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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聲字正希,徽之休甯人。崇祯戊辰進士。改庶吉士。己巳十一月,京師戒嚴,上焦勞失措。先生新被知遇,不忍坐視,因言:“通州、昌平,為京師左右翼,宜以重兵犄角。天津槽糧湊集,防禦尤急。未敢謂見将足任也。草澤義士,曰申甫,朝士多知之,屢薦未用,願仗陛下威靈,用申甫練敢戰之士,以為披亢搗虛之舉。”疏入,立召申甫,授都指揮佥書副總兵,以先生兼山東道禦史,監其軍。申甫本遊僧,嘗夜觀乾象,語朝士雲:“木星入太微垣帝座前,患在踰旬。”未幾而兵動,故先生信之。申甫造戰車,既倉卒取辦,而所給軍士,又多募自街兒丐戶。十二月丁卯,以七千人戰於蘆溝橋,大師繞出車後,車不得轉,全軍覆沒。先生亦遂謝歸。流賊震驚,先生團練義勇,以保鄉邦。癸未春,鳳督馬士英調黔兵勦寇,肆掠新安。先生率鄉勇盡殲之。士英劾奏,有旨逮問。先生於道上疏,言士英不能節制兵卒,上直先生,召複原官。會母卒,未上而國變。南渡,陞右佥都禦史,先生不出。士英深忌之。凡馬、阮所仇之君子,多避地焉。國亡後,先生城守如故,及新安破,執至白下刃之。賦詩雲:“九死靡他悲烈廟,一師無濟負南陽。”讀者悲之。南陽乃思文初封地也。
先生精于佛學,以無心為至,其除欲力行,無非欲至於無心也。充無心之所至,則當先生所遇之境,随順萬事而無情,皆可以無心了之。而先生起爐作竈,受事慷慨,無乃所行非所學欤?先生有言不問動靜,期於循理,此是儒家本領,先生雜之佛學中,穿透而出,便不可為先生事業純是佛家種草耳。然先生畢竟有蔥嶺習氣者,其言逆境之來,非我自招,亦是天心仁愛之至,未嘗不順之,而順乃不過為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作一註疏,聖門之學,但見一義字,義當生自生,義當死自死,初不見有生死順逆也。
天命解
譬之水焉,性猶水也,道猶江河也,性之於道,猶水之必就下而行地中為江河也。言本天命,猶歸大海也。無以壅水而自行地,非率性之道乎?有以浚地而後達水,非修道之教乎?功績為水,而用力在治地,教指為性,而用力乃在修道。
天命也,性也,道也,一而已矣。不能必天下無不離道之人,而能定天下有必不可離之道。道有時而可離,則性有時而可不率也。性有時而可不率,則天有時而不命也。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有時而不命,則萬物或幾乎息矣。然則《中庸》曷不曰“性也者,不可須臾不率也?”可不率,非性也。《書》曰:“天有顯道,厥類惟彰。”天命之性,人所不睹所不聞也,立乎所睹所聞之地,而達於所不睹所不聞之天者,則為道。衡之乎此,而後其離合之故,可得而自見也,其於天命順逆之故,可得而自明也。其言亦猶之曰“天命也者,不可須臾離也”雲爾。
董子曰:“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蓋為虛位,非有實體也。道之為言,猶雲“萬物各得其所焉”爾,物有萬變,而必随時變易,以鹹若吾天命之性,此即不變之道也。水無分於東西,以及萬方,而必不能無分於上下,其所謂下,必至於海而後息。物無分於剛柔陰陽仁義,繇兩端以及萬變,而必不能無分於與道非道,其所謂道,必至於天命而後已。人可須臾離道,是水亦可須臾而不行於地中也。須臾離道,是則須臾而自絕於天,自隕厥命也,而安得不戒慎恐懼?此所不睹所不聞,人以為隐微耳,而不知其顯見也。即謂之顯見矣,以為天下固有本顯見者,而此隐微亦與之俱顯見,以并立於宇宙之間也。