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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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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講詩,講詞,各個方面,唠唠叨叨,說了不少。書的題目裡有“寫”字,對寫的要求而言,那些唠唠叨叨,也許應該算作陪襯吧?陪襯也不可少,因為寫之前要有準備;沒有準備,心中手下空空如也,就無法下筆。但準備總是為寫服務的,所以要轉為重點談寫。顯然,這将很難。原因很多。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即理好說,難于化為實踐,一也。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即說到點子上不易,二也。第三尤其緻命,是自己所知甚少,架上無貨,開門營業,自然難免捉襟見肘。但談是還要談下去的,不得已,隻好損之又損,以自己的經驗(包括見聞)為根據,說說讀了不少之後,想寫,應該注意或宜于知道的一些事項。本篇是開頭,先泛泛說;由下篇起分為幾個重點說。

        作詩,作詞,與吃飯喝水不一樣,不是人人所必需;從另一面說,是願者上鈎的事。由非人人所必需方面看,它可有可無;但是由願者上鈎方面看,它又像是非有不可。有些青少年省吃儉用,掏空錢袋,換什麼詩、什麼詞鑒賞辭典,可以說明這種情況。人是多樣的,人生是複雜的,有早起入市,為一文錢争得臉紅脖子粗的,也有躲開朝市,為一字不穩,撚斷髭須的。所以無妨說,詩,詞,作詩,作詞,也是所必需,與飲食的分别隻是,那是人人,這不是人人。不是人人,原因有來自文化程度的,因為寫,最低總要識字,而過去,也許可以包括現在,有不少人是不識字或略識之的。還有來自天命之謂性的,以《紅樓夢》的人物為例,香菱熱心學詩,薛蟠不學,想來是這位呆霸王并沒有需要以詩詞來表達的情意。這就可以說明,試作,除了需要熟悉文字,可不在話下之外,一個首要的條件是,必須有詩詞常寫的那樣的情意,或者請陶公淵明來幫助說明,是采菊飲酒之後,還有“猛志固常在”的忙情和“願在衣而為領”的閑情。

        這樣的忙情和閑情,如果涓滴也算,也許呆霸王薛蟠之流也會有吧?但涓滴難于變成詩詞,所以有忙情和閑情,還要程度相當濃。濃就容易,或說必緻,化為一種力,急于想表現出來的力。有人稱這為創作欲,這裡無妨卑之無甚高論,隻說是,有了這類情意,還有興緻(或忍不住要)用平平仄仄平的形式,把情意表達出來。

        據我所知,有這樣興緻的人并不很少。當然都是喜歡讀詩讀詞的。熟了,或相當熟,偶爾自己也登上什麼城,什麼台,或花前攜手,月下獨斟,心情難免有些動蕩或飄飄然,于是心中叨念,真想寫一首詩或一首詞,把這片時的觀感記下來。有的人謙退,不敢想效颦的事,卻順口吟誦一些成句,如“日暮鄉關何處是”,“千裡共婵娟”之類,這是既在江邊站,就有望海心,也應該歸入有興緻寫的一類。可是真就拿起筆寫的人,至少就現時說,并不多。原因想當不隻一種。這裡隻想說一種、是“怕”。所怕也不隻一種,如,那是李白、杜甫,晏殊、秦觀一流人幹的,小子何知?當然不敢問津;詩詞都有格律,押韻,平仄,等等,太難了,不敢碰;弄不好,出醜,何必;等等。這怕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沒有道理的是對付的态度,應該知難而不退,卻退了。不退有不退的道理。其一,任何技藝都是慢慢學、逐漸鍛煉的,李白、杜甫等也不是生下來就會作詩,他們能學會,我們為什麼不能學會?其二,造詣容許有高低之差,如果我們學,所得不能高,安于低也未嘗不可。我想,對應這類情況,最好還是把法國哲學家柏格森的話當作指針,他說:“你想知道你能走不能走,就是走。”

        隻是鼓勵走,近于空論;空論未必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實際問題,或說躲不開的困難,前面一再說過,是弄清格律。這可以分作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安排平仄字和韻字的架子,尤其是詞,各式各樣,難于記住;另一方面是一個個單字,太多,難于辨别某一個是平聲,某一個是仄聲,就是熟悉普通話語音,也不能完全以普通話語音為準。記得前面也說過,作詩詞,大難有兩種,一是要有宜于入詩詞那樣的情意,二是要有選用适當詞句以表達那種情意的能力。與這大難相比,弄清格律是小難。大概是因為大難如煙雲,遠而模棱,小難如衣履,近而具體,幾乎所有喊難的,所喊都是格律。那就隻說格律的難。我一直認為,怕這方面的難,來由是認識不清加懶。懶也許更根本,因為認識不清是來于不願正視,也可以說是懶。懶的對面是“勤”;能勤則這方面的困難可以很快煙消雲散。這樂觀的想法可以找到個穩妥的根據,是勤能生“熟”。就以格律為例,仄仄平平仄,應該接平平仄仄平,任何人都知道,是一回生、兩回熟的事(詞調多變,可以對詞譜,就是不能兩回熟也不要緊);退一步說,兩回還不能熟,無妨三回、四回,至多十回、八回,總沒有問題了吧?這樣,用勤這味藥來治,不要說整整齊齊的律詩,就是各式各樣的《金縷曲》、《蘭陵王》之類,成誦又有何難?至于各個單字的屬平屬仄,用勤的辦法就更容易解決。比如寫一首七律,想押十一真韻,韻字用了新、津、春、君、心五個,沒把握,就可以乞援于勤,拿詩韻或舊字書來對,一查,知道後兩個錯了,君是十二文韻,心是十二侵韻,失誤,碰了釘子,依照一回生、兩回熟的原則,還記不住嗎?又比如興緻一來,靈機一動,順口謅了一句“細雨敲竹葉”,不知道平仄對不對,也應該乞援于勤,一查,知道竹舊是入聲字,這裡當平聲字用,錯了,失誤一次,還記不住嗎?所以說,勤能生熟,怕是不必要的。

        勤生熟,生隻能慢慢生,所以不怕的同時,又不當求速成。《紅樓夢》寫香菱學詩,進步相當快,這是小說,适應讀者的趣味和耐心,不好拖拖拉拉;移到現實,至少就常人說,就不能這樣快。原因之一是,提高要以由讀和思來的逐漸積累為資本,這時間越長越好。原因之二是,寫也是一種技藝,适用熟能生巧的原則,要多寫才能夠得進益,多就不能時間短。這意思還可以由兩個方面說得更深一些。一方面是就“成”的性質說,成有程度之差,即以名家而論,一般是晚年作品超過早年作品,所以所謂成是沒有止境的,就不應該求速戰速決。另一方面是就求成的态度說,因為是“餘事作詩人”,至少是為知足常樂着想,宜于把成不成看作無所謂,或換個說法,成,步武李杜、秦黃固然好,不成,還是與常人同群,也仍然是适得其所。以上是就人說。就作品說,少到一首半首也是這樣,夢中得“池塘生春草”之句,天衣無縫,妙手偶得,是可能的;但終歸不可多得,通常是,勉強成句,自己也覺得不怎麼樣,或當時覺得還可以,過些時候再看,有缺點,或靈機又一動,小變甚至大變(如王荊公的“春風又綠江南岸”,變還不隻一次),居然化鐵為金,顯然,這就需要時間,也就難于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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