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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政府和公司试图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非竞争性政策,限制像珍妮纺纱机和水力纺纱机这样的创新流传到境外。早在1718年,英国就颁布了限制工匠及其工具外流的法律,以保护自身在纺织品生产方面的优势。到1749年,任何出口纺织品制造工具的人,一经发现即处罚款200英镑。试图招募技术人员移民美国的代理人也可能会被处监禁12个月,每次违规罚款500英镑。任何试图离开英国的熟练纺织工人都可能会被当场逮捕。为了阻止逆向推导学习,公司会严禁来访者进入棉纺厂,强迫员工宣誓保密,设计“具有中世纪城堡防御特征”的工厂,甚至在机器上加装组件,使其看起来比实际更复杂。

然而,英国领先的技术创新是如此有价值,以至在美国,不仅准许使用工业间谍,这一行为甚至受到了积极鼓励。在公民义务和商业利益的双重驱动下,人们为了将英国的技术引入美国做了无数努力,希望为这个年轻国家的生命力做出贡献。在一个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环境中,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是一项挑战。美国的投资者经常发现他们的雇员不称职,或者更糟的情况是,他们根本就是无赖。例如,约翰·鲍勒来到宾夕法尼亚州为约翰·尼科尔森做机器制造工,约翰·尼科尔森是宾夕法尼亚州一位卓越的商人和企业家,希望在那里建立棉纺织业务。起初,鲍勒秘密地为尼科尔森的竞争对手制造了设备,后来他卷走了尼克尔森的1万美元,逃到了爱尔兰。熟练的纺织工利用投资者信任的类似事件层出不穷,他们或者不好好工作,或者直接盗走了设备。

同样,美国的投资者也可能失信。许多具有技术知识的可靠英国发明家试图移居美国,在离开家人、经受了艰苦的横渡大西洋航行之后,发现他们的投资者无法或不愿履行承诺。一些投资者只是拥有宏大的投机设想。上面提到的约翰·尼科尔森曾经承诺要建造一座巨大的千轴纺纱机,但他后来破产了。1800年,尼科尔森因无力偿债而死于费城的一家债务人监狱。创业者们也很难找到真正专注于棉纺织业的金融合作伙伴。18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带动了对银行、收费公路和运河的兴趣,随着国家的“边疆”向西拓展,对土地的投机也随之增加。相对于需要长时间发展且过程中存在高度不确定性的棉纺织技术,这些机会更具吸引力。

罗得岛州普罗威登斯市布朗家族的富人相信他们能够应对这些挑战。他们将棉纺织业视为其多元化战略的一部分,因为在战争和贸易禁运时期,他们重仓投资的商业活动的风险变得更高。布朗家族于1723年首次进入商业领域,到18世纪末积累了巨额的财富,投资范围很广泛。布朗家族的一些成员从事捕鲸业:奥巴迪亚·布朗在1754年首次组织了捕鲸航行,尼古拉斯·布朗的公司在1769—1777年定期捕鲸。包括族长詹姆斯·布朗在内的其他成员以各种身份参与奴隶贸易,包括使用他们自己的船只运送奴隶。商业贸易中的商务活动是有利可图的。1787年,家族控制下的布朗—弗朗西斯商业公司派出了一艘装载价值2.6万美元货物的船只前往亚洲进行贸易。一年半后这艘船返回时,货舱里装满了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通过运送价值20万~ 40万美元的货物,像布朗家族这样的公司可以实现10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260万美元)甚至更多的净利润。

布朗家族用所有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资本来资助新的创业企业。例如,在独立战争之前,他们把“希望炉”建成了一个成功的生铁精炼厂,并且还成为殖民地最大的鲸蜡蜡烛生产商。这两种产品都是通过他们的贸易机构销售的。战后,当鲸鱼和铁制品的重要性下降时,布朗家族将他们的创业才能应用到许多其他行业,包括鳕鱼捕捞、朗姆酒和杜松子酒蒸馏。

