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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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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表明,美国在其历史的早期就存在提供创业融资的机制,而且从现代风投的角度来看,资本提供者所使用的策略在很多情况下都非常复杂。塞缪尔·斯莱特与布朗家族之间的合同关系决定了现金流量与控制权的分配方式。专业中介机构的兴起表明,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而将资本配置到经济增长领域可以提高效率。早期的股权投资以及中介机构对创业公司的管理,都进一步强化了美国创业精神的影响。

另外,风险资本的组织过程产生了更广泛的影响。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它为美国社会带来了大量的财富积累。梅隆家族的财富便是典型的例子之一,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例子。在20世纪初期,0.1%最富有人群的财富占比达到了约25%的峰值。在第三章中,像家族办公室这样的私人资本实体成为协调和投资财富的渠道,通常会对整体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风险资本池的不断扩大推动了一系列的发展,这对美国的创业融资组织以及现代风投行业的兴起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附录1 塞缪尔·斯莱特与摩西·布朗的初次通信


资料来源:E. H. Cameron, Samuel Slater, Father of American Manufactures (Portland,ME: Bond Wheelwright Co., 1960), 37–39


1789年12月2日,塞缪尔·斯莱特致摩西·布朗

先生,

几天前我听说您在招聘纺纱方面的经理。在这方面,我自诩能让您最为满意:制造机器、纺出好纱线,无论是织长筒袜还是捻纱,都能像英国制造的一样。因为我曾有机会管理查德·阿克赖特爵士的机器,并在斯特拉特先生的工厂工作了8年多。

如果您还没招到人,我很乐意为您效劳。我从英国过来已经3个星期了,现在在纽约的一家工厂工作,但是我们只有一台梳棉机、两台机器、两台珍妮纺纱机,我认为这些都应淘汰。我的待遇是相当不错的,但我对永转的梳棉机和纺纱机更感兴趣。我有志于建造一台永转的梳棉机和纺纱机。(我是指阿克赖特的专利。)

先生,看在布朗上尉的面子上,如果您能写信回复您能给予的待遇,本人将不胜感激,愿做您最谦卑顺从的仆人。

塞缪尔·斯莱特

1789年12月10日,摩西·布朗致塞缪尔·斯莱特

朋友,

我于本月2日收到了你的信,很感兴趣。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阿尔米-布朗公司,经营棉布生意。这家公司由我创立,现在由我的女婿和我的亲戚两个人经营,我们需要一个擅长纺纱机或者水力纺纱的人的帮助。我们已经进行了一次尝试,但失败了,因为我们没有人熟悉这项业务,纺纱机也不完善。

我们缺少一个熟悉纺纱机的人,但是你目前所在的工厂经营状况不错,我们很难想象能够给予你更好的待遇,使你离开目前的工作岗位。我们也是第一次在美国尝试建造这样的纺纱机,它真的是太不完美,前景不明。我们几乎不知道该对你说些什么,但如果你认为你能够完善它,并经营获利,你会得到全部的利润,除去设备成本的利息和损耗。我们将提供资金,你可以用纱线偿还,期限为6个月。以上就是我们能为你提供的关于这项业务的信息。

此后,若这项业务有利可图,我们可以扩大它,或在此之前,如果在实践中有确凿的证据,我们可以达成进一步协议,使各方都满意。目前我们只是暂时尝试,但如果这项业务有利可图,就可以长久合作。

如果你对此不满意,那么请向我们引荐其他合适的人选。同时,欢迎告知你是否要来。如果你对自己目前的状况不满意,而且根据你的业务知识,可以判定我们工厂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决定来这里工作的话,你会获得完善美国第一家水力纺纱厂的声誉以及收益。只要对双方都有利且合作顺利的话,我们将乐于与你合作。

你的朋友——代表我自己、阿尔米和布朗

摩西·布朗



附录2 塞缪尔·斯莱特与杰迪亚·斯特拉特的协议(1783年)


资料来源:华盛顿特区史密森学会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档案


本协议是为德比郡贝尔珀的塞缪尔·斯莱特给德比郡杜菲尔德教区新米尔斯的棉纺织家杰迪亚·斯特拉特当学徒事宜而签订的,签订目的是师从其艺(以学徒的方式),期限为6年半,从本文件所载日期起计。

在此期间,学徒应忠实地为其师傅保守秘密,且在任何地方都乐意遵守其师傅的一切合法命令,不得损害其师傅的利益,也不得让别人这样做;在其职责范围内,须就有损其师傅利益的行为向其师傅发出预警;不得浪费其师傅的财物,也不得非法将它们借予他人;在学徒期内,不得有私通行为,亦不得缔结婚约。未经其师傅的许可,不得玩棋盘游戏或其他非法游戏,以免在学徒期给其师傅或他人造成财物损失。不得进行买卖,不得出没酒馆或游乐场,也不得在白天或夜间擅离职守。作为一个忠实的徒弟,在所述的学徒期内,须在其师傅面前事事表现得体。

鉴于塞缪尔·斯莱特真实和忠诚的服务,杰迪亚·斯特拉特须教育和指导或安排他人教育和指导该学徒。且在学徒期内,向该学徒提供充足的肉类、饮料,并为其安排洗涤和住宿服务。

为真实履行上述所有契约和协议,上述任何一方均应通过本协议约束另一方。兹证明,协议双方已于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乔治三世在位第23年(1783年)的1月8日,共同签署本协议并盖章。

塞缪尔·斯莱特

杰迪亚·斯特拉特

在J.李普尔和杰奥·威廉姆斯在场的情况下加盖印章并交付



附录3 塞缪尔·斯莱特与威廉·阿尔米、史密斯·布朗的最终协议


资料来源:George S. White, Memoir of Samuel Slater, the Father of American Manufactures (Philadelphia: No. 46 Carpenter Street, 1836), 74–75


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其中一方为威廉·阿尔米与史密斯·布朗,另一方为塞缪尔·斯莱特。鉴于上述双方均同意参与和开展水力棉纺织生产(其中,塞缪尔声称自己是一名技师,熟练掌握水力棉纺织的各项技能),协议条款如下。

阿尔米与布朗应以成本价格提供其已经采购的设备,供应相关材料以建造两台梳棉机(即头道梳棉机和末道梳棉机)、一台粗纺和并条机,并将纺织厂或纺纱机扩张到100个纱锭的规模。

塞缪尔承诺将奉献其全部的时间和服务,倾尽全力发挥其技能,以工人的身份工作(就像其在英国基于同样目的所做的那样)。

上述双方均同意:塞缪尔应被视为上述一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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