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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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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不變,而民知于民務,國無異俗。
      明賞之猶至于無賞也,明刑之猶至于無刑也,明教之猶至于無教也。
      所謂壹賞者,利祿官爵抟出于兵,無有異施也。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為上用也;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是故兵無敵而今行于天下。萬乘之國不敢蘇其兵中原;千乘之國不敢捍城。萬乘之國,若有蘇其兵中原者,戰将覆其軍;千乘之國,若有捍城者,攻将淩其城。戰必覆人之軍,攻必淩人之城,盡城而有之,盡賓而緻之,雖厚慶賞,何費匮之有矣?昔湯封于贊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裡。
      湯與桀戰于鳴條之野,武王與纣戰于牧野之中,大破九軍,卒裂土封諸侯,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車休息不乘,縱馬華山之陽,縱牛于農澤,縱之老而不收。此湯、武之賞也。故曰: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錢賞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錢。故曰:百裡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舊;自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賞之所加,寬于牛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貨以賞天下之人。故曰:明賞不費。湯、武既破桀、纣,海内無害,天下大定,築五庫,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載幹戈,搢笏,作為樂,以申其德,當此時也,賞祿不行,而民整齊。故曰:明賞之猶至于無賞也。
      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将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敗于後,不為損刑。有善于前,有過于後,不為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無貴賤,屍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殺,斷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傷民也,以禁奸止過也。故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則民不敢試,故國無刑民。國無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晉文公将欲明刑以親百姓,于是合諸卿大夫于侍千宮,颠颉後至,吏請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斷颠颉之脊以殉。晉國之土,稽焉皆懼,曰:“颠颉之有寵也,斷以殉,況于我乎!”舉兵伐曹、五鹿,及反鄭之埤,東徵之畝,勝荊人于城濮。三軍之士,止之如斬足,行之如流水。三軍之士,無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輕于颠颉之脊,而晉國治。
      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衆皆曰:“親昆弟有過,不違,而況疏遠乎!”故天下知用刀鋸于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猶至于無刑也。
      所謂壹教者,博聞、辯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不可以評刑,不可獨立私議以陳其上。堅者被,銳者挫。雖曰聖知、巧佞、厚樸,則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貴之門,要存戰而已矣。彼能戰者踐富貴之門。強梗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識、婚姻、合同者,皆曰:“務之所加,存戰而已矣。”夫故當壯者務于戰,老弱者務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務勸,此臣之所謂壹教也。民之欲富貴也,共阖棺而後止,而富貴之門必出于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
      此臣之所謂明教之猶至于無教也。
      此臣所謂參教也。聖人非能通,知萬物之要也。故其治國,舉要以緻萬物,故寡教而多功。聖人治國也,易知而難行也。是故聖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廢;殺人不為暴,賞人不為仁者,國法明也。聖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賢者不憂;聖人不宥過,不赦刑,故奸無起。聖人治國也,審壹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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