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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的意思是,一切準備停當,可以拿筆寫了。這中間,有些事也要注意,這裡說一說。
原則是不要無病呻吟,即應該有了情意,不吐不快,然後才拿筆。但這是原則,正如其他性質的事物一樣,花花世界,闖到原則以外,總是不隻可能,而且很多的。情意,人人有,時時有,其中有不少,性質輕,形貌不清晰,本不值得寫入詩詞,能力和習慣卻常常使這類情意。經過化妝或改造,寫入詩詞。多産作家,一生所寫過萬,推想其中有些,甚至不少,就是這種貨色。而相反,如舊時代,無數的紅粉佳人,性高于天,命薄如紙,卻一首也不寫,因為既無拿筆的能力,又無形于言的習慣。這樣說,原則就兩方面都會受到沖擊,一方面是當寫而不寫,另一方面是可以不寫而竟寫了。專說這後一種,我們應該怎樣看它呢?我的想法,既然也想寫,就隻好從寬,即最好是有病再呻吟;不得已,病不大,甚至無病,而形勢需要呻吟,也就無妨随緣,呻吟一下。
這不得已的形勢,各式各樣,隻說一點點,算作舉例。最重要的一種是練習。高手如李杜、秦周,寫的本領都是練出來的。語言文字,像刀槍劍戟一樣,不天天耍就不能順手。練寫,學習用最恰當的文字以表現各式各樣的所見所聞所感,就不能坐待真正有病,有固然好,可以順水推舟;沒有,為了練習,也隻好裝作有病,譜入平平仄仄平,呻吟一下。舉例說,在塞外,夜有濃雲,也未嘗不可以詠月,來一句“清光一片照姑蘇”。但總要記住,這是學,不是用;用就最好是真刀真槍,出鋒見血。另一種形勢,如也過秦淮,“煙籠寒水月籠沙”,景物依然而情意并不像“亡國恨”那樣濃,但總有一些傷往,那就無妨小病放大,也來一首七絕,甚至一首《永遇樂》。又如還有一種或多種形勢,自己未情動于中,本不當寫,也不想寫,而壓力從外來,請題或請和,依世俗的不成文法,隻能照辦而不得拒絕,也就隻好拿筆,無病呻吟一下。文學史上很多有名篇什,如王維的《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蘇轼的《水龍吟》(次韻章質夫楊花詞),等等,都是這樣擠出來的。
詩詞,出身就是這樣複雜。其上者是“情動于中而形于言”,直到“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其下者是情本未動而附庸風雅。中間的更是各式各樣。放眼觀曆史也是這樣,可以引用啟功先生的概括來幫助說明。他說:“仆嘗謂唐以前詩是長出來的,唐人詩是嚷出來的,宋人詩是想出來的,宋以後詩是仿出來的。嚷者,理直氣壯,出以無心;想者,熟慮深思,行以有意耳。”這裡無妨取其大意,說有的詩詞之作是來于忍不住,不能不作;有的不然,是可以不作而沒話想話。這兩種情況當然有高下之分。但是為了練習,這高下之分也隻好暫時不管,因為嚷之前要有表現的資本,沒有資本,嚷出“滄海未全歸禹貢,薊門何處盡堯封”的可能是沒有的,而表現的資本則不能不由練習來。本篇談登程,首要目的是求有意作詩詞的人真能學會作,那就隻好饑不擇食,初步,不管有沒有情意,總當争取多拿筆。
多拿筆,說來容易,付諸實際就未必然。詩詞限制多,比散行文字難寫,難而不退,甚至樂得迎面沖上去,在人群裡總不會是多數。所以最好能夠有某種形式的促進力量。最可靠并最有力的是“興趣”,俗語所謂“好者為樂”。《紅樓夢》裡香菱很快學會作詩,一半由于小說作者願意這樣成全,但重要的一半還是她有興趣。隻是這個促進力量的性質有些糾纏,因為它之來,常是在會作之後,之前歡迎它,它卻未必肯來。也許就是因此,昔人,有的甯願把促進的力量推到己身以外,即集一些同道,成立詩社。社有社課,有如現在學校作文課之交作文,不管有無作的興趣,至時非交不可。這種組織形式有優點,是定時交卷之外,還可以互相觀摩,互相切磋。也有缺點,時代帶來的,是此路難通。昔人學會五言8韻,可以應科舉考試,因而平平仄仄平就成為向上爬的階梯;今天呢,反而不如寫幾行散行文字,幸而變成鉛字,可以換30、20稿酬,而詩詞,除非作者是高層次的,文以人傳,是很難變成鉛字的。無名無利,還有幾個人肯幹?所以結詩社,即使不違法,湊足社友總是很難的。己身以外的辦法難通,剩下的一條路就隻有反求諸己,即仿社課的精神,設置自課,比如一周兩首或三首,至時非完成不可,如果能堅持,就大有好處。這種自打自挨的辦法,初期難免有些苦,但時間不會很長,難就會變為不很難,再變為易,所謂有志者事竟成,這由不會而會的一關就過去了。
由不會而會的路程中會碰到一些問題。想談兩個比較重大的:一個是新時代的,題材問題;另一個是舊時代的,風格問題。
先說前一個,題材問題。題材是引起情意的事物(連帶着情意),或簡而言之,所寫。就個人說,見聞,經曆,凡是因之而情動于中的,無不可寫。所以應該說,題材無限。如果說還會有些限制,那限制隻是,要能夠引起情意,而引起的情意又要是正大的。本之這樣的一視同仁的原則,昔人作詩詞,選詩詞,評價詩詞,就既取“王師未報收東郡,城阙秋生畫角哀”,也取“老妻畫紙為棋局(讀仄聲),稚子敲針作釣鈎”,既取“渡江天馬南來,幾人真是經綸手”,也取“鬓邊觑,試把花蔔歸期,才簪又重數”。就是說,題材可以涉及社會,也可以限于一己;或換個說法,可以是國家的安危,也可以是個人的哀樂。近些年來,這一視同仁的原則像是行不通了;新的看法是,作品應該因題材的不同而有高下之分,有社會内容的高,隻是個人哀樂的下。這種舊新看法的變化,最明顯地表現在選和評價上。選方面容易說,即以選為例。選範圍很廣,以晚唐的七絕為例。舊選本,手頭有《唐詩三百首》和《唐詩别裁集》,新選本,隻說某一種。杜牧是寫七絕的高手,《寄揚州韓綽判官》(“青山隐隐水迢迢,秋盡江南草未凋。二十(讀仄聲)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箫。”)是他的名作,兩種舊選本都選了,新選本卻不選(想是因為玉人離國家大事太遠),而選了黃巢的《不第後賦菊》(待到秋來九月八(讀仄聲),我花開後百花殺(讀仄聲)。沖天香陣誘長安,滿城盡帶黃金甲。),這顯然是隻顧題材,其他都不管了。
國家安危關系個人安危,容易引起某種情意,正如水流花落、人去樓空之同樣容易引起某種情意。有情意就可以寫,或說不能不寫,這是作者應有的自由。覺得“待到秋來九月八”好,選入什麼本,這是選者應有的自由。問題來于自由的擴大,以至于侵犯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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