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護眼 字體:大
中
小
書籍目錄
章節列表
下一章
在文學活動中,我經常被問及的一個問題就是:你為什麼要選擇女性作為故事主角?我想對選擇女性作為書中主人公的男性作家來說,這個問題十分常見,而他們所給出的答案無疑也是五花八門。我的答案則以我筆下的女性偵探所進行的對話的特質為重點。如果那間位于哈博羅内的小辦公室内住的是兩名男偵探而非女偵探,我想二人之間的對話會少了許多趣味。我并不是在說男人——以及男偵探——之間的談話不重要,隻是男性不太可能如蘭馬翠女士和馬庫茜女士那樣觀察世事。事實上,男性之間的對話不那麼關注自身,不那麼主觀,也少摻雜情緒。當然,關于男女行為的任何概括都會引起對性别刻闆印象的指責,但為什麼要否認,出于某種原因,男女對這世界的看法會存在差異呢?當然,如果沒有注意到這些,那這得是個多麼粗心的偵探啊。
為什麼我們那麼喜歡讀女偵探的故事呢?我想,一部分的喜愛是出于看到女性超越男性的滿足感。女性因男性的自以為是和傲慢自大吃了太多苦頭,不論是看到女性智謀勝過男性,還是僅僅表明她們與男性一樣,能做到某些曾被認為是隻有男性才能做到的事情,都能給我們帶來滿足感。我們如今所生活的社會已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性别平等。而在《女偵探》成書的那個時代,情況當然就困難多了。當時女性的社會地位較低,處于從屬地位,由此在這個依然由男性主導的職場世界中成了局外人,也意味着女性參與犯罪調查是一件新奇異常的事。如今或許有人認為,因為從前被男性壟斷的各個職業有了女性的參與,這一新奇感已漸消退。然而在犯罪調查題材的文學作品及影視作品中,女偵探仍然是非比尋常的存在。為什麼我們仍舊在某種程度上認為女偵探很特殊,并因此能成就一段好故事呢?
答案可能與性别的刻闆印象有關。在《女偵探》的年代,這些刻闆印象就有如既定真理一般強大。中産階級女性不能參加人們眼中“有違婦德的活動”。在男人的保護下,她們遠離現實生活的艱辛,在大衆的印象裡,她們時不時就會暈倒,需要靠嗅鹽保持清醒;她們應該對性事毫無興趣;有許多工作被認為不适合女性參加,因為工作太過刺激,女性那精細的感官無法承受。在維多利亞時代,女性參與陰沉黑暗的犯罪偵查這個主意太過激進大膽:女人就是不該做這種事。這一點當然已有所改變。現在人們認為任何男性能做的事女性都可以從事,例如在潛水艇上服役、加入步兵團,當然,還有從事法醫病理學的工作。不過雖然有女性投身這種事業,但人們還是免不了受到刻闆印象的影響,認為在包括打擊犯罪在内的某些特殊領域内,女性的溫柔本質與這些工作不甚相符。而且有這種想法的或許不隻是男性,不少女性也體會到了這種違和感。平等的擁護者有一條荒謬的言論:論起缺點和優點,男人和女人是一樣的。這話或許沒說錯,但我們也不能否認,我們依然認為比起男人,女人更是天生就具有同情與關愛的品格。由此則又生出另一種觀點,認為女性偵探以身涉險,步入由粗俗殘忍冷漠無情的男人所主導的犯罪世界中是委屈了自己。
當然也有人争辯說,對女性本質持有這種觀念是老舊過時的,且帶有性别歧視的意味。或許聽起來是這麼回事,但這樣愛拿女權主義說事的人又一直在強調所謂的“關懷理論”,認為女性在與他人相處時确實比男性顯得更關懷備至。
