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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一早,韋恩督察就到布雷登下榻的老式商務酒店去拜訪他。因為是安息日,咖啡館裡空蕩蕩的,一派甯靜。遠處的一個角落,布雷登坐在壁爐旁的一個座位上,一張巨幅牛津地圖在他面前展開,地圖邊緣處擺着一排咖啡器具。
“是有客人來一起吃早餐嗎,長官?”韋恩數起了咖啡壺。
“早上好啊,夥計。聊之前先數數杯子吧,”布雷登建議說,“我喝咖啡喜歡多多益善。最邊上那壺還是熱的,需要我再叫一杯嗎?”
韋恩搖了搖頭。“長官,貝葉斯的故事你信幾分?”他突然問道。
“貝葉斯沒什麼問題,也沒有故意編造,不過可惜,在告訴我們之前,他先跟朋友說了。他看到一艘獨木舟去往上遊又返回下遊,其他證據表明它就是死者的獨木舟,其實還缺乏确鑿證據。我傾向于他說的返程時間——剛過3點。”
“所以你不認可醫生說的死亡時間以及手表上的時間?”
“還記得嗎,那兩個醫生什麼都不敢保證。如果告訴他們證據表明死者在3點時還活着,我覺得他們也不會有異議。手表上的時間就更難證明了。很難想象一個女商人會故意将時間調慢半小時。而且如果手表這條線索和其他證據都相悖的話,就不必管它了。劃槳的動作太大可能導緻大量的水濺到人的胳膊上,從而導緻手表進水損壞也說不定。”
“可如果有這種可能,她根本就不會戴手表了,”韋恩指出,“她可不是經驗全無的新手。”
“對。不過可能她平時都會摘掉,這次卻忘記了,因為那天的事很重要,她過于焦慮以至忽略了這一步。還有一個可能,兇手故意調整了時間。比如,一個在2:37有不在場證明,在3:37卻沒有的人。”
“而且還指望2:37之後沒人見過她?”韋恩思索着這個問題,“我明白了。還有,長官,貝葉斯說她下來的時候,船尾有一條毯子,下面蓋着東西,你怎麼看?”
“對,毯子,既然你提起這個。至于下面蓋着什麼,你不覺得就是另一支船槳嗎?我們都知道它就放在船尾,有一端架在橫梁上。用毯子蓋着,确實挺像貝葉斯描述的‘野餐籃’。”
“可為什麼要帶毯子呢?”
“這或許就是解開謎底的關鍵所在。你找到毯子了嗎?”
“找到了,在離隆德那間破舊船屋前的台階幾步遠的地方,如果那個人站在台階旁——或者擠進灌木叢和牆之間——再猛地扔出去,就可能會挂在樹枝上。目的顯然是丢棄它。從台階上或者小路上是看不到的,所以我的人才沒有找到,要不是那個女孩兒誤打誤撞爬了進去,毯子或許會在裡面藏很多年。”
“沒有辦法确認主人嗎?”
“那是條很普通的毯子,上面沒有名字。我們搜了渡船屋,正如那個女孩所說,後面那個狹長房間裡的壁爐上,有兩塊長木闆上的花紋被鑿掉了。即使她沒說,我們本來也準備去看的,現在隻剩一片坑坑窪窪了。很明顯那個老家夥是想隐藏上面雕刻的紋飾,而非随意破壞,因為他是沿着周邊花紋的邊緣鑿的,深思熟慮,刀痕整齊。”
“屋子裡沒有其他有疑點的東西了嗎?”
