宵即圓子,用糯米粉做成實心的或帶餡的圓子,可帶湯吃,也可炒吃、蒸吃。
【寒食】我國民間傳統節日。節日裡嚴禁煙火,隻能吃寒食。在冬至後的一百零五天或一百零六天,在清明前一、二日。相傳,春秋時晉公子重耳流亡在外,大臣介子推曾割股啖之。重耳做國君後,大封功臣,獨未賞介子推。子推便隐居山中。重耳聞之甚愧,為逼他出山受賞,放火燒山。子推抱木不出而被燒死。重耳遂令每年此日不得生火做飯,追念子推,表示對自己過失的譴責。因寒食與清明時間相近,後人便将寒食的風俗視為清明習俗之一。
【清明】我國民間傳統節日。按農曆算在三月上半月,按陽曆算則在每年四月五日或六日。此時天氣轉暖,風和日麗,“萬物至此皆潔齊而清明”,清明節由此得名。其習俗有掃墓、踏青、蕩秋千、放風筝、插柳戴花等。曆代文人都有以清明為題材入詩的。
【端午】我國民間傳統節日。又稱端陽、重午、重五。端午原是月初午日的儀式,因“五”與“午”同音,農曆五月初五遂成端午節。一般認為,該節與紀念屈原有關。屈原忠而被黜,投水自盡,于是人們以吃粽子、賽龍舟等來悼念他。端午習俗有喝雄黃酒、挂香袋、吃粽子、插花和菖蒲、鬥百草、驅“五毒”等。
【乞巧】我國民間傳統節日。又稱少女節或七夕。相傳,天河東岸的織女嫁給河西的牛郎後,雲錦織作稍慢,天帝大怒,将織女逐回,隻許兩人每年農曆七月初七夜晚在鵲鳥搭成的橋上相會。或說:天上的織女嫁給了地上的牛郎,王母娘娘将織女抓回天庭,隻許兩人一年一度鵲橋相會。每年七月初七晚上,婦女們趁織女與牛郎團圓之際,擺設香案,穿針引線,向她乞求織布繡花的技巧。在葡萄架下,靜聽牛郎織女的談話,也是七月七的一大趣事。
【中秋】我國民間傳統節日。又稱團圓節。農曆八月在秋季之中,八月十五又在八月之中,故稱中秋。秋高氣爽,明月當空,故有賞月與祭月之俗。圓月帶來的團圓的聯想,使中秋節更加深入人心。唐代将嫦娥奔月與中秋賞月聯系起來後,更富浪漫色彩。曆代詩人以中秋為題材作詩的很多。中秋節的主要習俗有賞月、祭月、觀潮、吃月餅等。
【重陽】我國民間傳統節日。《易經》将“九”定為陽數,兩九相重,故農曆九月初九為“重陽”。重陽時節,秋高氣爽,風清月潔,故有登高望遠、賞菊賦詩、喝菊花酒、插茱萸等習俗。唐人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詩句。
【臘日】我國民間傳統節日。這是古代歲末祭祀祖先、祭拜衆神、慶祝豐收的節日。臘日通常在每年的最後——個月(臘月)舉行,南北朝時臘日已固定在農曆十二月初八。有吃赤豆粥、祭拜祖先等習俗。佛教的臘八粥後也滲入臘日習俗。
【除夕】我國民間傳統節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晚,家家在打掃一清的屋裡,擺上豐盛的菜肴,全家團聚吃“年飯”。此夜大家通宵不眠,或喝酒聊天,或猜謎下棋,嬉戲遊樂,謂之“守歲”。零點時,衆人争相奔出,在庭前攏火燃燒(古稱“庭燎”,取其興旺之意),并在這“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的“三元”之時搶先放出三個“沖天炮”,以求首先發達,大吉大利。此時,爆竹聲、歡叫聲響成一片,一派“爆竹聲中除舊歲”的景象。
【伯(孟)仲叔季】兄弟行輩中長幼排行的次序。伯(孟)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古代貴族男子的字前常加伯(孟)、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後面加“父”或“甫”字表示男性,構成男子字的全稱,如伯禽父、仲尼父、叔興父等。
【十二生肖】又稱屬相。古代術數家拿十二種動物來配十二地支,子為鼠,醜為牛,寅為虎,卯為兔,辰為龍,巳為蛇,午為馬,未為羊,申為猴,酉為雞,戌為狗,亥為豬。後以為某人生在某年就肖某物,如子年生的肖鼠,亥年生的肖豬,稱為十二生肖。在古代,十二生肖常被塗上迷信色彩,一遇休戚禍福,往往牽扯起來,特别是在婚配中男女屬相很有講究,有所謂“雞狗斷頭婚”、“龍虎不相容”等說法。
【生辰八字】一個人出生的年、月、日、時,各有天幹、地支相配,每項兩個字,四項共八個字。根據這八個字,可推算出一個人的命運。遇有大事,都需推算八字。舊俗訂婚時,男女雙方互換庚帖,上有生辰八字。雙方各自蔔問對方的生辰八字命相陰陽,以确定能否成婚,吉兇如何。
【孝悌】孝,指對父母要孝順、服從;悌,指對兄長要敬重、順從。孔子非常重視孝悌,把孝悌作為實行“仁”的根本,提出“三年無改于父道”、“父母在,不遠遊”等一系列孝悌主張。孟子也把孝悌視為基本的道德規範。秦漢時的《孝經》則進一步提出:“孝為百行之首。”儒家提倡孝悌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宗法等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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