布朗家族在所有这些业务中都遵循一套核心原则,首先是人才决策。年轻的一代被培养成领袖型人才,但不强迫年轻人担任特定的角色,如果在家族中找不到拥有所需专长的成员,长辈们就会从外部招聘。关于战略规划,适度和谨慎的观念占了上风。布朗家族有意识地控制蜡烛业务的快速增长,以防止其发展得“与其他部门不成比例”。他们实践了管理专家后来所称的“数据驱动型决策”,保持了非常详细的业务记录,并使用这些信息来指导规划。

棉纺织业天然地契合布朗家族的多元化战略,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新的收入来源,而这种收入来源与海上贸易的变迁基本无关。此外,对于摩西·布朗(领导家族企业的三兄弟之一)来说,这符合一些公益目标。在他看来,这个行业可以帮助罗得岛州摆脱其在美国建国初期的经济困境,同时避免不道德的奴隶贸易。1787年,摩西·布朗开始研究棉花生意,到1789年,他准备成立一家公司,出资让他的女婿威廉·阿尔米和他的堂兄史密斯·布朗合伙经营。新公司名为布朗—阿尔米公司,他们购买了一台珍妮纺纱机、少量原油、几台当地制造的阿克赖特水力纺纱机,以及位于波塔基特黑石河边的一幢建筑以提供电力。

然而,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熟练工,以及对如何改进技术一无所知,布朗—阿尔米公司的机器运转不畅。他们灰心丧气,把设备封存了起来,但没有卖掉。尽管经历了早期的失败,摩西·布朗、威廉·阿尔米、史密斯·布朗和其他家族成员仍然对纺织业保持兴趣,并相信通过正确的技术知识和战略方法可以建立一个成功的企业。摩西·布朗宣称:“(布料制造)行业的机器将使其占据优势。”他们通过家族广泛的商业关系网发布消息称,如果能找到一位具备合适技术和技能的合作伙伴,他们愿意进一步尝试并签订合同。

1789年年末,塞缪尔·斯莱特响应了布朗的号召,这位21岁的英国人精通水力纺纱机,并且积极到美国一试身手。斯莱特几周前刚刚离开英国,当时他装扮成农场工人,以避免被负责阻止熟练纺织工移民的英国海关官员发现。他在纽约加入了一家棉纺织品公司,当他从一个罗得岛州首府普罗威登斯的邮船船长那里听说布朗家族对棉纺织业感兴趣之后,他对自己当时所在工厂有限的机械能力越来越失望。他在给摩西·布朗的信中写道:“我自诩能让您最为满意,制造机器、纺出好纱线……都能像英国制造的一样,因为我曾有机会管理查德·阿克赖特爵士的机器,并在斯特拉特先生的工厂工作了8年多。”(详见附录1。)斯莱特虽然年轻但很聪明。用现代风投的术语来说,他的“推销”很有说服力。这封信简要介绍了斯莱特的优点,包括他与关键创新者(阿克赖特)和企业家(斯特拉特)的关系,并概述了他目前的工作情况,还为下一步建立工作关系奠定了基础。

斯莱特说的是实话。他曾为斯特拉特工作,在其工厂当学徒,合同期6年,在那里操作阿克赖特发明的水力纺纱机。学徒生涯培养了他的商业头脑和技术专长,他还学会了如何处理雇用合同。当斯莱特的父亲(斯特拉特的密友)意外去世时,斯莱特被迫与经验丰富得多的斯特拉特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当时斯莱特只有14岁,并且还处于学徒阶段的“试用期”。合同规定斯莱特将为他的主人服务并保守秘密,同时遵守一系列限制性的条款,包括不私通,也不缔结婚约。作为回报,斯特拉特将提供食物、住宿和少量工资。重要的是,合同规定斯莱特将接受棉花纺纱艺术的“教育和指导”。斯特拉特信守了诺言。(完整合同详见附录2。)

作为一名学徒,斯莱特尽其所能地学习斯特拉特工厂的一切知识,甚至星期天也自愿在工厂里度过。他非常彻底地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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