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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莊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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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祭叔來聘。夏,公如齊觀社。公至自齊。荊人來聘。公及齊侯遇于谷。蕭叔朝公。秋,丹桓宮楹。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于扈。

    【傳】

    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财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二十三年夏季,魯莊公到齊國去觀看祭祀社神,這是不合于禮的。曹刿勸谏說:“不行。禮,是用來整饬百姓的。所以會見是用以訓示上下之間的法則,制訂節用财賦的标準;朝觐是用以排列爵位的儀式,遵循老少的次序;征伐是用以攻打對上的不尊敬。諸侯朝聘天子,天子視察四方,以熟悉會見和朝觐的制度。如果不是這樣,國君是不會有舉動的。國君的舉動史官一定要加以記載。記載而不合于法度,後代子孫看到的是什麼?”

    晉桓、莊之族逼,獻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蒍與群公子謀,谮富子而去之。

    晉國桓叔、莊伯的家族勢力強盛而威逼公族,晉獻公擔心這種情況。士蒍說:“去掉富子,對公子們就好辦了。”晉獻公說:“你試着辦這件事。”士蒍就在公子們中間講富子的壞話,然後和公子們設法去掉了富子。

    秋,丹桓宮之楹。

    秋季,在桓公廟的梁柱上塗上紅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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