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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遊

時間:2023-12-04 04:27:11


   
    張宗子
    勃拉姆斯
   
    我在那些奇怪的夜晚遇到他們
    太熟悉了,不需要問候
    也許傾談了很久,直到露珠滿天
    也許視若不見,宛若路人
    在分手時禮貌地一笑
    他們的面孔似乎令人不安
    熟悉到不願重溫,陌生到難以回避
    高貴中藏着未來的醜聞
    ——嘉憶,2007。
    19世紀的德國大指揮家漢斯·馮·彪羅,将巴赫、貝多芬和勃拉姆斯稱為古典音樂中的“三B”,因為他們姓氏的第一個字母都是B。其中的後“二B”,一直是我心之所愛。我也可以添上布魯克納,湊成自己的“三B”。布魯克納是我年紀大了才慢慢喜歡上的,喜歡他的笨重和冗長,喜歡他的緩慢和固執。這一切,構成他的憨厚。得道者,要麼天生才智過人,心有靈犀,要麼滿腦袋呆氣,踏實而固執,近于愚笨。可見最近的路就是最遠的路,而最遠的路就是最近的路。最不可靠的,是既不夠聰明,又不夠笨。世人自矜的,就是這樣的聰明。不過,我對布魯克納的喜愛,無法與對貝多芬和勃拉姆斯的相比,正像高适在我心目中不能和李白、杜甫相比一樣。放在10年前,對于布魯克納動辄長達20多分鐘的慢闆,我是沒什麼耐心聽的。現在,時間雖然并沒有更豐裕,但我學會了從容,學會了等,學會為了幾分鐘輝煌壯麗的高潮,在幾十分鐘的輕抹慢撚中抽枝長葉。
    那天,在回程的地鐵上,我聽着勃拉姆斯的《第四交響曲》,讀新買的第二和第三交響曲合集的唱片說明書。看到一處,樂不可支。
    勃拉姆斯是個創作态度極為嚴謹的人,對作品不厭修改,務求完美。他對貝多芬敬佩如神,家中供奉着一尊貝多芬的大理石胸像,俯瞰着他的寫作之處。貝多芬的9首交響曲豐碑在前,朋友和民衆都期待他踵武先哲,寫出一樣深刻莊嚴的作品。對此,勃拉姆斯感到壓力很大。從1854年21歲時開始動筆,《第一交響曲》的完成,至少花掉了他14年時間,到1876年首演時,他已經43歲。
    《第一交響曲》的成就立即獲得大批評家漢斯力克的肯定,彪羅稱之為“貝多芬第十”。《第一交響曲》和貝多芬作品的密切聯系是顯而易見的,它和貝多芬的“第五”一樣,都是強有力的c小調,結束于經由鬥争而獲得勝利的C大調,命運的動機也來自貝多芬的“第五”,而終曲的主題則和貝多芬“第九”的終曲如出一轍。當人們指出這一點時,實心眼的勃拉姆斯頗為郁悶,覺得這像在指責他“抄襲”。實際上,他引用貝多芬,意在表達對樂聖的敬意。
    使我覺得可樂的是他嘟嘟囔囔說出的那句話:“像貝多芬?傻瓜都看得出來。”
    《第二交響曲》不搞英雄與命運搏鬥最後赢得勝利那一套,結果,人們說,這是勃拉姆斯的“田園交響曲”。事情還沒完,剛正爽利的“第三”,又被比作貝多芬的“英雄”。隻有最後一首,不那麼容易聽的“第四”,沒法簡單地套貝多芬了。“第四”沉郁而雄壯,和貝多芬的區别,好比杜甫和李白的區别。
    聽勃拉姆斯,我想到《周易》的乾卦:剛健中正,像日月星辰的運行一樣精确嚴密,像物理學基本定律一樣氣魄宏大,同時簡潔優美。這一點,貝多芬也不見得處處都能做到。勃拉姆斯之後,則再無第二人。
    事實上,勃拉姆斯的音樂語言也像《周易大傳》,精确,嚴密,剛勁,銳利,節奏明朗,有不容置疑的權威感,然而不失溫暖和親切。以散文作比,他非常接近韓愈,也有蒙田的精神。以詩作比,則秀麗大度如王維,織體綿密如老杜,胸襟恢宏如半山老人。有人說他骨子裡是感傷的,比如在《第二交響曲》的第二樂章裡。他的室内樂多半委婉深曲,不是欲說還休,而是始終保持節制。在勃拉姆斯這裡,我終于明白:節制出于自尊,和矜持無關,節制是一種高貴。
    知道節制,勃拉姆斯有多少情緒,都能安排得像幾何一樣純淨。沒有冗餘,也不缺乏。在他的交響曲任一樂章的中途,我都無法停下來。不是沉迷于哀傷纏綿的旋律,而是他的音樂織體太強大,不可能撕裂打破。我走在路上,戴着耳機聽,時時要為他的曲子多走一站路,隻為把一章聽完。
    有人對我說,你喜歡勃拉姆斯,是因為性格相似。勃拉姆斯漫畫像
   
