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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向林黛玉說道:"你聽見了沒有?難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謊不成?"
──各本同
稱鳳姐為"二姐姐",與迎春混淆不清。
書中人當面稱呼兄嫂不興連名字,例如第十三回鳳姐稱賈珍"大哥哥",賈瑞向她提起賈琏,也稱"二哥哥"。寶玉平時隻叫鳳姐"姐姐",對别人說起才稱"鳳姐姐"。此處稱"二姐姐"是跟着賈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稱做"二妹妹"。但是叫鳳姐"二姐姐",叫迎春什麼?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當時還沒有賈赦邢夫人,賈家隻有賈政一房,賈琏可能是堂侄(見"四詳")。第二十八回也寫得極早。是否起初也沒有迎春,因此叫鳳姐"二姐姐"?那這"二"字就是個漏網之魚了。
"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甯府。惜春原是賈政幼女,自有甯府後才改為賈珍的妹妹(見"四詳" )。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報告探春:
"四姑娘房裡小丫頭彩兒的娘,現是園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聽見了問着他,他說的話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攆出去才好。"探春道:"怎麼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廳上姨太太處去了,頂頭看見,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來。"探春道:"怎麼不回二奶奶?"平兒道:"不回去也罷,我回去說一聲就是了。"探春點點頭道:"既這麼着,就攆出他去,等太太回來了再定奪。"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甯府奴仆,不會在大觀園内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纨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還是探春的異母妹,當時還沒有甯府。此回與下一回都是寫寶玉的生日。此回湘雲醉眠芍藥裀,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寫得極早,回内元春還是個王妃;大概與此回本是一回,後來擴充成兩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賈政的女兒?
前面提起過,寶玉起初與元春隻相差一歲。如果迎春也是賈政的女兒,隻能是庶出。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不是孤兒,但是至少是早年喪母,才養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詳"推測她也許是周姨娘的女兒,是錯誤的。迎春也死了母親,而與惜春不應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賈政亡妾所生,加上趙姨娘以及與趙姨娘作對照的周姨娘,賈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與姬妾衆多的賈赦對照,正如迎春反襯出探春的才幹。──因此迎春不會是賈政的女兒。她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賞燈家宴有迎春而沒有賈赦夫婦,想必是因為回内迎春制的燈謎是後添的,所以沒忘了在席上也連帶添上迎春。
第一個早本就我們所知,已經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為這時候還沒有甄士隐賈雨村與英蓮──與第六十三回。寫第二十八回時,仍舊隻有賈政一房,沒有賈赦夫婦與迎春,但是元春已經改為皇妃,賞賜的節禮暗示後文元妃主張金玉聯姻。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黛玉死後寶玉才定親。明義"題紅樓夢"詩有:"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第一個早本内大概也是這樣,此後改為奉妃命定親後黛玉才死。至書名"紅樓夢"時已經又改了回來。為什麼要改回來?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這一點一直就是這樣──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燈謎預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聯姻的本子裡,遺命沒有宣布,因為賈家給賈妃戴孝是國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說穿了需要回避,種種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則婚後與黛玉相處,實在無法下筆。寶玉婚後不會像賈琏那樣與别房婦女隔離──賈母離不了他,與黛玉不免天天在賈母處見面。他們倆的關系有一種出塵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氣了。僅隻定了親,寶钗不過來了,寶黛仍舊在賈母處吃飯,直到黛玉病倒,已經十分難堪──為了寶玉定親而病劇,照當時的人看來,就有不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臨終向紫鵑自剖,斯文掃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讓她先死,也免得妨礙钗黛的友誼,盡管寶钗對婚事也未見得願意。她對寶玉雖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這早本怎麼也隻有八十回?一七六○中葉以後,八十回抄本"石頭記"是有市價的,所以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銷售。等到書主發現上了當,此本倒比今本有結尾,使讀者比較滿足,也許因此不忍抽換成為今本。
最後還有最怪的一個"舊本"之六:
相傳舊本紅樓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隆隆日起,襲人既享溫飽,不複更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有誦經化齋之聲,聲音甚熟習,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内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劄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
在這本子裡,寶玉出家為僧,但是并沒有到青埂峰下"證前緣",回到神的話框子裡,而是極平凡的乞讨齋飯。
程本寫寶玉走失後,賈政看見他一次,已經做了和尚,與二仙偕行,神出鬼沒。于是襲人别嫁。當時家境也還過得去,抄家榮府隻抄了賈赦一房,一切照舊,因此襲人嫁人并不是為了生活。此本寫襲人嫁後"溫飽,不複更憶故主",是說在賈家十分窮苦,與程本的情況不合。寶玉成了仙再來化齋,除非是試她的心──還有什麼可試的?而且也不會死了。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的結局,年代早于程本,因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響的。
程本後四十回的作者寫襲人嫁蔣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羅的暗示與第六十三回襲人的簽詩"桃紅又是一年春"。看過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總批的人,知道襲人後來與蔣玉菡一同供養寶玉寶钗,也未必一定照這條線索續書,因為也許覺得這樣寶玉太沒志氣了。但是此本寶玉與已作他人婦的襲人同死,豈不更沒出息?程本的襲人在寶玉失蹤,證實做了和尚之後嫁人,已經挨罵。原著内寶玉沒出家她倒已經出嫁了,太與當時一般的觀點不合,所以幾乎可以斷言沒一個續書人會寫寶玉與背棄他的失節婦同死──太不值得。而且為了黛玉出家,倒又與襲人作同命鴛鴦,豈不矛盾?
但是書中兩次預言寶玉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為襲人而發。襲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襲人雖然沒死,他也失去了她。
寶玉四周這許多女性内,隻有黛玉與襲人是他視為己有的,預期"同死同歸"(第七十八回)。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當然她們倆的關系是通過寶玉。
那樣愛晴雯,寶玉有一次說她"明兒你自己當家立事,難道也是這麼顧前不顧後的?"分明預備過兩年就放她出去擇配。一語刺心,難怪晴雯立刻還嘴,襲人口中的"我們"又更火上澆油。
提起晴雯來,附帶讨論明義"題紅樓夢"詩有一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這是倒數第四首。上一首詠晴雯: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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