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僖公(元年~三十三年) 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緍(mín)。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秋,楚人伐陳。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缗,以讨其不與盟于齊也。

    二十三年春季,齊孝公發兵進攻宋國,包圍缗地,讨伐宋國不到齊國參加會盟。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于泓故也。

    夏季,五月,宋襄公死,這是由于在泓地戰役中受傷的緣故。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讨其貳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秋季,楚國的成得臣領兵進攻陳國,讨伐陳國傾向宋國。于是占領了焦、夷兩地,在頓地築城後回國。子文把這些作為他的功勞,讓他做令尹。叔伯說:“您打算把國家怎麼辦?”子文回答說:“我是用這個來安定國家的。有了大功而不居高位,這樣的人能夠安定國家的有幾個?”

    九月,晉惠公卒。懷公命無従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従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願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

    九月,晉惠公死了。懷公即位,命令臣民不準跟随逃亡在外的人。規定了期限,不回來的不赦免。狐突的兒子毛和偃跟随重耳在秦國,不肯召他們回國。懷公抓住狐突,說:“兒子回來就赦免。”狐突回答說:“當兒子能夠做官,父親教他懂得忠誠的道理,這是古代的制度。名字寫在簡策上,給主子送了進見的禮物,如果三心二意就是罪過。現在下臣的兒子,名字在重耳那裡已經有年頭了,如果又召他回來,這是教他三心二意。父親教兒子三心二意,用什麼來事奉國君?刑罰的不濫用,這是君主的賢明,下臣的願望。濫用刑罰以圖快意,誰能沒有罪?下臣知道您的意思了。”晉懷公于是殺了狐突。

    蔔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蔔偃推說有病不出門,說:“《周書》上有這樣的話:‘君主偉大賢明臣民然後順服。’自己如果不賢明,反而殺人以圖快意,不也很難辦事嗎?百姓看不到德行,反而隻聽到殺戮,哪裡還能有什麼後代?”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

    十一月,杞成公去世。《春秋》記載稱“子”,因為杞是夷人。不記載名字,是由于沒有和魯國結過盟的緣故。凡是同盟的諸侯,死後就在訃告上寫上名字,這是合于禮的。訃告上寫上名字,《春秋》就加以記載,否則就不記載,這是為了避免弄不清楚而誤記。

    晉公子重耳之及于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于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従者狐偃、趙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啬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儵(shū)、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将适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

    晉公子重耳遭到禍難的時候,晉獻公的軍隊在蒲城攻打他。蒲城人想要迎戰,重耳不肯,說:“仰仗着國君父親的恩寵而享有奉養自己的俸祿,因此才得到百姓的擁護。有百姓的擁護而反抗,沒有比這再大的罪過了。我還是逃亡吧。”于是就逃亡到狄人那裡,跟随的有狐偃、趙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攻打廧咎如,俘虜了他兩個女兒叔隗、季隗,送給公子。公子娶了季隗,生了伯儵、叔劉。把叔隗嫁給趙衰,生了盾。公子要到齊國去,對季隗說:“等我二十五年,不回來再改嫁。”季隗回答說:“我已經二十五歲了,又再過二十五年改嫁,就要進棺材了。我等您。”

    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

    公子在狄一共住了十二年,然後離開。經過衛國,衛文公不以禮來待他。經過五鹿時,向鄉下人要飯。鄉下人給他一塊泥土。公子發怒,要鞭打他。子犯說:“這是上天賜與的啊!”公子叩着頭接受,把泥土裝上車子。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従者以為不可。将行,謀于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重耳到達齊國,齊桓公也給他娶妻,有馬八十匹。公子安于齊國的生活。跟随的人認為這樣不行,準備離去,在桑樹下商量。養蠶的侍妾正好在樹上聽到,把這事告訴姜氏。姜氏殺了她,告訴公子說:“您有遠大的志向,聽到的人,我已經殺了。”公子說:“沒有這回事。”姜氏說:“走吧!留戀妻子和貪圖安逸,實在會有損前途。”公子不肯。姜氏和子犯商量,灌醉了公子,然後打發他走。公子酒醒,拿起長戈追逐子犯。

    及曹,曹共公聞其骈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僖負羁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従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于諸侯。得志于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飨,置璧焉。公子受飨反璧。

    重耳到達曹國,曹共公聽說他的肋骨排比很密,似乎并成一整塊,想從他裸體中看個
提示您,本章還有下一頁點擊繼續閱讀!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