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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元年~十八年) 宣公十一年(前5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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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楚子、陳侯、鄭伯盟于辰陵。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秋,晉侯會狄于欑(cuán)函。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

    【傳】

    十一年春,楚子伐鄭,及栎。子良曰:“晉、楚不務德而兵争,與其來者可也。晉、楚無信,我焉得有信。”乃従楚。夏,楚盟于辰陵,陳、鄭服也。

    十一年春季,楚莊王發兵進攻鄭國,到達栎地。子良說:“晉國、楚國不講德行,而用武力争奪,誰來我們就接近他。晉國、楚國沒有信用,我們哪裡能夠有信用?”于是就跟從楚國。夏季,楚國在辰陵會盟,這是由于陳、鄭兩國都順服了。

    楚左尹子重侵宋,王待諸郔。令尹蒍艾獵城沂,使封人慮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财用,平闆幹,稱畚築,程土物,議遠迩,略基趾,具糇(hóu,幹糧)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

    楚國的左尹子重襲擊宋國,楚莊王住在郔地等待。令尹蒍艾獵在沂地築城,派遣主持人考慮工程計劃,将情況報告給司徒。計量工程,規定日期,分配材料和用具,放平夾闆和支柱,規定土方和器材勞力的多少,研究取材和工作的遠近,巡視城基各處,準備糧食,審查監工的人選,工程三十天就完成,沒有超過原定的計劃。

    晉郤成子求成于衆狄,衆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晉。秋,會于欑函,衆狄服也。是行也。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聞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繼,其従之也。《詩》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猶勤,況寡德乎?”

    晉國的郤成子向狄人各部族謀求友好。狄人各部族憎恨赤狄對他們的役使,于是順服晉國。秋季,在欑函會見,狄人各部族都來順服。在這次欑函之行以前,大夫們要召集狄人前來。郤成子說:“我聽說,沒有德行,就隻能勤勞;沒有勤勞,如何能要求别人服從我?能夠勤勞,就有成果,還是到狄人那裡去吧。《詩》說:‘文王已經做到勤勞。’文王尚且勤勞,何況缺少德行的人呢?”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陳,殺夏征舒,轘諸栗門,因縣陳。陳侯在晉。

    冬季,楚莊王由于陳國夏氏作亂的緣故,進攻陳國。對陳國人說:“不要驚俱,我将要讨伐少西氏。”就進入陳國,殺了夏征舒,把他五馬分屍在栗門。因而就把陳國設置為縣。這時陳成公正在晉國。

    申叔時使于齊,反,複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征舒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諸侯讨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従也,曰讨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讨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可哉!吾侪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複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書有禮也。

    申叔時在齊國出使,回國,向楚莊王複了命以後就退下去。楚莊王派人責備他說:“夏征舒無道,殺死他的國君。我帶領諸侯讨伐而殺了他,諸侯、縣公都慶賀我,你獨獨不慶賀我,什麼緣故?”申叔時回答說:“還可以申述理由嗎?”楚莊王說:“可以呀!”申叔時說:“夏征舒殺死他的國君,他的罪惡是是很大了;讨伐而殺了他,這是君王所應當做的事。不過人們也有話說:‘牽牛踐踏别人的田地,就把他的牛奪過來。’牽牛踐踏田地的人,肯定是有過錯的了;但奪走他的牛,懲罰就太重了。諸侯跟從君王,說是讨伐有罪的人。現在把陳國設置為縣,這就是貪圖一國的富有。用伐罪号召諸侯,而以貪婪來告終,恐怕不可以吧?”楚莊王說:“好啊!我沒有聽說過這些話。歸還陳國的土地,可以嗎?”申叔時回答說:“這就是我們這一班小人所說的‘從懷裡拿出來給他’呀。”楚莊王就重新封立陳國,從每個鄉帶一個人回楚國,集中住在一地,稱為夏州。所以《春秋》記載說“楚子入陳,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這是表揚這一舉動合于禮。

    厲之役,鄭伯逃歸,自是楚未得志焉。鄭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晉。

    厲地這一戰役,鄭襄公逃走回國。從這時候以來,楚國就沒有得志。鄭國既然在辰陵接受盟約,又要求事奉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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