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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我是一個殘缺的人。
我害怕許多莫名其妙的東西,比如香蕉、老鼠、霧和跳跳糖。
我記憶力好到令人煩躁,讀過的東西會像複印般貯存在腦袋裡,但在現實中卻是輕度臉盲症加中度路癡。
我讨厭任何一成不變的事物,卻經常待在書堆裡整日不挪動位置。
我隻真心愛過一個女人,她卻一去杳無蹤迹。
我唯一願意堅持的東西就是每天早晨九點鐘準時出現在書店門口,親手打開挂鎖摘下鐵鍊,等到第一個客人進門再去做其他事情。這會讓我心安。
書店門口的招牌是塊木闆,一個朋友用漆把甲骨文般的幾個大字塗在上面。“莫須有書店”,很少有過客能順利念出這五個歪七扭八的圖形,這也正是經常有想到隔壁買烘焙點心的小妹或者到對門修煉瑜伽的白領美眉誤闖進來的原因。
我懷疑如果把它們變成簡體寫得大而清晰,就不會再有這些奇遇。一家書店,可笑而危險的古董,行色匆匆的城市裡還有幾隻需要閱讀的人類呢?即使她們真的想找一家書店買一冊菜譜或是爪哇語教材,可推門進來卻隻發現滿滿一屋子沒有分類沒有主題庫存不詳的舊書倉庫和一個《西山經》裡西王母一般“其狀如人,豹尾虎齒而善嘯,蓬發而戴勝”的店主,恐怕當場就會捂着害怕灰塵的敏感鼻子轉身逃離。萬一,我是說萬一有那麼幾個固執的人非要進來看個究竟,那麼“莫須有”這三個字也會帶來一種虛幻的印象:改天來退貨的時候,這個小書店還會存在嗎?
“莫須有”的含義在曆史上争議很大,但我隻是随意借用而已。我必須擁有這麼一家書店,它是我在這世上唯一真正擁有的東西,是我退到生活谷底時最後的寄托。魯漢在《作品214号》中曾經把人生比作一張标滿了地形坐标的靶子,标志你出生的飛镖紮在哪個小小的格子裡完全随機,生在山頂的小小富饒區你也許就成了王子公主,最不濟也是個富戶,而不幸落到懸崖邊緣就要窮盡一生與墜落的危險相搏。我倒沒有這種高級煩惱,隻是感覺自己直接被大頭朝下紮在沼澤裡,命中注定與綠毛水怪為伍,偶爾能見到幾個選錯了地方自殺的仙女。簡言之,就是一個苦水裡泡大的看戲人。
不過老羅死後,我的書店也升級為兩層,似乎從崖底擡上去那麼一塊距離。也許一個人的離開真的會給另一個人解開一道枷鎖?
不管怎麼說,我還有想做的事情,暫且保佑我一段。
塞着耳機,慢慢蹬着破舊的自行車軋在被日光曬軟的路上,開始放棄一切思考。
這對于我來說是多麼珍貴的一段時間,強力吸塵器般的大腦隻在這時願意自降身份,把轉速調至飛鳥勉強能跟上的程度。
雖然并不想承認,但我知道這是種病。
我雖然時時為自己複印機般的記憶力而苦惱,然而一旦停止攝入信息,腦袋就會如被焦炭燒灼般滋滋作響。旁人以為我閱讀成癡,其實大部分時間大腦是在補充冷卻劑。放在别人身上這可能叫天賦異禀,可我倒甯願自己真的變成一張伯爾尼德牌餡餅,實心兒的,沒有餡,獻身口腔後就再無煩惱。然而我不能。我隻能拒絕閱讀一切與所謂“超憶症”有關的東西。
誤打誤撞接手了這家小書店後,我的生活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拯救。在收購與買賣的過程中我學會了敬惜字紙,并且把《文昌惜字功過律》裡最顯眼的那段寫在随身背着的大挎包上,“平生偏拾字紙至家 香水浴焚者 萬功 增壽一紀 長享富貴 子孫榮貴”。我開始相信永不止歇地閱讀也是一種合理的存在方式。
