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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墓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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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克堡有一個清潔工,斯蒂文·霍特是負責人,所有人都叫他“挖墓人”。這個綽号是新英格蘭數千個小鎮中的數千名清潔工所共有的。霍特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他手下的人卻非常少。鎮上有兩個棒球場要照管;還有一大片公共土地,春天需要播種,夏天需要修整,秋天需要清掃落葉(更不用說樹要修剪,音樂台和周圍的座位需要保持清潔);還有兩個公園,很久以來,無數談戀愛的孩子在那裡幽會。  

他做的這些工作平淡無奇,本來他到死都會是個平庸的老斯蒂文·霍特。然而,羅克堡還有三個墓地,也歸他管。在墓地的日常工作中,挖墓是最罕見的。日常工作包括:種花草,清掃落葉,鋪草皮。有時還要巡查。節日後,你必須把枯萎的花朵和褪色的旗子拿掉——陣亡将士紀念日流下的這類東西最多,需要清除,但七月四日、母親節和父親節也很忙。你還必須清楚孩子們在墓碑上的糊塗亂寫。  

當然,小鎮上的人對這些不感興趣。正是挖墓這一工作才為霍特這類人赢得了那個綽号。他母親叫他斯蒂文,但自從他1964年幹這一行後就被稱為挖墓人霍特,他到死都會是挖墓人霍特,即使他換個工作也一樣——而這不太可能了,因為他已經六十一歲了。  

六月的第一個星期三早晨七點,挖墓人霍特開着他的卡車來到“家鄉公墓”門前,他跳下車去推開鐵門。門上有一把鎖,但它一年隻用兩次——高中畢業典禮晚上和萬聖節。門開了後,他沿着中間的道路緩緩行駛。  

今天早晨純粹是一次預備性工作。他身邊放着一個帶夾子的寫字闆,他将記下從現在到父親節期間公墓的哪些地方需要修整。在“家鄉公墓”幹完後,他将去“仁慈公墓”,然後再去“斯達公墓”。今天下午,他和他的手下就要開始幹該幹的活了。活不會很重,因為重活四月末已幹完了,挖墓人霍特認為那是春季的修整時光。  

在兩周中,他和大衛·菲利浦以及戴克·布拉福德三人一起,每天幹十小時,每年春天都這樣。他們疏通堵塞的陰溝,在被春雨沖走的地方從新鋪上草皮,扶起因地震而仆倒的墓碑和紀念碑。春天,有數以千記的大大小小的工作要做,霍特下班回家勉強的做頓便飯,喝罐啤酒,眼睛就睜不開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春季整修總在同一天結束:那天,他覺得連續不斷的背痛要把他疼瘋了。  

六月份的整修工作不重,但它很重要。六月末,避暑的人開始來到,和他們一起來得,還有老住戶和他們的孩子,這些人都已搬到更暖和、更方便的地方去了,但他們在鎮上仍有房産。挖墓人霍特認為這些人最讨厭,如果鋸木場邊舊水車的一個葉片掉了,或如果雷納德叔叔的墓碑倒了,他們就會大吵大鬧。好吧,冬天來了,他想。一年四季,他總是用這話安慰自己,現在也一樣,雖然冬天還像夢一樣遙遠。  

“家鄉公墓”是鎮上公墓最大的、最漂亮的一個。它的中間道路寬的像标準馬路,有四條稍窄的小徑與之相交,這些小徑可推手推車,小徑之間長着修剪整齊的草。挖墓人霍特在“家鄉公墓”中間道上行駛,過了第一個十字路口,又過了第二個十字路口,到了第三個十字路口……他猛地一刹閘。  

“哦,天哪!”他大喊一聲,關掉卡車引擎,跳了出來。他沿着小徑走下去,在十字路口左邊五十英尺處,草地上有一個粗糙的洞坑。棕色泥土堆在洞坑的四周,像手榴彈爆炸後留下的碎彈片。“那些該死的小孩!”  

他站在洞坑邊,長滿老繭的大手放在穿着褪色的綠工作褲的臀部。這裡亂七八糟。他和他的同事不止一次被迫為小孩們盜墓做善後清理工作。這些小孩要麼是吹牛吹昏了頭,要麼是喝酒喝昏了頭,半夜三更跑來盜墓——這通常都是一種炫耀和人來瘋。就挖墓人霍特所知,不管這些屁小孩喝的多醉,他們從來沒有真的挖出過一口棺材或死屍。他們一般不過就是挖個兩、三英尺深的洞坑,然後就厭倦了這一遊戲,于是一哄而散。在本地公墓挖坑是很卑鄙的事,不過一般都不會搞得太過分。  

然而,這件事不同尋常。  

這個洞坑沒有清晰的輪廓,它就是那麼一個洞,看上去很不像一個墳墓,不是那種整齊的長方形。它比那些醉醺醺的中學生通常所挖的深,但它的深度并非上下相同;它呈現出一種圓錐形,當挖墓人霍特意識到這洞坑看上去真像什麼的時候,一股寒意從他背脊上升起。  

它看上去就像一個人在死去之前被埋在那裡,他又活過來了,于是全憑他的兩手一路挖出墳墓。  

“哦,别胡思亂想了,”他低聲說,“該死的惡作劇。該死的孩子們。”  

一定是的。下面沒有棺材,上面沒有仆倒的墓碑,這完全可以理解,因為沒有屍體埋在這裡。他對此深信不疑,用不着去查工具屋牆上釘着的公墓詳細地圖。這一片的六塊地歸行政委員巴斯特所有。但實際上隻有巴斯特的父親和叔叔埋在這片地裡。他們的墓就在右邊,墓碑挺立着,完好無損。  

挖墓人霍特記得這塊地,還有一個原因。正是在這裡,那些紐約來的人豎起他們的假墓碑,當時他們正在做有關泰德·波蒙特的報道。波蒙特和他妻子有座夏季别墅在這鎮上,就在羅克堡湖邊。大衛·菲利浦照管他們的房子,去年秋天,霍特自己也曾幫助大衛為他們鋪家用柏油車道,那是在樹頁凋落、又開始忙碌之前。今年春天,波蒙特有點不好意思地問他,能不能讓攝影師在公墓中豎一塊假墓碑,拍幾張“惡作劇照片”。  

“如果不行,你就直說,”波蒙特對他說,聽上去更不好意思了,“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完全可以,”霍特和氣地回答說,“你是說《大衆》雜志?”  

泰德點點頭。  

“哇,太了不起了,是嗎?從《大衆》雜志來的人!我一定要買那期雜志!”  

“我不敢說我要那期雜志,”泰德說,“謝謝你,霍特先生。”  

挖墓人霍特喜歡波蒙特,即使他是個作家。霍特自己隻上八年級——而且是考了兩次才通過的,另外,不是鎮上每個人都稱他為“先生”的。  

“如果他們能做到的話,雜志社的那些家夥可能也許喜歡拍你拿着手槍搶劫銀行運錢車的照片,是嗎?”  

波蒙特爆發出少見的大笑。“對,我想這正是他們想要的。”他說,拍拍霍特的肩膀。  

攝影師竟然是個女人,挖墓人霍特稱她為“城裡來的高級婊子”。當然,這個城指的是紐約。她走路的時候,胸部和臀部劇烈搖擺,像安了軸一樣。她從機場租了旅行車,車裡塞滿了照相器材,她和她的助手居然還能作進去,這真是個奇迹。如果卡車太滿,必須在她的助手和某些器材之間做一選擇的話,霍特認為,她一定會選擇照相器材,而讓她的助手自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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