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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我從格林太太那裡得知,佩德裡少爺曾經常在蘭博的店裡抽煙喝酒,我很可能永遠也不會去陪她好好喝上一杯茶。

這則消息讓我下定了決心。

我在某天下午“順路拜訪”了蘭博太太的酒館,不得不說,這可真是一杯好茶。

我一邊喝着茶,一邊将話題引到了佩德裡少爺身上,對于他在酒店老闆眼中是個怎樣的人我有了許多了解,可其他人眼中的佩德裡少爺我們聊得卻不多。

“這本書,親愛的,就是他坐在這間會客室裡時會讀上整整一個小時的書,還有——來了!”

有人用兩枚半便士的硬币敲了敲金屬的櫃台,老闆便應了一聲。

我并沒有太在意這本書,因為這是一本十分普通的出版物,而且在圖便宜的文學愛好者之間已經流行了許多年了。與其說是我翻開了書,不如說是我放下時書自己打開了,而且我十分确定,從啤酒泵往外打酒一直到蘭博太太回來的這段時間裡,我的目光一刻也沒有落在過書頁上。

“上帝保佑!”她十分激動地說道,畢竟她是我遇到過最多愁善感的人之一。“這可真是太奇怪了!親愛的。”

“有什麼奇怪的,蘭博太太?”我問道。

“你怎麼沒有把書翻到他最喜歡的那個故事呢?”

“誰最喜歡的故事,蘭博太太?”

“當然是可憐的格拉曼·佩德裡少爺了。”

自不必說,我立即就來了興趣。

“哦!他常讀這個故事嗎?”

“經常讀。而且有一點非常奇怪,既然你也要讀這個故事,我就告訴你吧。他确實經常将這本書翻開到同一頁,我想就是因為他讀過太多次,書頁這裡都磨壞了——來了!”

說到這裡,蘭博太太又一個箭步走開了,而我自然開始端詳起面前的書頁來。

可以這麼說,在蘭博太太壓完了啤酒泵,并且終于和顧客聊完各種小道消息回來之前,我就已經扼住了這件案子的要害——我想大部分的讀者都會大吃一驚。

這件事其實并沒有什麼非同尋常的地方。

要是你看過大部分被偵辦過的大案的案卷,就會發現一個小小的契機往往會成為成功破案的線索。

那些偉大的科技發現也是如此。研磨面粉技術的一大進步讓該項技術的專利所有人掙下了好幾千英鎊,而他會有這樣的發現也不過是看到磨坊主從凹槽裡将面粉吹出來的場景。全世界都知道,讓偉大的牛頓最終發現了宇宙中那條了不起的法則的契機,也不過是頭上掉落的那顆蘋果。

所以當今這個報紙滿天飛的時代,偶然瞥見一個人,就發現他正好符合報上所描述的殺人犯,這樣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

契機!

在偵查破案打擊犯罪的故事中,契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更巧的是,在我寫下這則故事時手邊剛好有一份報紙,上面就報到了一場關于蓄意謀殺的庭審,案中中槍的女人因為披肩下的一塊犁頭擋住了子彈才免于一死,而這犁頭是她在中槍僅僅幾分鐘前偷來的!

比起這樣離奇的巧合,我在閱讀一則死者經常會讀的故事時解開了一直困擾我的謎團,這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呢?

故事講的是在英國北部,有一名小販将一個包裹落在了一戶人家裡。有個男孩看到包裹頂部會起起伏伏,一家人就斷定裡邊必定是藏了個人,此人意圖搶劫他們家。于是男孩就朝包裹開了槍,将那個男人殺死了。

我認為,在蘭博太太從她口中的可憐人那裡回來時,我已經攥住了謎團的要害。

小佩德裡癡迷于這則故事,在腦海裡揮之不去,出于某種目的,他将這則故事變成了現實。可是什麼目的呢?

我立即就想起了鄉紳對盤子的狂熱喜愛,也記起他對兒子有多麼地吝啬,于是一個想法立即湧進了我的腦袋:這年輕人很可能是制訂了一個計劃,打算盜走自己父親的幾個盤子。

不容辯駁的是,大家都知道盤子會随着主人家一起進城。可是事實真是如此嗎?

現在來看看,在這樣的推理下,本案能夠解釋得通的可能性有多大。

鄉紳少爺膽子很大,酷愛冒險,他熱衷于偷獵就是證明。

他家裡不給他錢花。

他知道自己父親對盤子的占有欲。

他父親不在佩德裡莊園時,也不允許他住在那裡。

他讀過一則與我的推理相契合的故事。

有陌生人将一個大箱子放在了大宅裡。

鄉紳少爺的屍體被發現時現場情況十分古怪,要想解釋他的屍體為何會在這裡被發現,最合理的假設就是,屍體是從大宅裡搬出來的。

這樣一來,他會帶有那副面具也就說得通了。

最後,他手裡還有那把鑰匙。這把鑰匙毫無疑問,一定能打開一個重要的儲物櫃——這個假設沒什麼問題,一看鑰匙的精緻程度就知道了。

有這把鑰匙在,或許就能推理出他相信房子裡藏有寶藏。

這份寶藏有可能真的存在嗎?

店裡來了一名女顧客,她隻喝了一小杯啤酒,卻聽走了一大車比酒還要上頭的醜聞逸事。在蘭博太太與她道晚安之前,我就已經得出結論,盤子可能就放在宅子裡。

守财奴吝啬鬼的多疑和貪婪可是大大有名的。要是家裡的有些盤子并沒有被帶到城裡的住處,而是留在了佩德裡莊園呢?或許鄉紳一直以來都對外宣稱,他将所有的盤子都帶進了城,這其實隻是他為了保護盤子而放出的煙幕彈,而他沒有将盤子寄存在郡上的銀行,是因為他生性多疑,甯願相信自己家的銅牆鐵壁,也不願相信銀行的保險櫃。

如果接受了這一假設,那麼鄉紳少爺的動機就很明顯了。

一旦相信了小佩德裡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在家宅中,那麼他的死也就能夠解釋得通了。

當然,在這一點上我還是犯了錯。

如果當時家裡隻有昆音太太和黛娜姑娘兩人,而且黛娜又是無辜的,那麼有罪的必然就是女管家了。

有罪——有什麼罪呢?謀殺還是過失殺人?

小佩德裡曾讀過的那則故事最終有沒有在現實中上演?

他被殺時,殺人者是否完全不知道他的身份?

可以肯定的是,我要查出本案的真實情況時,是無法借用蘭博太太的幫助了。因為就在我與蘭博太太分别,并答應她會考慮她的盛情邀請再次光臨的那天晚上,我的副手給我帶來了一則情報,而這則情報終于讓我的偵查走上了正軌。

她報告說,那天早晨昆音太太曾收到過一封信,讀過信的她顯得很是不安。她用過早餐後就立即出門往村子裡去了,大約一個小時後才回來。那天,我的副手趁女管家下午睡着時翻過了女管家的口袋(哎!我們警察有時也不得不做一次賊——自然是為了造福社會不得已而為之),因為新來的女傭應該将昆音太太的長筒襪整理成方便穿上的狀态,借此機會她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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