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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隐公(元年~十一年,公元前722-前712年) 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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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隐公。

    魯惠公第一次所娶正夫人叫做孟子。孟子去世後,續娶個姬妾叫做聲子,生了隐公。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宋武公生女公子仲子,仲子生下來就有字在手掌上,字是“魯夫人”(意思是她将做魯國的正室夫人),所以仲子嫁給我國,生了桓公,而不久惠公逝世,因此隐公攝政,卻奉戴桓公為魯君。

    【經】

    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ān)來歸惠公、仲子之赗。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公子益師卒。

    【傳】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元年春季,周王朝曆法的正月,《春秋》沒有記載隐公即位,這是由于他隻是代理國政。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于邾,故為蔑之盟。

    三月,隐公和邾儀父在蔑會見,邾儀父就是邾子克。由于邾儀父還沒有受周朝正式冊封,所以《春秋》沒有記載他的爵位;稱他為“儀父”,是尊重他。隐公代行國政而想要和邾國友好,所以在蔑地舉行了盟會。

    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夏季四月,費伯率領軍隊在郎地築城。《春秋》沒有記載,因為不是奉隐公的命令。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于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當初,鄭武公在申國娶妻,名叫武姜,生了莊公和共叔段兩個兒子,莊公降生時是腳先出頭後出的,這是難産,使姜氏很驚訝,因此給他取名叫寤生,并且很讨厭他。姜氏喜愛共叔段,想立他為太子,屢次向武公請求,武公不肯答應。等到莊公繼位為鄭國國君,姜氏請求将制地作為共叔段的封邑,莊公說:“制地是形勢險峻的地方,虢叔曾經死在那裡。其他地方都可以聽命。”姜氏又改請求封京城,讓共叔段住在那裡,就稱他為京城太叔。祭仲說:“凡屬國都,城牆周圍的長度超過三百丈,就給國家帶來禍害。先王制定的制度:大的地方的城牆,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過五分之一;小的,不超過九分之一。現在京城的城牆不合制度,這不是該有的,您會忍受不了。”莊公說:“姜氏要這樣,哪裡能避免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怎麼會得到滿足?不如及早作安排,不要讓她滋生事端,一旦蔓延就難得對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鏟除掉,何況是您寵愛的弟弟呢?”莊公說:“多作不合情理的事,必然自己垮台。您暫且等着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将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衆。”公曰:“不義不昵,厚将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将襲鄭,夫人将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醜,大叔出奔共。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邊境既聽莊公的命令,又聽自己的命令。公子呂說:“國家不能忍受這種兩面聽命的情況,您打算怎麼辦?您要把君位讓給太叔,下臣就去事奉他;如果不給,那就請除掉他,不要讓老百姓産生其他想法。”莊公說:“用不着,他會自食其果的。”  太叔又收取原來兩屬的地方作為自己的封邑,并擴大到廪延地方。子封(即公子呂)說:“可以動手了。勢力一大,将會争得民心。”莊公說:“沒有正義就不能号召人,勢力雖大,反而會崩潰。”太叔修理城郭,儲備糧草,補充武器裝備,充實步兵車兵,準備襲擊鄭國都城,姜氏則打算作為内應打開城門。莊公聽到太叔起兵的日期,說:“可以了。”就命令子封率領二百輛戰車進攻京城。京城的人反對太叔。太叔逃到鄢地。莊公又趕到鄢地進攻他。五月二十三日,太叔又逃到共國。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春秋》說:“鄭伯克段于鄢。”太叔所作所為不像兄弟,所以不說“弟”字;兄弟相争,好像兩個國君打仗一樣,所以用個“克”字;把莊公稱為“鄭伯”是譏刺他沒有盡教誨之責;《春秋》這樣記載就表明了莊公的本來的意思。不說“出奔”,是因為史官下筆有困難。

    遂寘姜氏于城穎,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颍考叔為颍谷封人,聞之,有獻于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颍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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