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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世才到目前為止,做的都讓朱敬倫很滿意,他自己也很滿意。
經過兩年多的控制,他已經成功在美國西部建立了比較牢靠的統治,當地白人要麼走,要麼服從,基本上接受了新秩序,還得到了印第安人的支持,幫助印第安人打造了新的經濟體系。
原本印第安人是以遊獵為生,還相當的落後,白人帶給他們的,除了疾病、死亡之外,好處大概就是教他們學會了騎馬。
當美國還沒有建立,西班牙人引入美洲的馬匹,已經從墨西哥進入了北美大平原,繁衍出了媲美野牛的野馬群,這裡沒有大型食肉動物,簡直就是野馬的天堂。
印第安人通過馴服這些野馬,學會了騎馬,同時野馬也是他們的食物來源之一。
但随着美國南北戰争後的西進運動,短短幾十年間,一千多萬頭野牛就被美國白人獵殺殆盡,野馬群也消失了,茫茫大平原從草原變成了農田和牧場。
美國人想要的隻有土地,對印第安人的要求隻是馴服,所以他們願意付出精力向印第安人傳播他們的宗教和文明,卻很少有興趣幫助印第安人培養一個适合他們的經濟體系。
鄧世才也不過是無心插柳加上跟白人的訴求不同,所以偶然間給印第安人帶來了一種新的經濟方式,那就是遊牧。
當時鄧世才提出,希望政府能往美國派來一些牧人,幫助印第安人在南加州的荒蕪地帶上建立牧場。
大明政府分别從雲南的高山草場上和蒙古草原上招募了一些牧人,遊牧的方式,就是那些蒙古牧人帶來的。
他們本是蒙古王爺家裡的劄薩克牧奴,花些錢就能買來,比雲南的牧場主更容易派遣,所以後來大明政府主要從蒙古草原上招募這些牧人,前前後後送來了三千多人,有男有女,基本上是以家庭為單位派來的。
當這些牧人度過了一開始的語言障礙之後,很快就融入了印第安部落中,他們跟印第安人一樣,喜歡自由,喜歡喝酒,喜歡騎馬打獵,印第安人也喜歡他們,從他們手裡學會了放牧牛羊,學會了制作馬奶酒,學會了制作奶酪,酥油茶等等。
于是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在兩年之内,就漸漸轉型為遊牧經濟,在南加州一帶的草原上來回遊牧,放羊的各種牲畜也大肆繁衍生息,一開始他們隻有幾萬頭牲口,政府資助了一批,現在已經翻了兩倍,不但能夠自給自足,而且可以向外出售。
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将他們的生活方式,很快就傳授給了其他地區的印第安人,毗鄰的内華達州的印第安人率先學會,然後往新猶他州、科羅拉多州等大平原地區傳播。
生活方式的改變,帶來的結果有兩個,一個是人口開始增加。本來随着大平原地區的野牛消失,印第安人的生計就陷入了絕境,加拿大有一個印第安部落中,有個著名的獵捕野牛的印第安獵手,野牛消失前,他是部落裡的英雄,當野牛消失後,他就實業了,衣食無着,整日飲酒度日,最後當白人發現饑餓的捕獵能手殺死了自己的妻女并吃掉之後,逮捕了他,以食人罪處決。
從印第安勇士堕落到殺妻的醉鬼,其實并不是他們天生如此,很大程度上是一個英雄突然發現自己一無是處的時候,接受不了那種精神打擊才變得如此。
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尚且如此,比加拿大更悲慘的美國就不用說了,美國的印第安人要麼靠政府的資助,要麼就是給白人打工,做傭人為生,生活在部落裡的印第安人,大多也就是一些小農,而且他們十分不喜歡農耕,不喜歡約束在土地上。
印第安人自己沒有知識幫助他們轉變經濟模式,大明占領軍無心插柳給他們帶來了一種經濟模式後,他們十分喜歡這種騎在馬上,唱着歌,就能獲得源源不斷的食物的生活方式。
這種生活方式大大改善了他們的生存狀況,獲得穩定食物來源之後,印第安人的人口開始增長,年輕人開始不斷的生兒育女,之前的頹廢一掃而空,曆史上,随着白人的西進,曾出現印第安人普遍不願意養育後代的慘劇,直到後世,在美國的衆多民族中,哪怕印第安人已經變得相對富庶,可生活依然很堕落,大量飲酒,服用毒品,生育率和壽命都是各種族中最低的。
顯然後世的印第安人得到了财富,但卻丢失了靈魂。
現在他們在騎馬高歌中,找到了他們的靈魂,從優劣民族順利轉型成了遊牧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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