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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意和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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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個題目談詩詞有表達幽微的情意之用,而語焉不詳,因為沒有進一步談為什麼會有這等事。這次談是補上次之遺;但附庸不得不蔚為大國,因為問題大而玄遠,辟為專題還怕講不清楚。為了化隐微為顯著,先說想解決什麼疑難,是:什麼是幽微的情意,何以會有,得表達有什麼好處;好處,由“能”感方面說是内,即所謂詩意,由“所”感方面說是外,即所謂詩境,它的性質是什麼,在人生中占什麼地位(創作、欣賞、神遊之類)。内容不見得很複雜,隻是因為植根于人生,它就重,又因為情意、感受、詩境等是無形體、抓不着的,所以就不容易講明白。勉為其難之前,先說幾句有關題目的話。情意指什麼心理狀态,不好說;這裡指幽微的那一些,什麼是幽微的,與不幽微的如何分界,更不好說。先淺說一下,例如買東西上了當,生氣是情,知道上了當是意,這情意不是幽微的,一般說不宜于入詩詞,除非是打油體;讀,或不讀,而有“别巷寂寥人散後,望殘煙草低迷”那樣的情懷,甚至也眼淚汪汪,這情意是幽微的,宜于用詩詞表達的。所以,這裡暫用懶人的避難就易法,說本篇所謂情意,是指宜于用、經常用詩詞表達的那一類。再說詩境,這境近于王國維《人間詞話》所謂境界;說近于,因為不知道王氏的境界是否也包括少數或極少數不幽微的。詩境不能包括不幽微的(或不引人起憐愛之心的)。詩境可以不表現為語言文字,如不會寫也未必肯說的,大量佳人的傷春悲秋,甚至想望之極成為白日夢,都是。表現,也不限定必用詩詞的形式;從正面說,是一切藝術作品都能表現某種詩境。但君子思不出其位,本書既然是談詩詞,所謂詩境當然是指詩詞所表現的。境兼詩詞,而隻說詩,因為詩有習慣的廣義用法,指抒情而美妙的種種,所以就請它兼差了。以下入正文。

        詩詞是人寫的,要由人談起。人,隻要一息尚存,用觀物的眼看,很複雜;用觀心的眼看,即使不是更加複雜,也總是較難了解,較難說明。專說心的方面,如何動,向哪裡,古人也頗注意,想明白是怎麼回事。他們稱這為人之性,于是研究、讨論人性問題。述而不評的辦法,泛說是“天命之謂性”,指實說是“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追到欲,是一針見血之論,或說擒賊先擒王。欲有大力,是活動的原動力;而活動,必産生影響,或效果。效果有使人欣慰的,有使人頭疼的,于是就聯想到性的評價問題。孟子多看到恻隐之心,說人性善;荀子多看到由欲而求,由求而争,由争而亂,說人性惡。這筆糊塗帳,中間經過韓愈、李翺等,直到譚嗣同也沒有算清。現在看,參考西方人生哲學以及弗羅伊德學派的看法,還是告子的主張合理,那是性無善惡。說透徹些是:善惡是對意志的行為說的;性,例如飲食男女,來于天命,非人的意志力所能左右,就不該說它是善或惡。天命,至少是那些表現在最根本方面的,與生俱來,我們無力選擇,所以隻能順受。即以飲食男女而論,飲食是欲,有目的,是延長生命,己身的,也是種族的,男女是欲,有目的,是延長生命,種族的,也是己身的,這分着說是兩件大事,我們都在躬行而不問為什麼必須躬行;問也沒有用,因為一是不會有人人都滿意的答案,二是不管有了什麼答案,之後還是不得不飲食男女。這樣,總而言之,或追根問柢,我們看人生,就會發現兩個最根本的,也是力量最大的,由原動力方面看是“欲”,由目的方面看是“活”。

        欲和活也可以合二為一,說生活是求擴充(量多,質優)的一種趨勢。例如,由總體方面看,多生殖是這種趨勢的表現;由個體方面看,舍不得死,碌碌一生,用盡力量求活得如意(即各方面各種形式的所得多),也是這種趨勢的表現。這種趨勢,說是天命也好,說是人性也好,它表現為欲,為求,力量很大,抗拒是很難的,或者說是做不到,因為抗拒的力也隻能來于欲和求。難于抗拒,還因為它有個強悍的助手,曰“情”。求是欲的具體化,求而得就滿足,不得就不滿足,滿足和不滿足都會伴随着情的波動。情表現為苦樂,就成為推動求的力量。這樣,欲和求,加上情就如虎添翼,力量就大得可怕了。可怕,因為一方面是難于抗拒,另一方面又不能任它為所欲為。所謂人生,經常是處在這樣的兩難的夾縫中。

        這深追到形而上,談天道,甚至可以說是老天爺有意惡作劇,一方面給我們情欲,一方面又不給我們有求必應的條件。其結果是,我們要飲食,不能想吃什麼什麼就上桌面;要男女,不能愛哪位哪位就含笑應命;等等。求而不得,繼而來的可以是大打出手,于是而己所不欲施于人,以至于觸犯刑律,與本篇關系不大,可以不管。繼而來的另一種是保守型的,情随之而來,化為苦,存于心,引滿而待發。也本于人性,不能不求減少或消滅。苦由求而不得來,于是怎樣對付欲就成為人生以及人生哲學的大問題。小辦法無限之多。大路子也不少,為了減少頭緒,隻舉中土有的三個大戶為例。儒家代表人群的絕大多數,原于天道,本諸人情,主張以禮節之,或說疏導。這樣,如飲食,說民以食為天,鼓勵富庶,卻又崇尚節儉;男女,提倡内無怨女,外無曠夫,卻又宣揚(一般關系的)男女授受不親。儒家務實際,卻也不少理想成分,因而大則不能完全止亂,小則不能完全滅苦。道家希望不小而魄力不大,于是閉門而觀内,主張少思寡欲(老子),或更阿Q,視苦為無所謂(莊子)。這行嗎?少數人未必不行,但成就總有個限度,就是至人也難得百分之百。佛家索價最高,要“滅”苦。他們洞察人心或人性,知道一切苦都來于情欲,所以滅苦之法隻能是除盡情欲。這想得不錯,問題在實行時是否可通。在這方面,他們費力不小,由萬法皆空到唯識,由漸修到頓悟,由士大夫的親禅到老太太的念南無阿彌陀佛,可謂百花齊放。而結果呢,其上者或者真就獲得心情淡泊,欲和求大為減少。但滅是不可能的,即如得禅悟的六祖慧能,也還是于圓寂前造塔,這是沒有忘記俗世的不朽。

        至于一般自稱佛弟子口宣佛号的,十之九不過是穿印度服(或不穿)的中國俗人而已。總而言之,生而為人,不接受天命之謂性是辦不到的。

        辦不到,隻好承認欲、求、情的合法地位。也不能不承認求而不得的合法地位。這都是抛棄幻想而接受實際。但實際中隐藏着難于協調的多種情況,總的性質是,不能無求(活就是有所求),求又未必能得。怎麼辦?要針對求的性質選定對應的辦法。而說到求的性質,真是一言難盡。劉、項不讀書,所求卻是作皇帝。犬儒學派的哲人,所求不過是,皇帝的車駕不擋他曬太陽的陽光。中間的,男女老少,三教九流,彼時此時,所求自然是無限之多。伴随求而不得的情也是無限之多。為了扣緊本題,隻好縮小範圍,取其所需,說求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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