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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理财産品“忽悠”

時間:2024-08-08 08:23:11


   

在2010年到期的近3500隻銀行理财産品和CPI的增速相比,有多達七成以上的銀行理财産品未能跑赢CPI,有的連銀行定期存款利息都沒能超越。對于投資人來說,這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事情。


   

  預期高收益


   

  竟成“大忽悠”


   

  在2010年到期的理财産品中,有些産品的收益率不但“達不到”投資者的心理預期,而且實際收益和預期之間相差最大的達到53.27%,那些理财産品确有嚴重誇大收益之嫌。


   

  某股份制銀行一款到期的“基金精選人民币理财産品(1年)”預期年化收益率最高達50%,但實際收益率為-3.27%。盡管該産品的虧損幅度在所有到期産品中看起來并不大,但兩個數據之間相差53.27%的“水分”讓人難以接受。


   

  而這樣的理财産品并非個例。比如花旗銀行(中國)發行的“挂鈎中國指數基金和商品”人民币産品(1年)。其最高年收益率預期高達40%,最差年收益率為0%,投資者到期收益也為0,屆時投資者隻能收回100%本金。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的“基金計劃10号”,其發行于2008年1月,投資期限為2年,其主要投資于國内證券市場基金,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0%。但受2008年國内股市低迷表現的影響,實際情況與預期相差較大,到期年化收益率僅2.38%。


   

  銀行的不厚道在哪裡


   

  某銀行“某富系列人民币理财計劃4号産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财産品,2008年11月發行,投資期限為2年,由華夏基金擔任投資顧問,主要投資于債券、股票、貨币型基金以及銀行存款,其中固定收益類工具投資比例範圍為0-100%,權益類工具投資比例範圍為0-30%。在該理财産品的《産品說明書》中明确表示: “贖回費:(1)第1次開放時,贖回費率為0.2%;(2)第2次開放時,贖回費率為0.1%;(3)産品持有到期無贖回費……總同定費用:1.2%,年,按月計提,按季支付。”也就是說,無論理财産品最終是賺是賠,這筆固定費用都得出。如果覺得這款理财産品劃不來,或者虧本了想提前贖回,對不起,你得支付贖回費。如果這款産品收益可觀,賺了比較多的話,對不起,你也得為多賺的部分支付一筆費用。《産品說明書》中有關浮動費用的規定是這樣的: “理财計劃年化收益率(扣除固定費用後)高于業績基準,将對高于業績基準的部分收取30%作為浮動費用。”而其業績基準是:“本産品成立首日一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0.5%”。


   

  也許,你覺得多賺了點,給點費用也無所謂,而實際上,這款産品還限定了最高收益,《産品說明書》中規定:“當産品淨值觸及1.15元時,銀行有權在8個工作日内終止本産品,以便鎖定收益。”即當産品淨值漲幅達到15%時,銀行将終止産品以鎖定收益。最終這款産品實際到期僅獲得2.88%,而其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14.41%。


   

  總之,銀行某些理财産品不厚道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不保證本金安全;無論賺錢賠錢,投資人都必須交管理費;對最高收益有限制。


   

  難看的理财産品說明書


   

  很多投資人都會抱怨,銀行的理财産品說明書又專業又長,讓人眼花缭亂、不可捉摸,難以卒讀;有些投資人則盲目相信銀行,不願去認真研究銀行的理财産品說明書,一味相信它宣傳的“高收益”,産品買到手後實際操作,才發現實際收益并不像說明書所說的那樣高。那麼,到底是理财說明書在說謊,還是我們在閱讀的時候忽略了一些不該遺漏的信息呢?


   

  1、年化收益率≠實際收益率


   

  許多投資者一看到“收益率”就頭腦發熱,直到看到實際回報後才大呼上當。這種營銷手段正是利用了人們的認知心理――隻看見他們認同或追求的。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看到“收益率”三個字的時候,一定要多幾個心眼。要知道,預期收益率≠實際收益率。預期最高收益率不代表實際收益率,跟蹤市場上以往銀行理财産品的表現可以看到,達到“預期”的概率并不高。同時,年化收益率≠實際收益率。注意看理财單上的收益率是否是年化收益率。比如,一款3個月期的理财産品,年化收益率是4%,這并不代表你投資10萬元,3個月後能拿4000元的收益,因為這個“4%”是12個月的收益率,即使預期收益到手,投資人也隻能拿到1000元的回報。因此,計算收益時應該将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實際投資天數,而不是直接将自己投資額度乘以年化收益率。 如果投資外币市場,則宜謹防彙率虧損引起的收益率縮水,應将投資币種引起的彙率損失計算在内。例如投資海外市場的QDII産品,即使實現了理财單上預期的收益,實際收益也将随着人民币的可能升值而縮水。


   

  2、名字的秘密


   

  為了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銀行在宣傳理财産品的時候,通常根據理财産品的特點,取一個比較大衆化的名字。有業内人士指出,銀行這樣做,一方面讓投資者容易接受,與自己熟知的産品相挂鈎;另一方面,産品一旦出現争執,實際合同文本還可以為其免責。


   

  例如所謂結構性存款,是指銀行向個人發售的、在普通外彙存款的基礎上嵌入某種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指各類期權),并通過與利率、彙率、指數等的波動挂鈎或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挂鈎,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更高收益的外彙存款。顯然,這和我們知道的“存款”有着較大的區别,至少它不具備本金無憂的特點。


   

  還有一種“雙利存款”,這是一種和外币挂鈎的特殊定期存款,可獲得定期利息和期權費收益。也就是說,雙利存款本質上是定期存款加外彙期權。顯然,這一産品與存款相比,收益率有可能會高于存款利息,但同時失去了存款的保本特性,必須承擔更高的風險。


   

  3、“風險提示”不明顯


   

  我們通常看宣傳單時,隻會看到那些大大的“收益率”,而很少看見風險兩字。而風險雖然會出現在産品說明書中,但出現的位置,要麼靠後,要麼淹沒在說明書的文字當中。但作為投資人,一定要記住,無論哪種理财産品,隻要有收益,就一定有風險,一定要了解理财産品風險的大小,看自己能否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