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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协商民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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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以实行协商民主为重点是中国民主实践创新的内在逻辑使然,同时也推进了中国民主理论的发展。

中国的协商民主有着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探索,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协商民主的政治实践,是目前世界协商民主实践最完备的形态。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协商民主的研究由此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认识不断提高、内容不断丰富、成果日益丰硕,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不同议题出发,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与实践进行了相关研究,理论的日趋成熟也反过来推动了协商民主实践的不断深化。



一 协商民主研究发展


中国协商民主实践由来已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就是协商民主的产物,这也是现代中国民主政治的起点和传统。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发展,中国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协商民主体制机制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早在1991年,江泽民就以协商和选举作为两种划分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80]。随着协商民主实践的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地位和作用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和制度设计中越来越明晰和具体,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民主制度。对协商民主的理论认识也不断深化,为协商民主的深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协商民主的实践和研究都是在以“政治协商”为名的语词下进行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协商民主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政协协商、党内民主协商和基层协商四个层面和领域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形成了一大批协商民主的经验和理论成果。在学术界,林尚立较早地公开发表论文提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81]。关于中国发展协商民主的意义和实质,房宁认为,在中国现阶段发展协商民主更实质的意义在于其“潜台词”,即发展“选举民主”不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2009年他公开撰文指出:“着眼于当今中国的形势与任务,我们应当选择协商民主作为发展的重点。”[82]这是国内学者首次公开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是现阶段发展重点的观点。

2006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83]首次从党的政策文件的高度肯定了协商民主的价值和地位。协商民主研究自此在中国进入了新阶段。2006年以“协商民主”为名的文献数量大幅增长,出版协商民主书籍6本,以篇名为“协商民主”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文献同2005年环比增长了150%,高居2006—2012年环比增长率榜首。2007年11月,《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看作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首次从国家重要文献层面提出“协商民主”概念。党和国家对协商民主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助推了理论研究的持续发展。2006—2012年,学术界共计出版各类著作37部,平均每年出版多于5部,其中包括“协商民主译丛”第一套、第二套著作8部。这一时期,学界的研究目光主要聚集于协商民主理论、政治协商、公民参与、人民政协、选举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议题,其中一些研究成果不乏真知灼见。

国外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西方以选举制度为基础的民主制度进行了反思,逐渐意识到选举竞争性作为民主主要形式的缺陷与弊端,开始提出和探索协商民主能否作为一种选举民主的补偿与救济形式的思路。国内学术界也将西方学术界关于协商民主观念的思考介绍到国内,在一定程度上也丰富了国内学术界研究协商民主的思想和学术资源。中央编译局的研究团队较早地注意到了西方国家学术界关于协商民主观念的讨论,陈家刚编译出版了《协商民主》论文集,收录了詹姆斯·S.菲什金等西方著名协商民主倡导者的系列文章,对国外协商民主研究进行了介绍。[84]2004年,浙江大学和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共同主办,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地方民主的实践”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围绕民主理论、西方社会中的协商民主、中国政治改革与协商民主以及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协商民主实践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陈剩勇、何包钢等学者于同年纷纷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适应性、互联网公共论坛与公民政治参与、电视时政类谈话节目与人民政协等方面来探讨协商民主在中国的实践。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85]。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正式提出“协商民主”,第一次把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制度安排。此后,一系列有关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表明了党和国家推进协商民主的决心,协商民主实践广泛推开。学界也因此迎来了协商民主研究快速发展时期。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内出版各类协商民主的著作约130部,平均每年出版近20部,发表的协商民主论文数约占国内学者发表研究民主政治总论文数的80%。学者们围绕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基层协商民主、选举民主等议题,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逻辑、理论内涵、价值意义、实践形式、制度体系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相比较中共十八大之前,这一时段的研究内容更为丰富、研究方法更为科学、研究视角更为多元。



二 协商民主研究主要议题


梳理协商民主的研究史可以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协商民主研究分别出现了2006年和2012年两次关键点、两次热潮。学者从“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点”[86]“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87]“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88]“协商民主的现实政治价值与制度化构建”[89]等方面充分论证了协商民主对人民民主建设所具有的价值优势和特色,并围绕以下主题展开了讨论。

(一)中国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

中国的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是中国在实现人民民主过程中的自觉选择和不断探索实践的结果,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新发展。学界对中共十八大以来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概括、新表述和新论断展开研究,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价值意义、理论基础、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一,协商民主的内涵。学者们分别从制度形式、治理形式、自治形式、决策形式等方面对协商民主的内涵进行解读,形成了诸多不同的概念表述,但都一致认为协商与共识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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