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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陷阱

時間:2024-08-15 09:32:11


   

周緻喜歡貪點小便宜,這天他去銀行存錢。銀行裡人不少,周緻隻好慢慢排隊。這時,他聽到前邊有個中年人對着櫃台問:“存折不到期,能取錢嗎?”櫃面工作人員回答:“能,但得憑身份證,利息按活期算。”


   

那個中年人愣了一下,歎息說:“可惜了,隻差兩個月就到期了,兩萬塊本金,差不多損失五百多塊利息呢。”櫃面工作人員見中年人決定要提前領取,就吩咐道:“你把身份證号寫在存單背後。”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周緻腦瓜一轉,想,如能把這位老兄的存折買到手裡,兩個月後就能賺五百,這筆買賣劃得來。想到這裡,他也不排隊了,徑直向那中年人走去。


   

此刻那中年人正在存折上抄身份證号碼呢,周緻上去搭讪着說:“老兄,急等用錢?”那中年人說:“可不是,我媽生病住院,要交押金。”


   

周緻說出了自己的計劃:“我倒有個想法,我買下你的存折,給你活期利息,再補償你一百塊錢,交個朋友,怎麼樣?”


   

中年人聽了挺高興,畢竟能多得一百塊也是好的。兩人當場做了交易,周緻把錢付給中年人,把存折收過來,原來中年人叫李仁興。


   

兩個月眨眼就到了,周緻知道,銀行存單到期的那天,提取時不需要身份證,過了這天,存單又開始重新計息,去取錢又必須出示身份證了,所以,周緻急匆匆去了銀行。櫃面工作人員接過存折,打起電腦來,不一會兒就聽一聲驚呼:“不對呀,這個存折已經被人挂失了。”


   

周緻一聽,吓了一跳,他知道事情嚴重了,趕緊去找李仁興。此刻,他最擔心的是對方不認這筆賬。


   

周緻找到李仁興,李仁興果然裝瘋賣傻,不承認有這回事,還倒打一耙,說周緻撿到存折,昧着良心藏起來。這事折騰了幾個月沒結果,那天,周緻正好碰到朋友王律師,就把這事說了。


   

王律師聽完周緻的叙述,就問:“那張存折還在嗎?”“在,隻是那上面是李仁興的名字。”


   

王律師接過一看,還真看出點名堂。原來未到期的存折兌現,要在存折的背面寫上存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證号碼。現在這張存折上,正寫着李仁興的名字和身份證号碼,這說明他有未到期就取款的意向。


   

王律師立即去了那家銀行,一查錄像,他心裡有底了。


   

第二天,王律師找到李仁興,亮明身份後,嚴肅地對他說:“根據銀行錄像和存折上你親筆寫的名字和身份證号碼,說明你有提前取款的意向。周緻買下你的存折,而事後你利用他的疏忽,去銀行挂失,現在周緻準備以詐騙罪起訴你。”


   

李仁興聽了這話,有點懵了。原來那天他和周緻交易後,回到家就把這事對隔壁的阿強說了。阿強是個鬼精靈,他出了個歪點子:“周緻手裡的存折,隻要你李仁興不認可,還是無效。如果你出面挂失,錢照樣給你李仁興。”


   

李仁興一聽兩萬塊錢還能回來,當然不會反對,隻是這事怎麼操作呢?阿強說出了他的真正意圖:“我陪你去辦挂失,到時候分錢,二一添作五,怎麼樣?”


   

就這樣,周緻兩萬多買的存折最後又變成李仁興的了。


   

現在李仁興聽說惹上官司了,心裡緊張,很快就全盤托出。周緻最終拿回了自己的錢。


   

律師點評:


   

《存折陷阱》故事要說明的法律問題,即“界定故事裡李仁興的行為是否觸犯了刑法,觸犯了哪個罪名”。李仁興在前期的不正規交易時并非有欺詐惡意,事後的挂失盡管受他人蠱惑,但主觀上已有了想占便宜的貪念,這樣他的挂失客觀上有了“詐騙”的故意。所以,如果李仁興不及時交出這筆不該得的錢款,那麼就構成了“詐騙罪”,情節嚴重者還要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