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護眼 字體:大
中
小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原文】
楚子之在蔡也①,矍陽封人之女奔之②,生大子建③。及即位,使伍奢為之師④,費無極為少師⑤,無寵焉,欲谮諸王③,曰:“建可室矣(7)。”王為之聘于秦。無極與逆(8),勸王取之。正月,楚夫人 赢氏至自秦(9)。
楚子為舟師以伐濮(10)。費無極言于楚子曰:“晉之伯也(11),迩于諸夏;而楚辟陋(12),故弗能與争。若大城城父(13),而置大子焉,以 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從之。故大子建居于城 父。(以上昭公十九年)
費無極言于楚子曰:“建與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14),自以為猶 宋、鄭也, 、晉又交輔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15)。”王信之,問 伍奢。伍奢對曰:“君一過多矣(16),何信于讒?”王執伍奢,使城父 司馬奮揚殺大子。未至,而使遣之。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奮 揚,奮揚使城父人執己以至(17)。王曰:“言出于餘口,入于爾耳,誰 告建也?”對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餘。’臣不佞, 不能苟貳(18)。奉初以還(19),不忍後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無及 已。”王曰:“而敢來(20),何也?”對曰;“使而失命,召而不來,是 再奸也(21)。逃無所入。”王曰:“歸。從政如他日。”
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吳,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 彼仁,必來。不然,将為患。”王使召之,曰:“來,吾免而父。” 棠君尚謂其弟員曰(22):“爾适吳,我将歸死。吾知不逮(23),我能死,爾能報。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24),不可以莫之 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知也;知 死不辟,勇也。父不可棄(25),名不可廢(26),爾其勉之!相從為愈(27)。”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28)!”楚人皆殺之。
員如吳,言伐楚之利于州于(29)。公子光曰(30)“:“是宗為戮,而欲 反其仇(31),不可從也。”員曰:“彼将有他志(32),餘姑為之求士,而 以待之(33)。”乃見 設諸焉(34),而耕于。(以上昭公二十年)
【注釋】
①楚子:指楚平王。②矍(jue)陽:蔡國地名,在今河南新蔡,封人;。管理邊境的官員。奔:不按禮而娶,即姘居。③大子建:太子建,即 王子建,楚平王太子。④伍奢:伍舉的兒子,楚國大夫,伍尚、伍員 (yun)的父親。⑤少師:教導和輔佐太子的官。(6)谮(zen):誣陷, 誣告。(7)室:娶妻,成家。(8)與逆:參加迎親。(9)楚夫人:指 原先為楚太子建禮聘的秦女。(10)舟師:水軍。淄;南方部落,在今湖北 石首。(11)伯:同“霸”。(12)辟陋:偏 簡陋、(13)城:築城。城父: 楚國邑名,在今河南寶豐東四十裡。方(14)城:地名,在楚國北部邊境。 (15)集:成。(16)過:一次過錯。(17)城父人:城父大夫。(18)苟 貳:随便懷有二心。(19)奉初;接受頭一次命令。還(xuan):周旋。 (20)而:你。(21)奸:犯。(22)棠:楚國邑名,在今河南遂平西北。尚:伍 尚,當時任棠邑大夫。員:伍員。(23)知:同“智”。不逮:不及。(24) 親戚:至親,指父親。(25)父不可棄:兄弟二起逃走就是棄父。(26)名 不可廢:兄弟一起殉父,無人報仇,就是廢名。(27)愈:勝過。(28)旰 (gan)食:晚食,不能按時吃飯。(29)州于;吳王僚。(30)公子光:吳 王夷昧的兒子。(31)反其仇:報其仇。(32)他志;别的用心,指想殺僚奪位。(33):鄉野。(34)見:引見。 (zhuan)設諸:吳國勇士。
【譯文】
楚平王在蔡國的時候,蔡國矍陽邊境官員的女兒私奔到他那 裡,生下太子建。到平王即位時,便派伍奢當太子建的老師,派費無極當少師。費無極得不到寵信,想要誣陷太子,說;“太子建可以娶妻了。”楚平王從泰國為太子建聘得女子。費無極參加了迎 親,卻勸說楚平王自己娶這個女子。正月,楚平王的夫人赢氏從秦國來到了楚國。
楚平王組建了水軍以攻打濮人。費無極對楚平王說:“晉國之 所以能夠稱霸,是因為靠近中原;而楚國偏 狹小,所以不能同 晉國争雄。如果擴大城父的城牆,把太子安排在那裡,以便和北 方各國交往,君王會已收取南方,這樣就可以取得天下。”楚平天 很高興,聽從了費無極的話。因此,太子建就住在了城父
費無極對楚平王說。“太子建和伍奢準備率 方城以外的人反 叛,自己認為像宋國和鄭國一樣, 國和晉國又一起幫助他,将用他來危害楚國,事情就成功了。”楚平王相信了他的話,就責問伍奢。伍奢回答說:“君王有一次過錯就夠嚴重了。為什麼還要聽 信讒言?”楚平王把伍奢抓了起來,派城父司馬奮揚去殺太子建。 奮揚還沒有到城父,便先派人送
提示您,本章還有下一頁點擊繼續閱讀!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