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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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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
      第三點,我們還必須把探究中的性質所表現為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一些事例列示在理解力之前;這就必須把這個性質在同一東西中的增減或在不同東西中的多少加以一番比較。因為既然說一個事物的法式就是這事物自身,既然說事物之别于法式不外為表現之别于實在,外表之别于内裡,也不外為就人來說的東西之别于就宇宙來說的東西,那麼,接下來就必然要說,一個性質若非永遠随着讨論中的性質之增減而增減,就不能把它當作一個真正的法式。因此我把這個表叫作各種程度表,或叫作比較表。
      熱的各種程度或比較表在這裡我當然首先要說到那些質體,其中根本不含任何程度的能為觸覺覺到的熱,而似乎隻有一種潛在的熱,或說是隻有熱的傾向和準備。其次,我要再進到那些實際有熱的質體,要論到觸覺,并要論到它們的各樣強度和程度。
      (一)凡堅實的和可觸的物體,沒有在其性質上原來就是熱的。石頭、金屬、硫磺、化石、木頭、水以及動物的屍體都不見其是熱的。①至于溫泉中的熱水,那似乎是由一些外在原因所弄熱的:或者是由于一種火焰或地下的火,如同從伊特納(Aetna)和其他許多高山中噴射出來的那些;或者是由于物體之間的相互沖突,象鐵和錫在分解中生出熱來那樣。由此可見,在〔無〕生命的質體中就沒有任何程度的能為觸覺覺到的熱;它們隻是在冷一方面有程度之不同,如木頭之冷和金屬之冷是不同等的。但這一點應該歸入“冷的各種程度表”。①克欽指出,這個說法完全錯了。一切物體或多或少都有些熱;一切微粒的聚結中都有某種程度的熱。至于金屬所以觸來比木頭較涼,并不是因為它含有較多的内在的冷,而隻是由于其微粒的密度較大,散去比較大得多的熱量。參看前條第二○項下的注說。
      ——譯者
      (二)不過若就潛在的熱和燃燒的适宜性而論,那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無生命的質體是強烈地有此傾向的,象硫磺、石油精和石油就是。
      (三)一度熱過的質體,象通過動物體溫的馬糞,經過火的石灰,或者還有由火而來的灰燼和煤渣,都保留一些隐伏的餘熱。①所以某些物體埋入馬糞就得到蒸發和熔解,而用水去澆石灰,如前面所說,也能激發出熱來。①克欽指出,這裡所謂“隐伏的餘熱”(latentremainsofformerheat)與“隐伏的熱”(latentheat)不可混為一談;後者是直到勃萊克做過實驗之後才被發現的。
      ——譯者
      (四)在植物界中,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植物或其附屬部分(如樹膠或樹脂)在人們觸覺上是暖熱的。盡管這樣,但如上所述,青嫩的草類悶起來時卻能得熱。至對于内部觸覺,如腭或胃,則有一些植物是可感覺到地熱而另一些植物則是冷的;甚至對于外部觸覺,象塗上植物藥膏和抹上植物藥油一會工夫以後,也有這種情況。
      (五)死了的動物或其脫離了整體的什麼部分,在人們觸覺上也沒有熱。甚至馬糞,除開悶閉和掩埋起來,也不能保持它的熱。可是一切糞似乎都有一種潛熱,從其加肥土壤這一點可以看出。同樣,動物的屍體也有這樣一種隐伏的、潛在的熱,因而在每天葬人的公墓裡,其土壤就集有一定的隐熱,對新埋屍體的侵蝕要比純淨土壤快得多。①我們還知道東方發現了一種精緻而柔軟的織品,用鳥的綿毛制成,其内在力量能把輕輕包入的牛油消解和熔化。②①克欽指出,這個斷言是沒有根據的。——譯者
      ②克欽指出,這種情況是會有的,假如包裹嚴密能把空氣閉留在内的話。——譯者
      (六)凡能使土壤肥沃的質體,如各種糞、白垩、海灘的沙、鹽以及類似的東西,都有一些熱的傾向。
      (七)一切腐壞作用本身都含有一些微弱的熱的成分,不過不到觸覺能覺到的程度。
      就是那些一腐壞就變成微生蟲的質體,如肉和乳酪等等,在觸覺上也不覺其熱;還有在黑暗中發亮的朽爛木頭也是這樣。①不過亦要指出,腐壞質體中的熱有時是被強烈的惡臭所岔亂了。①參看前條中第一二項事例。——譯者
      (八)在人類觸覺能覺到有熱的那類質體當中,最初一級的熱要算動物身上的熱;而那在程度上又是有相當多的層次的。最低的如昆蟲身上的熱,在觸覺上幾乎知覺不到;但最高的也很少與最熱國度中最熱季節的太陽的熱相等,也不至熱到為手所不能禁受。
      不過卻也有人提到君士坦舍(Constantius)①以及其他一些體質特燥的人,據說他們在患劇烈的熱病時竟燙到多少有些灼手的樣子。①這是指君士坦大帝的兒子君士坦舍二世而言。他死于熱病,其發高燒的情況,在AmmianusMarcellinus(希臘人,曾在羅馬軍隊中當兵,卒于公元三九○年)《羅馬帝國史》一書的第二一卷、一五章中曾有記載。
      (九)動物在運動,體操,飲酒,斷食,性愛,發高燒和疼痛時,熱都會增加起來。
      (一○)動物在患間歇性的熱症時,開頭是一陣發冷和發抖,但随後就變成極熱;若在發高燒的和疠疫性的熱症,則這種高熱的情況是開頭就來的。
      (一一)還要進一步對不同動物的熱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例如對于魚、獸、蛇、鳥等;也可以依其種屬來探究,例如分為獅、鸢、人等。一般意見認為魚的内部的熱是最少的,而鳥則最熱,特别是家鴿、鷹和麻雀。①①拉丁本原文為struthiones,通常是指ostrich(駝鳥)。斯百丁臆測在這裡應作strutheus,即sparrow(麻雀)。(弗勒指出,沒有理由懷疑原意不指駝鳥,駝鳥消化力之強,一般人正認為系因它胃中有高熱之故。——譯者)(一二)還要進一步對同一動物的不同部分和不同肢體的熱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
      乳、血、子、卵隻有中等程度的熱,不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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