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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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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保羅?”

“關于消防龍頭前那輛汽車的一切都查清楚了,”德雷克說,“大約午夜時下崗的彼得·萊昂斯,貼上了第一張罰款單。午夜以後,又有兩張罰款單。警方已經得到了命令,注意那條大街。他們在那兒有好多違章停車的麻煩,接到了許多關于擋住車道的投訴,因此下達了命令,注意那個地區的汽車,第一次違章停車時就貼上罰款單,然後對那輛車保持注意,在貼了第三張罰款單後命令人把它拖走。

“在警方發現了拉蒙特的車的重要性之前,它一直是按慣例處理的。到那時,那輛車已經被拖走了。當然了,在謀殺案之後,人們發瘋似地急忙在那輛車上到處找指紋。我認為他們找到了一些。”

梅森仔細考慮這番話。

“噢?”德雷克說。“這是不是有力地擊中了你?”

“我不知道。”梅森說,“我們要看看發展的情況。”

梅森律師說完繼續走向審判室。

貝頓法官使法庭安靜之後,梅森說,“如果法庭需要,要我認可那位管停車的警官的證詞。我當然同意這樣做,這樣既節省時間,又不影響被告的諸多權利。但是,關于在9  點鐘在那輛車上貼上第一張罰款單的彼得·萊昂斯警官的證詞,我感到,被告的利益需要我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因此我現在通知檢方,我願意就萊昂斯在直接詢問中可能做出的證言做出認可,而同時,我現在願意行使我進行提問的權利。”

“很好,”貝頓法官說,“我想檢方将讓萊昂斯警官到這裡接受提問,雖然法庭看不出與那輛停放的汽車有關的證詞有任何重要的意義。”

唐納德·卡森彬彬有禮地微笑着站起身來,說:“我不僅确實同意法官大人的意見,而且,現在看起來,他的證詞隻會造成本案中的耽擱,我将撤回我的提議,我們将根本不使用萊昂斯警官的證詞。”

“那麼你撤回你關于萊昂斯的證詞的提議,他将不會被當作證人嗎?”

貝頓法官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

“請等一下,如果法庭同意的話,”梅森說着,站了起來。“我們反對這樣做。萊昂斯警官已經牽扯到這個案子之中了,現在已不可能從這裡撤出去了。辯方有權對他進行提問。”

“但是檢方現在撤銷了那個證人。”貝頓法官說。

“檢方不能那樣做。”梅森說,“本來已認定萊昂斯警官要在法庭作證,以證實某些事情的發生。這涉及到我是否能夠行使我對證人進行提問的權利的問題,我要求行使我的權利。”

貝頓法官皺起了眉:“那很重要嗎,梅森先生?”

“我不知道,”梅森坦率地承認,“這正是我打算弄清楚的。”

“很好。”貝頓法官微笑着說,“我認為梅森先生說得對,檢察官先生。

你的提議被作為建議提出,但不被接受。辯方有權對證人提問。你們要讓萊昂斯先生上法庭。”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内通知他,使他能趕到法庭,”

卡森說,“而且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辯方會想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

“好吧,你顯然是猜錯了,”貝頓法官搶白說,“法庭相信,你會安排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接受提問,以使這個案子不被耽擱。現在,你的下一個證人是誰?”

“兇殺組的特拉格警官。”卡森說。

“很好。讓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并且安排讓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以便能對他進行提問。”

“如果我可以請法庭寬容一會兒,”卡森很勉強地說,“我會看一看,能采取什麼辦法把萊昂斯警官找來。”

卡森怒目注視着佩裡·梅森,踮着腳尖向一位警官走過去,向他耳語了幾句,随後挺直了身說:“請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

寬肩膀、花白頭發的特拉格警官,笨拙地走上證人席,宣了誓,報出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職業,期待地面對着卡森。

“你是在8  日下午被叫到了拉蒙特發展、鑄造與工程公司在柴茨沃思的别墅嗎?”

“是的。”

“在此以前發現的洛林·拉蒙特的屍體,當時還在那兒嗎?”

“不在。在我趕到那兒以前,那具屍體已經被移走了。”

“現在,警官,我并不想花許多時間去重溫已經顯而易見的一些細節,所以,在法庭的許可下,我要問幾個問題,在對洛林·拉蒙特的衣兜進行搜查時,你在停屍房嗎?”

“在。”

“在那些衣兜裡發現什麼特别不同尋常的東西了嗎?”

“發現了。”

“什麼?”

“一輛汽車上的配電系統中的一個旋轉零件。”

“現在那個零件在你手中嗎?”

“在。”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警官把手伸進衣兜,掏出一個封上的信封,從兜裡掏出一把小刀,把信封的邊裁開,掏出了一個小物件,把它交給了那位地方副檢察官。檢察官轉過來把它交給梅森審查,然後又向證人轉回身去。

“這個零件在汽車的配電系統中的作用是什麼,警官——如果你知道的話?”

“它将旋轉中的電力傳給不同的火花塞,以使氣缸按順序打着火。”

“如果這個零件從車上卸掉,對點火系統起什麼作用呢?”

“點火系統就失靈了。你無法把任何電流傳送到火花塞那兒。”

“因此,汽車就不可能啟動了?”

“對。你無法使馬達啟動。”

“而這是在死者的兜裡發現的?”

“是的。”

“你對于本案被告的汽車熟悉嗎?”

“熟悉,先生。”

“你能夠說出,我現在遞給你的這個零件,安在被告汽車的配電系統中是否合适嗎?”

“合适。”

卡森繼續向特拉格警官提問:“你對于被告的汽車在5  日晚上是否處于運行狀态做過調查嗎?”

“做過。”

“你發現了什麼?”

“那輛車5  日整夜和6  日的上午都在停車場。在6  日的上午,一個機械師來到那個停車場,檢驗并修理了那輛車,以便它能正常啟動。”

“你知道那個機械師發現那輛車出了什麼毛病嗎?”

“知道。”

“什麼毛病?”

“配電器上丢失了這個零件。”

“這個零件?”

“或是這個零件,或是一個和它一模一樣的零件。”

卡森說:“我現在要求将這個旋轉零件作為公訴方的物證。”

“可列為物證B  —7  号。”貝頓法官說。

“很好。我們來把它标為物證B  —7  号以供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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