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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民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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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核心概念,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关于人民民主的研究是中国民主学术研究的中心议题。



一 人民民主的概念演进


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实质内核的人民民主概念,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逐步确立和发展的结果。中国共产党主张和使用的人民民主概念,在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经历了从工农民主到人民民主或新民主主义民主,再到社会主义民主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把“人民当家作主”界定为无产阶级民主的本质,但并没有直接提出人民民主的概念。人民民主概念是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指导在中国政治实践中的创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指的是新民主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时期,指的是社会主义民主;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则是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13]总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已经得到认可和广泛使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是人民民主理论的直接理论来源。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在阶级社会里,任何民主都具有阶级性,总是以阶级的政治统治作为自己确定和存在的前提,因而民主与专政总是相辅相成,任何实行民主制的国家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我国目前还是阶级社会,因而,“人民民主”仍然不能免除对敌人的专政。正是如此,我国宪法才将人民民主的国体形态定位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在解释何谓人民民主专政时,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4]虽然任何实行民主制的国家都要两手抓,既要民主也要专政,但“民主”与“专政”的分量却很难把握。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对“民主”与“专政”往往有不同的偏重,这些不同偏重所型构的国家治理逻辑会极大影响国家的治理成效乃至兴衰成败。70年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史充分诠释了这一逻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忧外患,国内因经济建设的急功近利导致的反对之声和对复杂的国际形势的误判,使得党内高层得出国家政权体系陷入危机的判断,人民民主的国体建设迅速向“专政”的一面倾斜。1949—1979年,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对“专政”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民主”的使用空间被极度压缩。1956年中共八大报告尚有23处提到“人民民主”,而“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出现频次各有12次;到1969年中共九大报告和1973年中共十大报告,“人民民主”和“人民民主专政”字眼彻底消失,“无产阶级专政”字眼的出现频次大增。1975年宪法更是将“人民民主专政”直接改为“无产阶级专政”。

为了扭转这种极端状况,改革开放后人民民主的概念回归,让人民民主专政的钟摆从“专政”回落到“民主”与“专政”的平衡点,并开始用“法制”取代“专政”成为民主的基础,让原先被专政包裹起来的“人民民主”重新凸显。[15]从此,“人民民主专政”在历届党代会报告中的出现频次越来越少,从中共十四大报告的4次、十五大报告的3次、十六大报告的2次,直至中共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完全消失。这些变化昭示着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路:改革开放以前建构的人民民主基于“专政”逻辑的革命思维,强调“人民”的革命性和阶级性,实现了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的巩固和成长,但却造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惨剧;改革开放后型构的人民民主基于“民主”的治理视角,激发和释放了人民自主参与的热情和能量,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 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研究


在中国,以毛泽东和邓小平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人民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他们连同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在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研究

经典作家的无产阶级民主理论是毛泽东人民民主理论的直接来源。这一理论第一次揭示了民主的阶级实质,阐明了民主的科学含义、社会地位和属性,确立了民主问题在无产阶级解放斗争中的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首先从国家形态意义上来论述无产阶级民主,他们把民主作为政治上层建筑,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式。“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16]“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7]“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18]马克思、恩格斯将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的国家形态和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结合起来,阐述了无产阶级民主的实现和建设途径。列宁在领导苏联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革命和建设中,进一步提出了“苏维埃=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专政”的著名等式,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围绕民主集体制、民主的实现形式、民主与经济基础、民主与专政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深刻的论述,形成了丰富的民主思想。这些思想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重要的理论指引,也成为学术界民主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王沪宁、俞可平等学者率先详细解读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内涵和实质,强调了民主的阶级性、目的性、历史性和有效性这些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基本点;[19]欧阳康、张陶等学者继而就人民主权、民主的实现条件、实现形式和实现保障等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思想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展现了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思想的理论体系。[20]许耀桐、杨春志、胡明远等学者则从生成历程、内在逻辑等角度研究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形成史和演化史,强调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思想的深厚理论储备和强烈的务实性。[21]

(二)毛泽东人民民主理论研究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目标。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根据世情和国情,坚持不懈地探索适合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宋仕平、张新梅、黄南珊等关注毛泽东民主思想,他们提出,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理论,强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把握住了民主的精髓和实质,确保了民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的实现;提出和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构建了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根据中国的民族实际,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等等。毛泽东人民民主理论中的许多论题,时至今日仍是民主政治建设面临并必须妥善应对的重大问题,如党内民主、民主监督、民主执政、多党合作、协商民主、民主集中制、民主权利等。鉴于毛泽东晚年民主政治思想的偏差所带来的“文化大革命”惨剧,学者们也纷纷反思、探析造成实践失误的原因,认为轻视法制使得民主政治的发展缺乏制度的保障,最终使民主失序和忽视党的领导,是酿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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