    勃拉姆斯的性格和習慣,常被提到的有幾點:
    他和貝多芬一樣熱愛自然,喜愛在維也納郊外的林中散步。他終身未娶,對小孩子有特殊感情,随身攜帶糖果,散發給他們。他不擅長和成人交往,他的學生古斯塔夫耶納說,有人說他脾氣不好,那是不準确的,勃拉姆斯是一個再可愛不過的人。他對朋友講義氣,很大方,自己的生活卻很儉樸,盡管他成名後相當富裕。他住一套不大的公寓,亂糟糟地堆滿了樂譜和書。一位管家替他清掃和做飯。他留大胡子,穿便宜的衣服,不穿襪子,人們常以此拿他開玩笑。他把很多錢用來資助朋友和學生,唯一的條件是要他們保密。
    和康德相似,勃拉姆斯的一些生活習慣終生不變,而且行動精确。比如說,維也納的“紅豪豬”酒館,他每日必去。他走路時永遠背着手。由此傳下一幅漫畫:勃拉姆斯負手而行,身邊跟随着一隻紅色豪豬。
    《莊子·田子方》中有一則關于溫伯雪子和孔子的故事。溫伯雪子到齊國去,經過魯國,魯國人紛紛慕名求見,孔子也去了。見面,卻不發一言。子路覺得奇怪,孔子解釋說:“若夫人者,目擊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聲矣。”
    還有一個故事。孔子見老聃,傾談甚久,出來後,大有感歎,對顔回說:“我對世界的認識,不如醋缸裡的小蟲(醯雞)。如果不是他老人家替我揭開蓋子,我哪裡能知道天地的真容。”
    敢于承認自己是醯雞的人,是人中之傑。當有人“發其覆”的時候,他躍身而出,從此優遊于大漠廣野。旦暮之間,得遇發覆之人,是珍罕的緣分。但僅有緣分還不夠。緣分到時,你必須早已準備好。這是雙重的罕遇。
    如果沒有緣分,怎麼辦?
    你自己破覆而出。
    勃拉姆斯和寫圓舞曲的小約翰·施特勞斯是終生好友,就在他去世前,還掙紮着想去看施特勞斯輕歌劇《理性的女神》的首演。韓愈表達對孟郊的仰慕時說:“吾願身為雲,東野變為龍。四方上下逐東野,雖有離别無由逢。”勃拉姆斯推崇施特勞斯的《藍色多瑙河》,說願以一切所有換此一曲。他曾在為人簽名時抄下《藍色多瑙河》樂譜的開頭幾小節,後面注以“惜非勃拉姆斯所作”!
    至情至性之人,必有世俗難解之所為。認為凡事皆須有正當理由的人,縱然從螞蟻成長為一列火車,他一生之全部所為,不如改變一朵花的顔色。
    (若子摘自百花文藝出版社《花嶼小記》一書,本刊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