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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獄卒說道,“本來能賭對的是我。”
“怎麼回事,布羅格裡?”警察隊長的督察問道。
“是軍隊裡出的事,長官,”警長回答道,“有個士兵在野兔大街的一間房裡開槍自殺,就在囚犯坎普,那個鞋匠曾經住過的地方。”
聽到這些話,我心裡就全是不祥的預感,我感覺中槍的士兵一定就是湯姆·哈普希。
我掀起了蓋在送來屍體上的被子——被子是從“囚犯坎普”的家裡拿來的。我身邊圍了一群看熱鬧的人,他們都樂得見識見識血腥恐怖的場面——掀開被子後,我看到了湯姆·哈普希的遺容。
經過官方一系列的安排後,湯姆的遺體被送到了太平間。我與他們分别,前後才不過六個月的時光。在這段時間裡,約翰娜·坎普葬送了自己的性命,陽光開朗的士兵湯姆·哈普希也随她而去,至于這個卑微三人組中的第三個人,約翰·坎普,則在獄中為犯下了謀殺罪自責不已。
請讀者們不要因為事情顯得有些誇張就認為此案并非真事。窮困潦倒之人常常将死亡看作是比活着更美好的歸宿。而在這件特别的案例中,這一對男女,因為外貌上的缺陷,在與對方見面之前都過着孤寂的生活,所以當他們對彼此的愛情被一個自私自利冷漠無情的人打破時,兩人都墜入了絕望的深淵。
太平間的搜查官在可憐的湯姆的屍體上發現了一封信,這封信證明了約翰·坎普是無罪的。不過就算湯姆身上的信在将他的屍體送至太平間的路上掉落了,我也能幫他脫罪。
因為在海厄姆屍體裡取出的子彈與哈普希右手握着的手槍完全吻合,不隻如此,從湯姆的太陽穴取出的子彈與法醫在給死去的下級軍需承包商進行驗屍時取出的子彈是用同一副模具澆鑄出來的(兩顆子彈上都有相同的裂痕)。
于是,我征得警局同意後去了約翰·坎普的監房。
順帶一提,我決定不将從湯姆·哈普希屍體上找到的信在此謄抄一遍了,因為其中有許多拼寫錯誤,而且文風非常誇張,情感十分激烈,我的讀者中大多是不願深思的人,這封信落在他們眼中隻會覺得可笑。我隻需講一件事:他聲稱他是用自己的方式伸張了正義,先是殺了“勾引約翰娜的男人”,之後又殺死了他自己。
我剛剛說到,我去了約翰·坎普的監房。
“約翰·坎普,”我說道,“殺了海厄姆先生的人不是你。”
他一臉驚訝地擡起了頭。
之後我便将一切都講給他聽。
他并沒有流淚。他已經身心俱碎,流不出一滴眼淚了。在我告訴他彈殼紙正是他所喜愛的那本書中的一頁時,他沒有露出一丁點的意外之情。我對他解釋道,士兵必然是在策劃謀殺案時,從他的書上撕下了這一頁紙,然而他對我的解釋毫不上心。
他隻說了一句:“可憐的湯姆。”
之後過了好久我才想明白,慘案發生時兩人怎麼會同時出現在現場。
要去見海厄姆的年輕人對于這次秘密會面十分得意,他向同伴透露了這個消息(這同伴自然是聽說過所有有關約翰娜之死的流言蜚語),也正是她通知了約翰娜的哥哥和士兵湯姆有關這次會面的事。她到底有何企圖,這我無從得知。但我猜測她這樣做是出于報複之心——這是一種又粗魯又糟糕的踐行正義的方式——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報複欲望。
沒錯,他隻說了一句話:“可憐的湯姆!”
最後我對他說:“但是,約翰,你為什麼要說是你殺了那個人呢?”
他擡頭看我的眼神因疲憊不堪而遲鈍空洞,他說道:
“我是去殺他的,如果湯姆沒有得手,就由我來解決。當時我不知道是誰開的槍打死了他。我已經起了殺心,也有行兇之實,所以我才會自首。”
以上,我的這則故事《良心的譴責》就講完了。
約翰·坎普如今已去了澳大利亞,過得還不錯,其中也有我的功勞,而我也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妥。他早就回報了我的好意。他對我說,不論何時,如果我需要借點小錢,找他就好。
我想他對于去澳大利亞是很開心的,澳洲的社會并不像英國這樣挑剔,就連醫生這行業也寬松許多。他很早就在一家藥房謀到了副助理一類的職位。就我而言,哪怕他是摸黑配的藥,讓我吃下一劑他配的藥,我也是一定不會猶豫的。
注解:
[1] 英國倫敦的一個區。
[2] James Finlay Weir Johnston,1796~1855,蘇格蘭農業化學家、礦物學家。
[3] Chemistry of Common Life,成書于1855年。
[4] 憲章運動是1836~1848年英國工人們為得到自己應有的權利而掀起的工人運動。
[5] Eugène Sue,1804~1857,法國小說家。
離奇死亡的孩子[1]
接下來的這則故事到底要不要出版,我曾經猶豫了很久。最終選擇出版,是因為我認為這個故事值得被記錄下來。嚴格來講,這并不是我的親身經曆。這個故事的手稿是一位醫生給我的,就是那位引着我去調查大橋謎案的醫生。或許是因為我與他第一次來往時我對他的尊重讓他十分受用,所以他又找上了我。我将他交給我的稿件一字未動地發表出來。我認為這才是向公衆呈現這則故事最正當的方式。故事開始了(後面都是醫生所講的話):
當時我的心情或許有些低落,我坐在一家小酒館裡,透過一扇陰郁的窗戶看着外面的街道,想着我失去的家,就聽到一個溫柔的聲音低聲說了這些話:
“這整件事,從頭到尾簡直沒有一點道理。”
我一下就聽出了這語氣,或者說我認為自己聽出來了,這兩者之間反正也沒什麼區别,畢竟所謂猜測不過是謹慎地表達确信之事的方式罷了。驚訝于我聽到的聲音,我看向了隔屏的那邊——隔屏正好将我沮喪的晚餐桌與鄰桌分隔開來。
那人一定是哈德爾。哈德爾本人一如既往地瘦弱、放蕩不羁又引人矚目,他既沒有俊美的容貌也沒有優雅的舉止,然而所有頭腦清楚且善于觀察的路人看到他時通常都會帶着一種征詢和困惑的神情。
哈德爾是一個又瘦又矮、面色灰黃的男人,一臉的悲苦相,偏偏一雙眼睛卻銳利得很。他有個盯着人看的習慣,這經常會惹惱或是吓壞别人。
他這個特點我是在我們還在上學時注意到的,在學校的最後一年裡,我有許多機會來觀察我同校的親密老友這一奇怪的特質——不用說,一聽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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