不過我認為女偵探受歡迎還有其他的原因。一是女偵探總是被刻畫為警務工作和犯罪調查這個男性世界的局外人。這有兩種刻畫方式:一種是女性本身是一名警察,另一種是女偵探是自由職業者,要麼是接到官方調查者的委托,要麼是作為好意的旁觀者參與調查。在女偵探隸屬警察隊伍的故事中,她們總是被排斥在外圍,這是因為她們所從屬的警察隊伍往往是以男性為主導的。女偵探們總是被刻畫成不得不與多疑又歧視女性的上司周旋。這些上司總是太急功近利,卻因此忽視了案件的突破點。當我們看到女偵探擊敗了這些不可一世的男人,這種劣勢一方獲得勝利的故事往往會讓我們心生滿足之感。
女偵探的故事所帶來的另一種樂趣在于,她們會善用受排斥這一劣勢反敗為勝。我們又一次陷入了刻闆印象的誤區:人們總是會防着男人,卻認為女人對任何的隐秘之事都不感興趣。然後我們會突然發現,正是這位被忽視的女人看透了一切,卻從沒有人覺得她是個威脅。世界當然不是這樣的。如果一個人的處境不容他信任其他人,那麼他最好是誰都不要信,不論對方是男是女。
這本書聲稱是女偵探這一豐富多彩又持續不衰的犯罪小說品類的開端。即使區分男女兩性各自的社會角色這件事越來越無關緊要,女偵探的熱潮也絲毫沒有消退的迹象。社會上性别的界限可能會變得越來越模糊,但女偵探所占據的一席之地将繼續為文學的樂趣提供豐富的源泉。《女偵探》的講述者所生活的世界與我們的時代已相去甚遠,但既然我們能理解她的時代,她估計也能理解我們的時代。人類本性以及人心在善惡中的掙紮——就像奧登[1]在詩句中吟詠的那樣,是偵探小說的精髓——在英國維多利亞時期到現在的這許多年間并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犯罪和詭計仍然猖獗,但書中所描繪的那份迷人的好奇心與敏銳的洞察力也同樣生生不息。最終總會有個女人讓事情回歸正軌,這使弗洛伊德學派的人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女性偵探,歸根結底,是一位母親。
亞曆山大·麥考爾·史密斯
注解:
[1] 譯注:奧登:W.H.奧登(1907~1973),英國詩人。
序言二
邁克·阿什利
本作故事中即将出場的偵探通常被認為是小說中出現的第一位女性職業偵探。她是一位神秘人物。對她我們所知甚少,書中就連她的名字也未曾提及。有時她自稱為格拉登夫人,然而她也承認這隻是她“辦公時最常用的名字”。即便是警察似乎也不知道她的真名,隻簡稱她為“G”。她經常隐藏身份進行工作,隻在情勢需要且調查接近尾聲時才給出自己的偵探身份。
當你注意到《女偵探》首次出版于1864年5月時,就會發現所有這些含糊其詞都是有道理的。在那個年代,英國并沒有女偵探——實際上連女警察都沒有,而且再過五十年也不會有。其實首都警察署,也就是英國第一個有組織的警察機構,也是到了1829年才建立起來的,而該署的便衣警探部門,也就是早期的蘇格蘭場,直到1842年才創立。“偵探”一詞是到了1843年才漸漸為普通大衆所用。
在美國有位蘇格蘭裔的阿蘭·平克頓,他著名的私人偵探事務所成立于1850年。平克頓在1856年聘用了凱特·沃恩為偵探。凱特當時隻有23歲,是美國第一位職業女偵探。而直到1908年美國才有了第一位擔任公職的女性警員:洛拉·鮑德溫。她在當年4月于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市上任。
在英國,女警義工隊于1914年成立,她們主要負責在街道上以及公園内巡邏,以确保年輕女性的安全。最終在1918年,倫敦警察署才成立了官方的女警巡邏隊。
以上所有事實都表明,《女偵探》一書遠遠領先于那個時代。難怪格拉登女士要在暗中活動,并自視為一名“秘密”警察。這個國家似乎早已準備好接受這個概念。在《
提示您,本章還有下一頁點擊繼續閱讀!
書籍目錄
章節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