“沒有了。非要說的話,就是配合鑿子用的錘子,拿來敲女人的頭似乎正合适,但實物太小了,與傷痕不匹配。”
布雷登仔細看了幾分鐘地圖。
“在我看來,有兩個疑點,”他說,“首先,為什麼丹甯小姐要獨自一人劃獨木舟去上遊?說明她以前也這麼幹過,這一次——可能其他時候也是——她事先計劃好再付諸實踐。”他話音一頓。
“沒錯,長官。”韋恩贊同道,“所有迹象都表明她并非沖動型的女性,有制訂計劃的習慣。”
“她似乎有什麼目的,大概是為了私下見誰——除非你能想到其他讓人去徹韋爾河一日遊的理由?她經過了公園的人行橋,後又返回。看來是按約定和一号神秘人見面了。此時另一個人出現了——二号神秘人。他可能打算殺她,又或者隻是想跟她在學院以外的地方談談。這種情況下,我們隻能假設這場談話會導緻争吵甚至肢體沖突。二号神秘人可能知道她有約會,或者是在她出發後聽說了,在她回來的路上故意攔住她。又或者隻是碰巧在河邊看到。他可能與神秘人一号認識,也可能對其一無所知。不管是哪種情形,一号神秘人都會保持低調,因為其一,秘密約會本身就疑點重重;其二,在二号神秘人被找到之前,他的嫌疑最大。”
韋恩想了一會兒他說的話:“如果在審訊中得知她在返程經過公園人行橋時人還完好無損,你覺得一号神秘人會主動現身嗎?”
“有可能。隻要一号神秘人不知道二号神秘人的意圖,然後我們再加以試探。其實我覺得媒體應該已經得知貝葉斯的故事了,如果還沒有,為了誘使一号神秘人現身,讓他們别寫得那麼嚴重。”
“我明白了,長官。你也認為她是在公園人行橋與泊瑟芬島之間,也就是隆德的船屋附近,被人敲擊頭部然後淹死的?”
“那是最明顯的地方,或許太過明顯了。我要你們進一步搜索那片區域的河岸,橋兩頭的每一寸土地都不要放過。獨木舟應該是被拉至岸邊的。如果那個女人是從獨木舟裡掉入河中,兇手肯定會将她拖上岸。除非船擱淺了或者停在岸邊,否則是不可能在河裡把屍體弄回船上的。岸上必定會有線索。”
“你還記得那個痕迹吧,長官,在挨着渡船屋花園的河岸,舊船屋的上方發現的那個?”韋恩問,“獨木舟就是在那兒被推進主河道,然後順流而下。”
“記得,那個陡峭泥濘的河岸,并非是七八十歲的老頭——或者說任何人——輕易就能把一個中等身材的女人拖入獨木舟的地方。一定發生了什麼。那像一隻腳滑下河岸的痕迹,但不會是運送屍體的地方。而且怎麼可能從台階上擡上來。你也知道那上面都是些青苔淤泥,台階本身也老化了,搖搖晃晃的。它們根本沒有什麼承受力,更不用說一個人拖着屍體的重量了。當然,也不是完全沒辦法,隻要他足夠小心,直接上岸而不是踩在台階上——基于現在的水位線,這是可行的。”
“你不會認為是那些女孩制造的痕迹吧,長官?”韋恩問道,“你還記得我們在沃森小姐去調查之前就發現它了,而且我很确定之前她們沒有到過那裡——除非她們是在發現屍體之前去的。”
“不會的,我已經跟她們約法三章了。”布雷登告訴他,“如果你能找出痕迹的來源,很好。我隻是說我不贊同那是拖屍體上岸的地方,而我希望你能找到那個地方,如果可以的話。”
“我向你保證,我們已經徹底搜查過了。”韋恩喃喃地說,“不過既然你這麼說,我會讓他們再搜一遍。因為今天周日,大家都在公園裡、河岸邊和田野上休閑,還有那些姑娘在中間搗亂,希望能找到線索吧。”
“我已經給她們交代了别的任務,應該能轉移她們的注意力了。”布雷登告訴他。
“看來老隆德和他的園丁都睡得不錯。”韋恩繼續道,“我甯願他們安全地待在監獄裡。你不覺得……”
“我不覺得。他們逃不了那麼快,你可以監視他們,不過我覺得沒什麼用。”
“那你覺得應該怎麼做呢,長官?”韋恩有些惱怒地問。
“我還沒想好。我打算去公園的那座橋上找找線索。我要你把重點放在橋下的河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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