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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書·卷六·本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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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四月既生魄,王在東宮,告周公曰:“嗚呼,朕聞武考不知,乃聞不得,乃學俾資不肖,永無惑矣。今朕不知明德所則,政教所行,字民之道,禮樂所生,非不念而知,故聞伯父。”
      周公再拜稽首曰:“臣聞之文考,能求士□者,智也;與民利者,仁也;能收民獄者,義也;能督民過者,德也;為民犯難者,武也。智能親智,仁能親仁,義能親義,德能親德,武能親武。五者昌于國,曰明,明能見物,高能緻物,物備鹹至,曰帝,帝鄉在地,曰本;本生萬物,曰世;世可則□,曰至;至德照天,百姓□徑備有好醜,民無不戒,顯父登德,德降則信;信則民甯,為畏為極。民無淫慝,生民知常利之道,則國強序明,好醜□必固,其務均分以利之則民安。□用以資之,則民樂;明德以師之,則民讓;生之樂之,則母之,禮也。政之教之、遂以成之,則父之,禮也。父母之禮,以加于民,其慈□□古之聖王樂體其政。士有九等,皆得其宜,曰材。人有八政,皆得其則,曰禮。服士樂其生,而務其宜,是故奏鼓以章樂,奏舞以觀禮,奏歌以觀和、禮樂既和,其上乃不危。”
      王拜曰:“允哉,幼愚,敬守以為本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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