當然這也帶來了不小的副作用,比如說,頭腦中日積月累的大量信息就像《紫色行星》中悄悄滲入人類生活每個角落的智能液體一樣漸漸代替了獨立的思考,我仿佛《鍵盤殺人狂》裡那個完全倚靠網絡和搜索引擎完成犯罪的兇手一樣,凡事先從知識庫中搜尋答案,失敗和暴露的機會渺茫。
這一百三十個字中我就調用了兩次小說實例,看來我的病況沒有什麼好轉的迹象。“你無法僅僅以一棵樹的手段來逃避樹”,蓬熱早就說過。
因此我開始通過各種渠道收集一些真實案件材料(當然包括林莫忘特供的那些漏洞百出的檔案),每當一件比較有創意的“不可能犯罪”發生時,我就試圖用腦海中貯存的一切信息去比對,當比對失敗,結果又出人意料時,便将作案者的姓名列入犯罪藝術家的行列,在幻想中編織一場跨越時間與空間的史詩交鋒。當然那種自發的感謝之情必須強壓在心底,畢竟犯罪者在絕大多數時間裡是危害世界平穩運行的異端。
不過從某個角度來說,整個世界都在向深淵沉落,而人類的集體癌變也許會将這個痛苦的過程盡量壓縮。
耳機裡傳來的不是音樂,而是誰都無法了解的聲音。
隻有我清楚那是什麼。
沉默如謎,沉默如謎。
“咣——當!”
我必須承認剛才走神了。
這輛形狀古怪的車我經常遇到,正常情況下一偏車把就能輕松繞開。我對私家車完全不了解,買車開車是我根本沒有辦法也沒有必要扛起的一種負擔。想不清楚為什麼當下人們會對代步用的車子趨之若鹜。“人生中總有些地方需要用車輪去征服”,碩大的汽車廣告天天閃爍在眼前,對,我知道,我這不正跨在兩個輪子上征服世界嗎?
這輛車看上去比奧拓矮點也長點,黑乎乎地像半隻翻倒在地的可樂瓶,車尾巴上有個披頭散發的“B”和土氣的“GrandSport”。最糟糕的是,它居然隻有兩個座位。
我的自行車把準确地戳進它的車頭燈裡,使勁一晃蕩,嘩啦啦玻璃碎了一地。
一個女人——确切地說是一個貴婦——優雅地從副駕駛座上下來,水晶高跟鞋,修長的雙腿半包裹在絲質裙子裡,造型古怪的米黃色手紋絲巾搭在肩頭,巨型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但形狀姣好的下巴依然格外顯眼。《黑色段子》裡告誡所有男人切勿為戴着墨鏡的女人着迷,因為她的年齡、欲望和兇殘都被隐藏起來,除非她是一隻熊貓。隻有那種“毛墨鏡”是露眼珠子的。
這個貴婦人當然不是熊貓。她招手讓我上車,我望望駕駛座上那個韋陀般的巨漢,使勁搖搖頭。
她說了一個古怪的詞:“MATATA。”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反正巨漢打開車門擠下來,落地時我周身一震,身旁消防栓的鍊子歎息着掉落。
他伸出巨掌揪起我的後脖領,像丢小野貓一樣把我扔進了副駕駛的位置,然後若無其事地騎上我的車先行離開。那一瞬間我想起了《金字塔之謎》裡漫畫家繪制的巨幅插圖,一塊黑色巨石放在幾塊木頭搭成的山寨版小車上,被幾條細繩拖着緩慢前進。
一種持續的車輪鋼圈磨地的聲音緩緩遠去。
我坐在車裡。
雖然我熟悉這輛車的模樣,但真正坐進來還是頭一遭。
套用卡不起挪小姐在輕小說《海生糖》中的一句口頭禅:“舒服得讓人想去死!”
車速一直保持在驚人的三十邁,旁邊無數自行車和滑闆少年掠過,有幾個回頭窺視時撞上了電線杆。她不為所動,安全駕駛。之前的某些早晨,這輛車也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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