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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負責軍工生産和軍隊武器裝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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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10月,在中央軍委第五次會議上,鄧小平到會傳達中共中央書記處關于軍委領導人的分工問題,确定聶榮臻負責軍工生産方面的工作。鄧小平接着宣布:分管某項工作的軍委負責人,在有關範圍内,可以找任何人談話或開會,需要什麼資料或了解情況,各部門都必須提供。

  
      1954年11月,軍委決定成立總軍械部。彭德懷在軍委第十次會議上說:因為總軍械部與總參裝備計劃部、國務院第二機械工業部(軍事工業部)聯系很多,所以分工聶榮臻統一領導和聯系這幾個部門的工作。進一步明确了聶榮臻不僅分工主管軍工生産,而且也主管軍隊武器裝備方面的工作。

  
      1956年6月,聶榮臻擔任國務院軍工産品定型委員會主任。

  
      彭德懷從1952年由朝鮮回國後,7月起主持軍委工作。聶榮臻很尊重彭德懷,經常向他彙報請示,彭德懷也總是熱情支持聶榮臻的工作。1956年黃克誠調任總參謀長以前,彭德懷有事,大多指定聶榮臻主持軍委會議。在主管軍工生産和軍隊武器裝備工作中,聶榮臻也得到彭德懷的有力支持,這方面的重要報告,往往是他們兩人合署上送的。聶榮臻受命領導軍工生産和軍隊武器裝備工作,不是偶然的。他任代理總參謀長期間,就在這方面進行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抗美援朝戰争中,為了保障志願軍作戰的需要,  1951年1月成立了軍委兵工委員會,周恩來兼主任,聶榮臻、李富春任副主任。

  
      聶榮臻在繁忙的工作中,對兵工生産做了大量的規劃和協調工作。同年4月,在侵朝美軍對中國東北地區日益猖狂的挑釁情況下,為了加強中國航空工業的建設,政務院和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成立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聶榮臻任主任、李富春任副主任。{ewc  MVIMAGE,MVIMAGE,  !12300580_0527_1.bmp}1952年,中共中央決定,從1953年起,實施國民經濟建設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要求軍事工業方面,也有相應的計劃。為此。聶榮臻組織各軍兵種領導人讨論了原有兵工企業的調整方案,作出了《關于兵工建設問題的決定》。1952年8月,這個方案經毛澤東、周恩來批準後開始實施。

  
      1952年,聶榮臻還指示總參謀部結合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各國武器裝備和彈藥消耗情況,以及志願軍在抗美援朝戰争中的武器彈藥消耗情況,拟定了中國在未來反侵略戰争中,對武器裝備和彈藥的基本數量需求指标。根據總參謀部提供的數據,聶榮臻與當時的軍委軍械部長陳錫聯等人研究了5年兵工建設的基本要求。這個要求,把人民解放軍的需要與國家具備的經濟和技術條件結合起來,使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解決軍隊最緊迫的問題上。此後,聶榮臻主持了清理後勤庫存軍械問題的會議。他在會上提出,對庫存軍械:還可以用的保存;能修理的抓緊修理,該報毀的決心報毀;有些沒有彈藥的槍炮,有陳列和研究價值的用作陳列和研究,否則報毀;沒有炮的炮彈把彈藥倒出來利用。這些工作,要求4個月内完成。這樣,到1953年上半年,軍械庫的庫存得到了一次比較徹底的清理。

  
      1952年11月,聶榮臻以總參謀部的名義,上報了1953年至1957年全軍所需陸軍武器裝備及儲備武器彈藥的計劃。12月,由彭德懷主持,聶榮臻、陳錫聯、趙爾陸等人參加,開會審議了這個計劃。會議根據當時朝鮮戰争的形勢和國内經濟能力,以及兵工生産能力,适當壓縮了輕武器及彈藥的生産數量,計劃原則通過,交兵工部門組織生産。

  
      長期的革命戰争實踐,使聶榮臻高度重視改善軍隊武器裝備的問題。用他的話來說:“這是在為我們人民軍隊做‘為虎添翼’的工作。”因此,接受任務以後,他就以飽滿的熱情,在健康還沒有完全恢複的情況下,立即投入緊張的工作。

  
      1954年11月,聶榮臻兩次主持會議,研究空軍的武器裝備問題。出席會議的有财政部長薄一波、二機部部長趙爾陸、總參裝備計劃部部長萬毅、軍械部部長陳錫聯、空軍副司令員王秉璋等。當時,中國空軍已經裝備了許多米格-15型殲擊機,一批米格―17型飛機已運抵中國,正準備裝備空軍部隊,國防工業“一五”計劃中關于生産飛機的部分,也正在順利進行,大家很受鼓舞。在會上,有人提出将殲擊機發動機試制的完成時間,由原定的1957年4季度提前15個月,到1956年秋季完成;活塞式教練機和殲擊機的仿制生産,由原定的1956年9月提前到1955年9月完成;并且要求将米格-15型殲擊機改為米格-17型殲擊機,建立仿制技術基矗聶榮臻在會上肯定了大家要求搞得快點的願望,但同時提出,要注意掌握基本技術。飛機的仿制,由米格-15改為米格-17,以後不作變動為好。後來,軍委決定争取到1957年能仿制生産出20架米格―17殲擊機,并且在6年内,要争取每年能大批量仿制生産這種飛機。聶榮臻覺得要貫徹這個計劃,必須增建新的飛機工廠。

  
      因此,  1955年4月,他與彭德懷聯名向中共中央報告,要求籌建第二殲擊機制造廠和噴氣式輕型轟炸機制造廠,同時建造與這兩個工廠配套的發動機和航空附件等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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