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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講 金陵十二钗又副冊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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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應該都記得,在鴛鴦抗婚那一段情節裡,就是第四十六回,鴛鴦氣悶中跑到大觀園裡,先碰見了平兒,就跟平兒說:“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紫鵑、彩霞、玉钏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什麼事兒不作?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幹各自的去了,然我心裡仍是照舊,有話有事,并不瞞你們。這話我且放在你心裡,且别和二奶奶說:别說大老爺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這會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鴛鴦在這段話裡,包括她和平兒在内,提到了十四個賈府老資格的大丫頭,其中賈母把翠縷給了湘雲,湘雲回叔叔嬸嬸家把她帶過去,算那邊的人了;另外死了的金钏、去了的茜雪不用多說了,引人注意的是還有一個死了的可人。有位紅迷朋友就跟我讨論,說那說的是不是秦可卿啊?我回答她,不是,秦可卿小名是可兒,不是可人,這個可人和也隻在書裡出現過一次的那個媚人,應該是名字互相配對的。另外像麝月、檀雲;素月、碧雲;玻璃、翡翠;同喜、同貴……都是配對的。鴛鴦拉的這個名單,應該是最早都在賈母身邊的一群丫頭。在這段話旁邊,脂硯齋有條比較長的批語,是這麼寫的:“餘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鏡中花、水中月、雲中豹、林中之鳥、穴中之鼠,無數可考,無人可指,有迹可尋,有形可據,九曲八折,遠響近影,迷離煙灼,縱橫隐現,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現千手千眼大遊戲法也。”她的意思,就是曹雪芹關于金陵十二钗的總體設計,是既具體,又抽象,既難以準确指認,又分明排列有序,有時候可以從這個角度列出十二位,有時候又可以從那種角度排出十二位,這是一種非常高妙的寫法。

        在太虛幻境,寶玉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冊裡,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鴛鴦列舉了那麼多丫頭名字,裡面卻并沒有晴雯。前面講過,榮國府丫頭的來源主要是兩個,一是家生家養的,奴才生出來的孩子還當奴才,鴛鴦屬于這一類;二是從外面拿銀子買進來的,襲人屬于這一類;晴雯呢,按那個時代那種社會的價值标準衡量,出身來曆比她們都賤,她是賴嬷嬷送給賈母的。

        賴嬷嬷是什麼人?絕對不是什麼貴婦人,是服侍過賈母那一輩小姐太太的女仆,而且是家生家養一類的,她生的兒子賴大就繼續給賈家當仆人。當然,因為世代為仆,受到主子信任,所以賴大在故事開始的時候,就已經成了榮國府的一個大管家,他的媳婦,賴大家的,也成了挺拿事的女管家。這樣的仆人,逐漸積累起财富,就自己在外頭也蓋起很華麗的、帶花園的住宅,過起很奢侈的生活來了,賴大就提出來,拿錢贖出自己的孩子,不讓他們再給榮國府當奴才了,榮國府也就開恩答應了。賴大的兒子賴尚榮,從小就跟賈寶玉類似,捧鳳凰般地養大,二十歲上拿錢捐了個前程,那時候可以不去參加科舉考試,拿錢取得候補當官的資格,叫捐前程。賴尚榮到了三十歲,就被朝廷選為了州縣官,為了慶賀這件事,連擺幾天宴席,有一天專門請賈府的人去。第四十七回,柳湘蓮出場,就是在賴尚榮家的宴席上,後來就發生了呆霸王薛蟠調情不成遭痛打的事,大家都記得,我不多說了。後來探春理家,還提到為了管理好大觀園,曾在那次赴宴的時候,跟賴大的女兒取過經,那個女兒按說本來應該是到榮國府來,給探春她們當丫頭的,但是因為父親發了财,主子又開恩,自己也成了小姐了。曹雪芹寫出這麼一個姓賴的老仆家裡的事情,意義當然是多方面的,大家可以體會出來,這裡不多說。

        那麼晴雯,她最初就是賴家買的小丫頭,是奴才買來的奴才,賴嬷嬷那個大奴才到賈府給賈母請安,常帶着晴雯這個小奴才來,賈母見晴雯長得伶俐标緻,十分喜愛。老主子一流露出喜歡的意思,賴嬷嬷就把晴雯當做一件小禮品孝敬給賈母了。鴛鴦在搬着手指頭計算跟她地位相當的姐妹時,就沒把晴雯算上,因為晴雯的出身來曆實在是太下賤了,還不能跟鴛鴦她們相提并論。晴雯到了賈府以後,因為根本不知道家鄉何處父母是誰,隻知道有個姑舅哥哥——所謂姑舅哥哥,是一種含混模糊的說法,姑姑生的表哥和舅舅生的表哥在中國舊習俗裡本是應該嚴格區分的,姑表哥就是姑表哥,舅表哥就是舅表哥,但是晴雯光知道他是一位表哥,會宰牲口做飯,就去求了賴大,賴大就讓那表哥到榮國府來打一份工,“吃工食”——“吃工食”是書裡的原文,在第七十七回——不知道為什麼,讀到這三個字的時候,我心裡有種說不出來的滋味。晴雯那時候還很小,十歲的樣子,遊絲一般的生命,還企圖從人間尋覓出一點親情,去為這麼一個其實血緣上說不太清的表哥求情,讓他離自己比較近,有份相對穩定的工作。我覺得這一筆很重要,可以知道在晴雯爆炭般性格的深處,還有着多麼柔軟的溫情。但是她後來的遭遇我們都很清楚,被王夫人粗暴攆逐後,她被扔在那姑舅哥哥家的冷炕上,寶玉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的蘭花送到豬窩裡去一般。”那因為她的關懷才到榮國府安身的表哥,還有那位對寶玉實行性騷擾的表嫂,竟對她連絲毫的親情照顧都沒有,人一死,趕忙去領燒埋銀子,把晴雯匆匆火化了。

        曹雪芹鐘愛晴雯,把她刻畫得從紙上活跳出來,曆代不知道有多少讀者欣賞晴雯,為她的獨特性格鼓掌叫好,為她的不幸夭亡歎息落淚。金陵十二钗又副冊收入的應該全是大丫頭,但這些大丫頭裡,晴雯出身是最下賤的,曹雪芹卻偏把她列為第一。“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曹雪芹還專門為她寫了一大篇洋洋灑灑的《芙蓉诔》,曆來的紅學研究者為這個角色寫下了許多文字,今後,她仍會是紅學研究中的一大題目。

        但是,晴雯其實也是一個有争議的人物。最近就有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跟我說,他對晴雯很反感,特别是她那樣對待墜兒,墜兒不過是偷了平兒的一個蝦須镯。這位紅迷朋友認為,像平兒那樣有權勢的大丫頭,她那個蝦須镯,跟榮國府裡其他主子的貴重首飾一樣,其實都是底層勞動人民血汗的結晶。墜兒作為一個地位低下的小丫頭,拿了那蝦須镯,性質不過是把含有自己一份血汗的東西,收歸過來罷了,當然,方式方法不對,任何時代也不能肯定偷竊。不過,這麼件事情,那晴雯知道以後是怎麼個表現啊?連平兒也主張悄悄地找個借口,把墜兒打發出去就行了嘛,嗬,看曹雪芹寫的,那晴雯簡直是兇神惡煞,自己病着,卻把墜兒叫過去,罵還不算,竟然還拿一丈青——那是一種細長的金屬簪子,一頭是耳挖勺,一頭是很尖銳的錐子——晴雯就用那尖銳的一頭猛紮墜兒的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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