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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外事,莫難于戰,故輕法不可以使之。奚謂輕法?其賞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謂也。奚謂淫道?為辯知者貴、遊宦者任、文學私名顯之謂也。
三者不塞,則民不戰而事失矣。故其賞少,則聽者無利也;威薄,則犯者無害也。故開淫道以誘之,而以輕法戰之,是謂設鼠而餌以狸也,亦不幾乎!
故欲戰其民者,必以重法。賞則必多,威則必嚴,淫道必塞,為辯知者不貴,遊宦者不任,文學私名不顯。賞多威嚴,民見戰賞之多則忘死,見不戰之辱則苦生。賞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敵,是以百石之弩射飄葉也,何不陷之有哉?
民之内事,莫苦于農,故輕治不可以使之。奚謂輕治?其農貧而商富故其食賤者錢重,食賤則農貧,錢重則商富;末事不禁,則技巧之人利,而遊食者衆之謂也。故農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賈、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賈、技巧之人無繁,則欲國之無富,不可得也。故曰:欲農富其國者,境内之食必貴,而不農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則民不得無田,無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貴則田者利,田者利則事者衆。食貴,籴食不利,而又加重征,則民不得無去其商賈、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盡在于地利矣。
故為國者,邊利盡歸于兵,市利盡歸于農。邊利歸于兵者強,市利歸于農者富。故出戰而強、入休而富者,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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