即以為此隐微者實顯見矣,而此隐微之外,亦尚有别能顯見者,得與之相參於耳目之前也。不知天下固莫有見於斯顯於斯者也。惟此隐微為至顯至見也,且自此隐微而外,無複有見焉顯焉者也。惟此隐微為獨顯獨見也,如鏡現象,全體一鏡,離鏡體别無影象可得,故君子慎之。慎之何也?人之於天命,有若無睹焉者矣,若無聞焉者矣。進而求之戒慎焉,其将睹所未睹,恐懼焉,其将聞所未聞。而未也,惟此一實,餘二非真。瞪目而視之,無非是也,傾耳而聞之,無非是也,無别睹也,無别聞也。有别睹焉,有别聞焉,即謂悖天而亵命也。天無二日,民無二王,以此為慎其獨也。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至於四而大變備矣。寒熱燥濕,物之情也,春夏秋冬,天之時也。人具一天命之性,而感於物,有受有不受。受之為好,不受為惡,故《大學》舉好惡,繇是而析焉。喜者好之初也,樂者好之竟也,怒者惡之初也,哀者惡之竟也,於是有四。四性舉,而性之大變亦備矣。故《中庸》舉喜怒哀樂,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以其喜怒哀樂之性能自主而自繇也。其所不受,物莫能強納,其所受,物莫能強奪也。所喜所怒所哀所樂之事,雖因乎物,而能喜能怒能哀能樂之具,實系乎我;忽喜忽怒忽哀忽樂之态,雖存乎人,而應喜應怒應哀應樂之則,實本乎天。本乎天者,惟其本無喜本無怒本無哀本無樂,是故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可以樂。故其於未發也,則謂之中,而於其發而中節也,則謂之和。
喜怒哀樂之用於天下也,大之為生殺,次之為予奪,又其下者為趨避。蓋自天子以至庶人,其大小不同,無不皆有以用之也。喜天下之所喜,怒天下之所怒,哀天下之所哀,樂天下之所樂,如此則其所喜樂必其有便於天下者也,其所哀怒必其有害於天下者也,而天地位矣,萬物育矣。
形而上者謂之天,形而下者謂之地。故其神明之屬,求其所自而不得,則舉而名之為天;體質之屬,原其所自,則總而名之為地。故夫可睹可聞者,皆地之屬也,其所不睹所不聞而為睹聞者,則曰天也。人之生也,稱受命於天,而不稱受命於地,極德之至也;稱上天之載,而不并稱天地之覆,載命無二,受尊無二,上也。論量,陽全而陰半,《易》稱“坤元統於乾元”。朱子曰:“天包乎地之外,而氣常行乎地之中。”天不獨職覆,亦具兼載。論分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惟乾道變化,首出庶物,至於坤厚,雖德合無疆,不過順承而已。先則迷矣,後則得主而利矣,此謂定位。故以地從天則治,以天從地則亂。内而心身,外而君臣,君子小人,無不各有等焉,而天地之位,乃得初象也。天地者,萬物之大界限也。号物之數有萬,其分位之差等,亦不啻有萬。世必無兩類物可相等者,相等則必相淩奪,而不得安,故世亦必無兩類物可并位者。故古人有言,必曰“萬物各得其所”,各得其所,而後一物各有一類,一類各有一位,極而萬之,亦萬位焉。然而天之與地,乃其兩大位也,兩大位尤其兩相懸絕者也。兩大位定,而後可以定萬物之位,定萬物之位,而後萬物可以各得其所而育。是故定天之位,而人之生,乃莫不受命于天,受命于天,而後役使萬物,而宰制之。置此身于萬物中,作平等觀,而天叙,叙之天秩,秩之皆其相與并育於地上者也,而自天以下,無不舉矣。是故學莫先於知天,莫大於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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